• 索引号:
    008558201/2022-00016
  • 主题分类:
    13,108,278,295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教育局
  • 发布日期:
    2021-02-09
  • 文号:
  • 关键词:
    教育预算说明
  • 内容描述: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目         录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1.沙湾区教育局基本情况2.沙湾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3.沙湾区教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责4.2021年重点工作二、单位概况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六、一般公共预算基

沙湾区教育局(机关)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机关)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沙湾区教育局基本情况


2.沙湾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3.沙湾区教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4.2021年重点工作


二、单位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政府采购情况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本次编制的沙湾区教育局(机关)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沙湾区教育局基本情况


根据《乐山市沙湾区机构改革方案》(乐沙委发〔2019〕1号)和《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乐沙委办〔2019〕3号),乐山市沙湾区教育局(简称区教育局)是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区教育局,接受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教育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督促有关方面落实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区教育局承担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相关工作。


区委教育工作委员会与区教育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关、两个机关名称。


2.沙湾区教育局的主要职责


沙湾区教育局(机关)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区委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综合管理全区基础教育(含幼儿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民办教育机构等工作;实施教育督导与评估;实施基础教育普及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3)统筹规划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的改革,建立适应社会发展的教育体制及运行机制;指导协调乡镇和部门有关教育工作。


(4)主管全区教师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教育系统人事、劳资、编制和专业技术评聘;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和学校干部队伍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调配管理,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考核、任免局直属单位负责人和中小学校(幼儿园)领导干部。


(5)指导中小学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德育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的工会、共青团、妇女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协同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校的体育、卫生、环保、民族宗教、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等工作;督促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6)制定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学历考试工作;组织各类升学招生考试工作。


(7)管理全区教育经费及上级拨付的教育专款;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财务监督、审计,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纪检监察工作。


(8)统筹管理全区教育信息、统计资料及信息系统的开发和建设工作。


(9)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做好全区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10)管理全区学生资助经费,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学生资助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做好学生资助系统建设和报表统计工作。


(11)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1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沙湾区教育局内设机构及职责


1.综合股。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按规定权限负责学校党组织领导班子考察、考核和任免工作,完成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培训党务干部等党建目标考核;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组织开展教育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安排和对上级部门及局领导交办事项、会议议定事项等的督办;负责机关的文秘、信息、保密、安全、目标管理、调研、法制、信访、文书档案、财务和后勤管理、机关职工福利、计划生育等事务工作;牵头办理党代表提案、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组织编写教育年鉴和教育志;负责教育系统工会和妇女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依法治区和新闻宣传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2.教育和安全股(教育关工委办)。负责全区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成人教育、学前教育及民办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指导全区学校教育改革,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指导学校加强德育、体育、艺术、卫生、国防教育、团少队和关工委等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考核评估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督导乡镇的教育工作和学校工作,会同有关方面对所属中小学校、幼儿园进行督导评估;完成上级督导部门下达的课题研究任务;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牵头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综治工作,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机制;负责编制学校安全监管工作重要制度,拟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协调处置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参与其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工作;负责组织学校综合性安全检查,指导学校完善安全工作措施;协调督促重大安全隐患整治;负责对学校安全工作实施综合评价和考核;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3.人事计财股(区语委办、学生资助办)。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离退休人员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等工作;指导学校人事管理体制改革与分配制度改革,负责全区学校教职工奖惩、调配、招聘录用和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聘等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区教师、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的干部队伍建设,按规定权限承办学校领导干部的考察、考核、任免工作;指导开展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教职工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做好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负责计划、财务、统计、事业规划,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审查学校收费标准,指导学校搞好基建维修、危房改造、校产管理等后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计全区教育经费,检查监测教育经费的投资效益,监督检查教育经费的投入、管理和使用情况;负责国家学生资助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管理政策的宣传、落实,做好上级资助金的管理和发放,全方位指导、管理、监督学校的学生资助工作;完成局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


4.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区教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教育工委书记)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教育工委专职副书记1名;正股级4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保留工勤编制1名。


(四)2021年重点工作


1.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围绕“四大课程”体系建设,推进《关于加强中小学思想政治建设推动教育系统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的实施方案》,开展“喜迎建党百年”系列活动。


2.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树典型弘正气。


3.完成对上争取资金800万元,重点项目“挂图作战”沙湾职中实训综合楼新建项目动工。完成沙湾职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专项债券入库。


4.动工新建福禄中心幼儿园及户外活动设施扩建工程,做好凤凰学校运动场改造、葫芦中学教师周转房、踏水中学教学楼新建、绥山中学综合楼以及实验幼儿园、绥山幼儿园校园文化和户外活动场地建设等项目的前期工作,力争年内动工。


5.以“立德树人,依法执教”做健康向上好老师为主题,持续抓实做细师德考核负面清单、师德失范问题查处等活动。


6.完成各级各类培训1800人次以上。推进中职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九年一贯制学校布局调整。


7.制定沙湾教育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修订完善各类评估细则,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8.建立健全教育督导机构,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督学队伍管理和教育督导责任区建设。


9.落实科研兴教,积极稳妥推进过程评价与结果评价相结合的中小学教育质量评价改革。全面推进沙湾区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能力提升工程省级“样板县”和“样板校”工作,持续扎实开展研学实践教育活动。


10.实施第四期学前教育发展计划,力争完成“80  50”目标。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率达到100%。


11.对标新课程、新高考改革,完善沫若中学建设,改革高中教育教学评价方案,力争实现2021年高考有质的飞跃。推进普职深度融合,深化校企合作、产教融合,探索推进现代学徒制、“1+X”证书制度改革,率先走出特有的沙湾职教模式。


12.抓牢疫情防控等安全工作,完善“三防“设施,强化隐患排查整治、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构建平安和谐的校园环境。


二、单位概况


沙湾区教育局(机关)在沙湾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管理全区的教育工作。属于政府组成部门,公务员单位,独立法人。编制13人,其中:公务员编11人,工勤编2人。实际在15人,其中:公务员13人,工勤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教育局(机关)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沙湾区教育局(机关)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34021953.00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40025827.00减少6003874.0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292553.00元(对应数据在表2,B6单元格),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3588400.00元,事业收入114000.00元(对应数据在表1),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其他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对应数据在表1)。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880953.00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23673893.00元(人员经费23146955.00元,公用经费526938.00元),项目支出预算10207060.00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区教育局(机关)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880953.00元(对应数据在表2),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教育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教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沙湾区教育局(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292553.00元(对应数据在表1),较上年预算数348366436.00元减少了4543883.00元。主要是因为:之前规划的教育项目已基本完成,根据新的教育规划本年度没有新增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24321554.00万元,占71.49%;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61852.00元,占8.41%;卫生健康支出1117135.00元,占3.28%;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3588400.00元,占10.55%;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2133012.00元,占6.27%;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对应数据在表2)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对应数据在表1—1)


(1)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1223441.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预算数为183489.00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141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668569.00元,主要用于:教育部门按规划实施的项目支出。


(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1758500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政策和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学前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16420770.00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政策和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小学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7)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270250.00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政策和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初中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8)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3756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政策和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高中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9)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1800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政策和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高等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022435.00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政策和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2021年预算数为77500.00元,主要用于:根据国家政策和教育发展规划,落实和发展沙湾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1年预算数为2725574.00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及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21年预算数为136279.00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及补充医疗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1055265.0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61870.00元,主要用于:教育局机关及考试中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588400.00元,主要用于: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教育项目支出。


(1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0年预算数为2133012.00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区教育局(机关)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3673893.00元(对应数据在表3),其中:


人员经费23146955.00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26938.00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沙湾区教育局(机关)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3588400.00元,较上年预算数35435311.00元减少31846911.00元。主要是因为之前我区规划的教育项目已基本完成,根据新的教育规划本年度没有新增项目。


2021年支出项目主要有沙小综合楼配套工程、福禄幼儿园综合楼附属工程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沙湾区教育局(机关)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对应数据在表8)


沙湾区教育局(机关)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46000.00元减少46000.00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6000.00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000.00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3000.00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与上年预算持平,均为0万元。本年度没有该类预算安排。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3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我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和各级纪委、财政的规定,厉行节约。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各级检查、单位来访和区县公务交流接待等国内公务活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43000元减少43000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实行公务车改革,我单位公务车移交给机关事务管理局统一管理。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沙湾区教育局(机关)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329800.00元,较上年预算数365500.00元减少35700.00元,下降9.77%。以上科目主要来自于公用经费及部分项目支出科目。


2.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沙湾区教育局(机关)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92035.00元(对应数据在政府采购预算表),较上年预算数40000.00元增加452035.00元,主要用于采购中小学校门安全防撞桩、电脑打印设备、档案柜等。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沙湾区教育局(机关)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或者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沙湾区教育局(机关)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402.2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6618660.00元,主要为教师奖励性绩效、学生资助类和偿还债务等(举例说明),举例如下:


(1)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区教职工奖励性绩效2180万元,涉及教职工1265人。


(2)学生资助。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共预算资金253.62万元,涉及学生1500多人。


(3)债务偿还支出。本年度预算安排支付沫若实验学校(何明俊)资产回购款443.46万元,属于偿还债务支出。


十一、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教育局机关的基本支出。


8.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教育局机关管理事务性支出。


9.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教育)(项):指教育局机关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0.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指教育管理类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11.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学前教育(项):指用于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12.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小学教育(项):指用于全区小学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13.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初中教育(项):指用于全区初中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14.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中教育(项):指用于全区高中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15.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高等教育(项):指用于全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16.教育支出(类)普通教育(款)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项):指用于除上述教育之外的基础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17.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等职业教育(项):指用于全区中等职业教育事业的各项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各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各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大病保险等社会保障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教育局机关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教育局机关补充医疗保险和高额医疗缴费支出。


22.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教育系统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的教育项目支出。


2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各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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