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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4月20日
第一部分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第二部分 部门概况
第三部分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第四部分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第六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第七部分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第八部分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九部分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第十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十一部分 名词解释
附件:1.部门预算批复表(区应急局)
2.部门预算公开报表(区应急局)
3.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区应急局)
4.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区应急局)
5.政府采购预算表(区应急局)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按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沙委办〔2022〕32号)文件。
今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应急管理局大力支持指导下,区应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抓好森林防灭火,深化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行动。确保了节庆假日、建党100周年、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区安全形势平稳。森林防灭火、防汛减灾、防震减灾工作创新落实工作举措,取得良好成效,受到各级领导和有关媒体肯定。
二、部门概况
区应急局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区应急局2022年预算财政供养在职人员总数28人,其中:行政12人(含公务员7人、参公4人、行政工勤1人),事业16人。经人事局批准或同意的临聘人员14人。实有车辆3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沙湾区应急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615.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078.6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52.2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63.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615.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313.7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69.66万元,项目支出968.7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区应急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1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安全监管和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应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应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应急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387.2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850.15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预算增加,一体化预算系统不能结转结余上年项目资金和上级项目资金,大部分为存量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71万元,占2.57%;医疗卫生健康支出11.59万元,占0.84%;住房保障支出33.20万元,占2.39%;灾害及应急管理等支出1306.69万元,占94.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83.4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8.56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6.6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11.5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33.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住房保障(类)城乡社区住宅(款)住房公积金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0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单位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开展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区应急局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83.4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9.6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沙湾区应急局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63.5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63.50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工作需要。
支出项目主要有富强煤矿关闭奖补金和大顺煤矿关闭奖补金等.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沙湾区应急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沙湾区应急局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4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6.4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应急部门接待上级检查督查较多。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森林防灭火和防汛工作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越野车2辆,小型皮卡货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的运行维护保养。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区应急局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15.13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沙湾区应急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4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494.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沙湾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项目中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自然灾害风险普查等工作。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区应急局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区应急局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615.70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301.91万元,主要为沙湾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区级配套、沙湾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专项经费、沙湾区应急救援能力提升行动计划(2020-2022年)区级项目物资储备等。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