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2月9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二、单位概况………………………………………………3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3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3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4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6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7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7
十一、名词解释………………………………………… 8
十二、附件
1.2021年预算公开表
2.项目绩效表
3.整体绩效表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人才交流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2、负责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提供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接收、转递、材料收集、鉴别归档、整理、保管、按规定提供查(借)阅、出具相关证明、政审等公共服务以及职称评定、退休申报等服务。
3、负责大中专毕业生的接收和就业指导工作,指导协调用人单位推进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
4、负责全区转制破产企业下岗失业工人档案管理、退休申报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
1.按规范化的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
进一步落实档案管理责任,按照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的要求做好档案管理工作。实现了微机化管理,将档案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使档案查询、检索迅速准确,大大提高档案的利用率。坚持档案收集联系制度,主动与档案管理联系人和相关部门联系,做好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归档工作和档案的转递、利用、保管工作。
2.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的报到接收和档案服务工作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要求,为高校毕业生做好参加公务员考试、事业单位公招考试和到各类企业就业的协调衔接和推荐工作;为进入企业、事业单位和自主创业的毕业生做好党团关系、人事关系接转,人事档案托管、人才流动等服务工作。
二、单位概况
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2021年编制数8名,实有人员8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收入预算总额为226.3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8.8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26.39万元,其他非税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26.39万元,其中:其中:人员支出77.4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2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66万元,专项支出135.0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26.3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人力资源服务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26.3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8.89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各项费用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51万元,占35.56%;卫生健康支出3.33万元,占1.47%;住房保障支出9.53万元,占4.2%;城乡社区支出133.01万元,占58.7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
1.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69.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2.0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8.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3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9.5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务(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134.07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1.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8.0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156.64万元。主要是人事档案管理数字化2020年为基金项目,2021年是安排在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
政府性基金支出项目2021年无。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8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8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2万元,下降20%。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减少。
2.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市级和区级部门检查、调研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单位无公务用车。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8.3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0.35万元,减少17.99%。减少原因:创建节约型机关,减少各项费用支出。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共有车辆零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零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226.3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35.01万元,主要为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等。
(六)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28.01万元,较上年减少20.63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二、附件
1.2021年预算公开表
2.项目绩效表
3.整体绩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