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部门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4月21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的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1.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2.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需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重要事项,经镇党委硏究讨论后,由镇政权机关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3.领导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4.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和引进工作。6.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生态环保、美丽乡村建设、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7.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保障重大项目建设。做好连乐铁路建收尾工程协调工作,积极推进乐西高速踏水段后续(含连接线)10个村25公里左右、征地拆迁工作,并配合区交通局做好项目用地的交付协调工作,为省市重点项目保驾护航。
(二)做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做好全镇277户613人脱贫户的帮扶衔接工作,严格参照“两不愁三保障”“一超六有”的具体标准,查漏补缺、对标补短,深化巩固脱贫成果。在乡村振兴上谱写新篇章,以推动“组织、人才、产业、生态、文化”全面振兴为目标,以实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项目为抓手,结合各村实际,打造“一村一特色”,做大、做强、做精“茶山、果园、花海”等优势产业,做好水稻、养殖、中药材等传统产业,力争建成1个市级农业产业园,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和市级乡村振兴示范村各1个。
(三)强化基层治理。以全区开展村(社区)社会治理积分制试点为契机,在凉水村实施红黑榜积分试点,引导村(社区)坚持走村民基层自治路线,完善村民自治体系和自治制度,提升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积极探索具有特色“德治、法治、人治”的发展之路。
(四)维护社会稳定。来年踏水镇将致力化解“两项”改革工作引发的一些社会矛盾,进一步强化网格化管理,建立镇到村、村到组、组到户的联防联动机制,主动深入村(社区)收集问题矛盾,及时化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保持全镇社会稳定,为乡村振兴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软环境。
二、部门概况
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财政供养人数(即在职人数)50人,其中:在职公务员23人、参公人员0人、在职事业(工勤)0人。离退休人数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公务员18人、退休事业(工勤)0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收入预算总额为1549.0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34.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549.0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522.0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7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49.0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68.99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34.0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万元,专项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549.0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社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我单位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49.0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34.77万元。主要原因是去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8.93万元,占4.46%;卫生健康支出20.85万元,占1.34%;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141.61万元,占9.14%;农林水支出1253.53万元,占80.92%;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64.15万元,占4.1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3.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52.4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3.15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20.8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73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主要用于:用于铁寨村中省扶持项目区级资金、。
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2万元,主要用于:长坪村公坪村防火隔离带砍伐经费。
8.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1.6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331.57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186.65万元,主要用于:反应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实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2022年预算数为735.31万元,主要用于: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1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64.15万元,主要用于: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03.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68.9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34.0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27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7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增加。
支出项目主要有铁寨村中省扶持项目区级资金和长坪村公坪村防火隔离带砍伐经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持平。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为0。
2.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增加(减少或持平)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34.0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36.97万元,下降21.61%。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3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549.07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580.08万元,主要为定额公用经费、非定额公用经费、党组织活动费用、公坪村碧山社区阵地建设经费、长坪村公坪村防火隔离带砍伐经费、铁寨村中省扶持项目区级资金、公共服务运行、安全员工作经费、集镇管理工作经费、2022年公共服务运行上级、离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指:反应用于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事业单位实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指: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23.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