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
2022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单位概况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单位为例)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 “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机关运行经费。
(二) 政府采购情况。
(三)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 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十、 名词解释
附件1: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2年度单位整体目标填报表
附件3: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参照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依法承担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站场经营、汽车出入境运输、机动车维修与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以及城市公共交通、城市地铁轨道交通运输、出租汽车、汽车租赁、物流市场有关管理。
(二)争创全省乡村运输“金通工程”样板县。
以“三个提升”推动工作落实:一是“公交服务质量提升”,今年内完善城市公交服务质量考核机制和预算编制;新增新能源公交车15辆,公交电动化实现100%;新设立美女峰经城区至醉花谷的“旅游公交”线路1条;争取年内增开美女峰经乐沙大道至乐山大佛景区的303城际公交,完成304线和309线双向延长;启动沙湾至踏水、沙湾至谭坝班线的公交化改造。二是“农村客运覆盖率提升”,增加“农村便民小客”18辆,进一步优化踏水、葫芦学生专线。三是“交邮融合提升”,年内建设县镇村物流节点合计151个,重点打造沙湾至范店、沙湾至嘉农的两条“金邮通”精品线路。
(三)加快沙湾客运枢纽站建设。上周,区政府领导为提升沫若旧居、火车站片区整体规划品质,将该项目地块从火车站北面调整火车站与沫若旧居之间,并要求客运站兼具旅游集散中心、城市观景台、景区停车场等功能。目前,该项目正在进行地块调整后的初步规划设计,预计3月15日前完成,年内争取开工建设。建成后,车站将由国有企业运营。
(四)加大行业监管力度。以质量信誉考核为抓手,落实定期考核制度和退出机制,加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行业监管,并将企业服务质量考核结果与政府补贴挂钩,推动客运可持续发展。持续推进客货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抓好“两客一危一货”的安全管理。
二、单位概况
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收入预算总额为531.1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86.0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31.1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31.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4.63万元,项目支出286.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31.1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机关及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31.13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86.05万元。主要是项目减少,项目费用相应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万元,占4.78%;卫生健康支出7.53万元,占1.42%; 节能环保支出6.67万元,占1.26%;交通运输支出468.91万元,占88.29%;住房保障支出22.63万元,占4.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按照功能科目类、款、项逐项说明,以财政单位为例)
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03项):2022年预算数为0.9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对离退休人员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项):2022年预算数为19.6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单位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项):2022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4. 卫生健康支出(210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款)行政单位医疗(01项):2022年预算数为7.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5. 节能环保支出(211类)能源节约利用(10款)能源节约利用(01项):2022年预算数为6.67万元,主要用于发展新能源产业支出。
6. 一般公共服务(214类)财政事务(01款)行政运行(12项):2022年预算数为413.6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7. 一般公共服务(214类)财政事务(01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99项):2022年预算数为55.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正常运转的其他支出。
8. 住房保障(221类)住房改革支出(02款)住房公积金(01项):2022年预算数为22.63万元,主要用于: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01.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1.8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为2022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9.60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4.6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60万元。
1. 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 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2.69万元,为厉行节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上级的公务接待。
3.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没有变化。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多功能乘用车0辆。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60万元,因公务车辆陈旧用于车辆维护及正常运行。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42.7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3.22万元,减少23.61%。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相比没有变化。
(五)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年底,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单位预算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万元。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单位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31.13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330.77万元,主要为2022年定额公用经费,党组织活动费用等。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政府性基金预算:指通过向社会征收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收入,并专项用于特定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财政收支预算。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应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节能环保支出(类)能源节约利用(款)能源节约利用(项):反应用于能源节约利用方面的支出。
12.公路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反应公路运输管理支出和公路路政管理支出。
13.公路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路水路运输方面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15.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正常运转的其他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22年单位预算公开报表
附件2:2022年度单位整体目标填报表
附件3:2022年项目支出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