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沙湾区青少年宫
2021年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2月8日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 单位概况
三、 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 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青少年宫主要职责:一是对全区青少年进行思想道德教育,促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二是为全区青少年开展公益讲座、公益培训,定期开展公益活动。三是开展科技、文化、艺术、体育等特长培训。四是与学校、社区紧密配合,作好全区青少年校外教育工作,为广大青少年服好务。五是承担上级交办的相关工作。
2、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①提高艺术培训成效。沙湾区青少年宫将在2020年培训课程基础上,调整和新增课程,形成集美术、体育、舞蹈、科技为一体的培训课程体系,满足众多青少年多元化成长的需求。从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过程、培训效果等方面严格要求,制定培训目标,提高培训质量,形成独有的课程特色。
②提升公益活动品质。继续坚持公益原则,常年开设创意美术、科创等公益培训课程;利用传统节日、夏令营、共青团周末剧场、流动青少年宫等培养青少年良好道德品质、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利用每周例会时间组织全体教职工学习党的方针、政策,确保在工作中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组织、服务青少年的工作方针;二是订阅多种理论书籍及报刊杂志,组织教职工利用空余时间更新知识体系,提高自身素质;三是积极参加省宫协美术、舞蹈、跆拳道专委会培训,让教职工适应新形势下校外教育的变革,提高教职工业务水平,多渠道提升教师团队专业素养和服务水平。
④丰富关爱留守儿童活动。一是积极开展“暖冬”慰问活动,使弱势青少年既暖身又暖心,让他们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用爱和行动感染引领孩子们要常怀感恩之心,树立远大理想;二是开展“流动青少年宫”进学校、社区活动,为边远乡村学校留守学生献爱心,送去艺术指导和培训,让农村学生和城里孩子享受一样的教学资源。三是每周周末免费开展周末剧场活动,通过游戏活动、知识讲座、关爱励志电影等方式,提供健康的成长环境,促进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发展。
二、单位概况
青少年宫预算单位1个,属于事业单位。
青少年宫总编制4个,在职人员总数3人,其中:事业3人。经人事局批准的临聘人员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青少年宫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青少年宫收入预算总额为58.3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8.35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8.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46.85万元(人员经费40.13万元,公用经费6.72万元),项目支出预算11.5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青少年宫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3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校外教育培训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青少年宫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青少年宫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青少年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35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4.7万元。主要是因为增加了1人人员经费和项目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77万元,占82%;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9万元,占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69万元,占3%;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4.8万元,占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四)1.一般公共服务(201)群众团体事务(29)事业运行(50):2021年预算数为42.7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201)群众团体事务(2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99):2021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公益活动和公益培训费用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1年预算数为3.8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2021年预算数为0.19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1年预算数为1.5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住房保障(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1年预算数为4.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青少年宫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8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0.1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7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青少年宫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青少年宫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24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0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24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24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无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005万元,下降2%。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领导等费用支出。
3.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九、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青少年宫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6.72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2.84万元,增长73%。
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青少年宫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青少年宫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五)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青少年宫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8.35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11.5万元,主要为公益培训项目(非税安排)和公益活动项目。
十、 名词解释(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名词解释进行增加或删减)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5.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8.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