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 10月12日
(一) 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农业领域、“三农”、扶贫开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拟定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
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编制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拟订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开展贫困人口、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政策培训。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科学发展观引导移民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脱贫致富。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工作,维护移民区社会稳定,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宣传。协调和指导全区新村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科技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改革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产能拉动,稳定粮食生产。深入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粮食产能稳步提升,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一是落实生产任务。印发《关于抓好春季田管和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将大春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落实到各镇(街道),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和复种指数,圆满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二是发展特色种植。中药材种植面积6.26万亩,其中佛手柑种植1.85万亩。发展现代林竹产业基地59.3万亩,年产竹片5万吨、木材12万立方米,总产值13.6亿元。稳定茶叶种植面积4.74万亩,其中投产4.3万亩,产茶1980吨,综合产值1.7亿元。三是稳定农资供应。组织协调调度肥料4200吨、农药160吨、农膜150吨、“两杂”种子135吨。大力开展送农资下乡入户行动,全面打通农资服务“最后一公里”,累计送农资下乡3000余吨,及时解决农民春耕生产农资所需。
2.目标驱动,提振生猪复产。将生猪稳产保供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点任务,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加快恢复生猪生产。全市500万头生猪产业发展挂图作战项目中,下达我区目标为新(改、扩)建标准化规模猪场4个,现已建成5个,已出栏第一批生猪3850头,现存栏7778头,新增生猪产能2.5万。全覆盖开展畜禽春秋两季防疫工作,全面掌握生猪养殖动态管理,建立生猪养殖变化月报制度,对生猪存栏、死亡等情况进行登记确认;建立非洲猪瘟紧急排查日报制度,坚持对全区生猪养殖场户进行排查监测,全年共免疫猪14.848万头、牛0.34万头、羊0.99万头、禽143.328万只、犬1.912万只,共消毒23044户,消毒面积94万余平方米,免疫密度100%。
3.整体联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
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目前我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以上,大型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继续保持100%。积极指导各镇建立秸秆“五化”利用(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燃料化、原料化)示范点,对不能处理的秸秆全部运送到明仕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进行有机肥生产,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大力推广绿色防控和配方施肥技术,连续三年实现化肥、农药零增长,化肥、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0%以上。
4.项目撬动,助推农田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切实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一是按期完成2019年任务。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1.5万亩,项目总投资227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土地平整300亩,新建及整治渠(管)道25.19千米,新建蓄水池29口,整治山坪塘14座,建设高效节水灌溉1000亩,建设机耕道9.67千米,建设生产道19.41千米。二是科学谋划2020年任务。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1万亩,已落实在太平镇和福禄镇的9个村,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中央、省资金1500万元,其余为市、区配套资金1500万元。我区拟将1500万元配套资金通过发行专项债券解决,已列入发改、财政项目库,现已完成实施方案编制,9月进行了项目招投标。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标并开工,预计于2021年4月完工建设。
5.督导联动,巩固脱贫质量。一是再接再厉,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着力巩固历年来的脱贫攻坚成果,抓好排查、监测和对标补短帮扶,圆满完成2013年精准识别以来的2591户6361名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任务。一年来,全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全部达标,建档立卡人口人均纯收入达到10646.24元,比上年增长25.2%,比2013年增长336.9%;30个市列贫困村“一低五有”全达标,农民群众安全饮水、安全用电、广播电视和农村硬化路、卫生室、文化室、通讯网络全部高质量达标,贫困发生率继续保持为0。二是攻坚克难、扶贫项目有序实施。按照年度扶贫专项实施方案,扎实推进15类扶贫专项,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组织发动群众对标补短,采用农户自筹和政府补助的办法,对540户贫困户实施了饮水保障、安全用电、入户路建设、网络电视、院坝硬化、房屋提升等对标补短工程,累计补助资金达550万元。三是精准帮扶,返贫致贫有效防止。持续深入开展“一月一主题”帮扶活动,组织帮扶单位机关干部进村入户开展帮扶,帮助解决问题、宣传政策;区、镇、村三级责任制全面落实,三级书记完成了贫困对象遍访任务;各县级联系领导坚持每月到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各镇(街道)党政正职坚持每周研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落200万元防返贫基金,累计救助40户共50万元,及时帮助解决生活困难,有效防止这部分群众致贫返贫。抓好“8.18”汛情灾后重建和救助工作,落实71.4万元灾后重建补助资金,组织受灾群众通过排干积水、加固堡坎、铺设水管、修缮等方式排险救灾,全区43户建档立卡户已全部完成抗灾自救,确保了灾情期间无新增边缘户和脱贫监测户。加强扶贫小额信贷资金支持,2016年至今,累计发放扶贫小额贷款3704.71万元,惠及819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四是凝聚合力,社会扶贫持续开展。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暨第7个“全国扶贫日”期间,组织开展了系列扶贫活动。举办2020年“栋梁工程·扶贫助学”救助金发放仪式,现场援助38名大学生、金额11.2万元;举办“我看脱贫攻坚新成就,点赞沙湾发展新变化”主题摄影展,展出摄影作品共60张;举行“香港道德会2020年捐赠棉衣发放仪式”,累计为“8.18”洪灾受灾群众、残疾人、边缘易致贫户、特殊困难户等困难群体发放棉衣200件;开展扶贫日爱心捐赠活动,收到捐赠款物折合186.4万元;开展“以购代捐”“以购代扶”等消费扶贫活动,扶贫日期间向金口河区捐赠50万元社会资金,构建起社会扶贫大格局。五是探索试点,相对贫困破题开局。在太平镇试点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工作,按“4纳入、5不纳入”标准,对全家连续外出未超过1年的在家农户,以家庭实际人口整户纳入作为相对贫困对象,确定了相对贫困扶持对象58户145人,并明确“一超五保障”的相对贫困对象退出标准。对相对贫困家庭全部落实联系帮扶责任人,将绿化村、挹峨村、罗一村定位为产业就业扶持示范片区,将罗一村、草坝村定位为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提升扶持片区,将其他村定位为综合保障扶持片区,整合国家级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和移民后扶等政策项目资金,争取到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万元,从发展佛手柑产业、探索创业致富带头人、实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项目、开展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分片分类落实了扶持措施,取得积极成效。六是倾情帮扶,对口援彝亮点纷呈。
坚持“受扶地所需、帮扶地所能”,继续向金口河区提供人才、资金、项目支持,助力受扶地同步奔康。28名援彝队员以受扶地为家,扎根基层,立足岗位,倾情帮扶,展示了沙湾形象。在巩固提升2016—2019年73个对口帮扶项目基础上,因地制宜实施产业就业、人居环境、教育卫生等年度帮扶项目25个,投入财政帮扶资金413.3万元,引导投入社会帮扶资金1200余万元,改善基础设施和民生事业。强化全域结对帮扶,组织沙湾区乡镇、部门、企业等到金口河区开展结对帮扶活动180余场次,累计捐款捐物折合资金200余万元,吸引社会组织参与对口捐赠帮扶活动5场次,筹集扶贫资金99.1万元,为金口河区培养“带不走”的干部人才近200名。举办沙湾区2020年电商扶贫·沫若故‘礼’新春年货节”、金—沙金秋农产品展销会等展销活动,通过电商平台多渠道推广,带动金口河优质农产品走出大山。
6.创美推动,打造宜居乡村。扎实推进“三大革命”“五大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不断建设宜居宜业幸福美丽乡村。一是分类建设。根据“一管二改三建四满意”的思路整体,全力推进全区“厕所革命”,按照农户投资和政府奖补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分散户、聚居点、聚居区3种类型,由财政给予每户最高3500元的补助资金(室内1000元,室外2500元)。2019年新改建卫生户厕7000余户,2020年已新改建卫生户厕3000余户,截至目前,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达到90%,提前完成市下卫生厕所普及率的目标任务。二是夯实基础设施。投资700余万元完成城南、葫芦镇2座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运行,日处理量均为100吨,实现垃圾中转乡镇全覆盖;建立农村垃圾收集设施(房、桶、箱)1758个,配备垃圾清运车辆108辆,垃圾转运功能辐射全区各镇。三是实施多元处理。以乡村振兴示范镇村作为先行试点区域,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生活垃圾四分类桶等设施,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同时以餐厨垃圾分类、大件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分类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垃圾分类工作。四突出重点治水体。通过厕污共治、就近接入污水管网等形式完成改造16707户,截至目前,生活污水有效处理能力的行政村数51个,占全区行政村比例68.92%。深入开展农村清洁水源水体行动,采取综合措施,重点清淤治理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水塘、堰渠、小溪沟、臭水沟,基本消除了农村黑臭水体。龚嘴、铜街子、沙湾、安谷4座大型水电站及小型水电站加强坝前及库区漂浮物打捞。全区四级河长无死角巡河问河6万余次,整治河面漂浮物及垃圾问题1000余个,持续保持农村水面清洁,河湖长制工作在全市作经验交流。五是整治发展提村貌。通过以旧改新、拆旧建新、拆除复垦等方式,完成危旧房改造提升3375户,实施集镇住房风貌提升1100户,拆除废弃房屋2800平方米,实施改厨改厕7200余户,实现变“农房”为“客房”,带动发展星级乡村农家乐30余个,建成特色民宿50余户。通过“三大革命”“五大行动”治理,从根本上提升了生态环境质量,为村民提供了一个优越的生活环境,为我区成功创建全国健康促进示范区和省级慢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提供了基础保障。
7.政企带动,促农民增收。今年前三季度,沙湾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3226元,同比增速8.1%。一是发展支柱产业促增收。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全区发展中药材种植5.35万亩、林竹59.3万亩、茶叶种植4.72万亩、果蔬3.2万亩;以建设“全国农业产业强镇”为抓手,发展佛手柑1.6万亩、淫羊藿2000亩,打造全国最大的佛手柑和柔毛淫羊藿基地,预计今年实现产值1.8亿元。以园区带动农民以流转土地、就业务工、入股分红等方式增加收入,今年已兑现土地租金320余万元,提供就业岗位近400个,发放务工工资近300万元,人均务工收入约7500元,与1100户种植户签订收购协议,收购佛手柑6000吨,兑现收购金1500余万元,预计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00元。二是壮大集体经济促增收。开展集体经济“脱空工程”,制定《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办法》,清理经营性资产5747.23万元,全部折股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股分红。落实省级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资金1500万元,通过将集体闲置资产以自营、租赁、承包、入股联营等方式综合开发利用,实现村均集体经济收入5.67万元,预计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20元。三是落实政策扶持促增收。全面梳理落实财税金融等6个方面促进创业政策,认真落实惠企“二十条政策措施”,采取小额信贷、创业奖补、就业补助等方式鼓励境内及周边企业招工;开展春风行动6批次,举办专场招聘会4次,提供就业岗位2358个;完成农民工培训1225名,发放补贴135.79万元。四是带动就业务工促增收。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采取“线上+线下”就业帮扶形式,利用“乐山公共招聘网”“四川农民工服务平台”等网上平台,组织开展网上培训2500人次;按待群众就业需求、技能特长精准对接企业用工、扶贫车间等岗位以及茶叶采摘等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实现区内务工6243人、区外省内2686人、省外1280人,预计带动群众人均增收3200元。
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单位编制数1个,独立预算单位1个,内设机构五个:综合股、农村改革股、产业发展股、乡村建设股、扶贫移民股,2020年无变动。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66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8人。
2020年度收入总计13,185.38万元、支出总计10,192.2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28.59万元,增长9.36%,支出总计增加1,250.39万元,增长13.9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需要,收入增加;因机构改革,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3,185.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248.38万元,占70.1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937.00万元,占29.8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0,192.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0.48万元,占13%;项目支出8,831.81万元,占8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入总计13,185.38万元、支出总计10,192.2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入总计增加1,128.59万元,增长9.36%,支出总计增加1,250.39万元,增长13.98%。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因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工作需要,收入增加;因机构改革,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4.7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95%。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93.54万元,减少23.6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我单位因机构改革,工作内容合并,经费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54.7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支出83.30万元,占1.29%;卫生健康(210)支出48.67万元,占0.75%;城乡社区(212)支出12.00万元,占0.19%;农林水(213)支出6,217.16万元,占96.32%;住房保障(221)支出93.64万元,占1.4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6,454.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71.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3.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3.9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01):支出决算为4.3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48.67万元,完成预算100%。
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12.00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713.47万元,完成预算100%。
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356.40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田建设(53):支出决算为1,256.11万元,完成预算100%。
1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支出决算为1,126.28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66.5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农林水支出(213)扶贫(05)其他扶贫支出(99):支出决算为2,492.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21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农业保险保费补贴(03):支出决算为51.83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213)目标价格补贴(09)其他目标价格补贴(99):支出决算为153.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住房保障支出(21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93.6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60.4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81.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79.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15万元,完成预算100%。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55万元,占4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60万元,占6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55万元,完成预算10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55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6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3.32万元,减少51.39%。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20年因机构改革,实际情况确实今年的接待费有所下降。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35.88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0年,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27万元,比2019年减少75.20万元,减少29.55%。
2020年,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4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本单位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预算法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编制预决算、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有效,资金使用社会效益良好,单位整体绩效自评结果为“良”。根据本级财政要求,本部门今年对照年初预算项目绩效,自行梳理,项目绩效完成情况良好。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0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区级扶贫专项资金项目”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20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78.11万元,执行数为1078.1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我区撂荒耕地的控制,确保我区地力不降低。
(2)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77.00万元,执行数为877.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田土调型工程、农田排灌渠道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地力培肥工程等一系列建设措施,显著改善了项目区内农业基础设施和生产条件,耕地地力提高,种植面积增大,灌溉效率提高,抗旱排涝功能提升,项目区内农民受益于项目带来的红利,促进了农村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节约了资源,解放了农村生产力,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的物质基础。
(3)2020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00万元,执行数为19.93万元,完成预算的99.65%。通过项目实施,增强了农业科技示范展示能力、提升了农技推广队伍素质能力、健全了农业科技示范服务平台、加快了农技推广服务信息化、加快了农业科技进村入户、提高了主导产业经济效益。
(4)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家庭农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0.00万元,执行数为40.0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各项目业主严格按项目建设方案建设,有效改善完善基础设施,购置生产性装备,扩大规模,引进良种,提升了家庭农场生产质量、基础条件,带动周边农户经济效益,解决周边农户就业,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区级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0.00万元,执行数为1464.97万元,完成预算的97.66%。通过项目实施,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严格按计划实施管理,各镇(街道)为项目的实施主体,负责项目实施对象的确认、公示、实施、监督、检查、自查验收和资料收集上报,项目主要解决贫困人口的“两不愁三保障”等问题,贫困户收入大幅度增加,规划区实现稳定脱贫;项目的实施是党和政府情系群众、关心弱势群体、改善民生的具体行动。对于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和谐、密切党群干群关系都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反映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反映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反映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8.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指反映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宣传等方面的支出。
9.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指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体污染防治等方面的支出。
10.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包括施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1.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包括施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2.城乡社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3.城乡社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指反映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14.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公共设施(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城市道路、桥涵、公共交通、道路照明、供排水、燃气、供热等公共设施维护、建设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15.城乡社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城市环境卫生(项):指反映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用于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16.城乡社区(类)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款)代征手续费(项):指反映用污水处理费安排的代征手续费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防灾救灾(项):指反映对农业生产因遭受自然、生物灾害损失给予的补助,促进农业防灾增产措施补助,因其他灾害导致农牧渔业生产者损失给予的补助。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等治理工程运行与维护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反映防汛业务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项):指反映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方面的支出。
21.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建设(项):指反映新建公路支出,公路改建支出。
22.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和运输安全(项):指反映公路和运输安全支出。
23.交通运输支出(类)车辆购置税支出(款)车辆购置税其他支出(项):指反映车辆购置税收入安排的其他支出。
24.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指反映其他交通运输支出中除对公共交通运营补助以外的其他支出。
2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包括施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6.住房保障(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反映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方面的支出。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
整体支出绩效报告
(2020年)
一、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沙湾区农业农村局单位编制数1个,独立预算单位1个,内设机构五个:综合股、农村改革股、产业发展股、乡村建设股、扶贫移民股。
(二)机构职能。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农业领域、“三农”、扶贫开发、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等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和区委的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和扶贫开发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扶贫开发和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拟定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
2.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
3.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组织编制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拟订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开展贫困人口、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扶贫移民工作人员政策培训。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以科学发展观引导移民发展经济、增加收入、脱贫致富。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信访工作,维护移民区社会稳定,负责扶贫开发和移民政策宣传。协调和指导全区新村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科技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
4.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改革工作。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5.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0年年末,实有人数66人,其中:行政人员25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编制3人,非参公事业人员38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本单位2020年财政总收入13,18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185.38万元,占比100.00%。
(一)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本单位2020年总支出10,192.28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734.66万元,占比7.21%。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1.本单位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按照上级下达的事业计划、任务,本着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预算。
2.本单位严格执行预算编制程序,依据单位的年度工作计划,由财会部门、业务部门共同研究,报单位领导审核后,编制单位预算指标建议数,报经上级审核下达经费指标后再调整编制正式预算,报经上级批准后,由财会部门掌握执行。
3.本单位在预决算编制过程中全面实行项目及总体绩效评价目标。
(二)执行管理情况。
1.单位严格按照预决算管理制度执行,依法依规及时分配上级专项资金,专项资金使用完成情况100%。
2.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等政策文件的规定开展日常工作。
(三)综合管理情况。
1.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制度要求,事前编制采购预算,事中编制采购计划,严控采购流程和招投标工作。
2.建立完善的资产管理制度,资产全面实行卡片管理,做到“一物一卡”,严格按照《沙湾区办公设备和办公家具配置标准》配置资产。购买资产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由单位申请,国资办审核后按要求进行采购。资产处置管理,严格按照《乐山沙湾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规范资产处置行为。严格执行“单位负责人—资产管理人—资产使用人”岗位责任制,实行专人负责、动态管理,对配备给个人使用的固定资产或物品实行领用交还制度。为便于管理,所有办公设备及办公家具均贴固定资产标签,明确资产名称、分类、购入时间、资产使用人等基本信息。
3.本单位内部建立专门的管理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工作的开展,包括岗位人员责任岗位分离制度、收入支出管理制度、财务档案管理、票据管理、财务印章管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办法等。
4.本单位严格执行预决算公开制度。
5.本单位在预决算编制过程中全面实行项目及总体绩效评价目标填报及按要求报送绩效自评报告。
6.本单位全面接受财政监督检查,在2020年的各项检查中无违规违纪现象。
(四)整体绩效。
1.产能拉动,稳定粮食生产。深入推进“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粮食产能稳步提升,有力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落实生产任务。印发《关于抓好春季田管和春耕备耕工作的通知》,将大春粮食生产任务分解落实,积极开展业务指导和技术服务,努力提高粮食单产和复种指数,圆满完成全年粮食生产任务。发展特色种植。中药材种植面积6.26万亩,其中佛手柑种植1.85万亩。发展现代林竹产业基地59.3万亩。稳定茶叶种植面积4.74万亩。稳定农资供应。组织协调调度肥料4200吨、农药160吨、农膜150吨、“两杂”种子135吨。
2.目标驱动,提振生猪复产。将生猪稳产保供作为当前农业工作的重点任务,坚持补栏增养和疫病防控相结合,加快恢复生猪生产。
3.整体联动,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扎实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目前我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8%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7%以上,大型场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配套率继续保持100%。
4.项目撬动,助推农田建设。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切实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按期完成2019年任务。二是科学谋划2020年任务。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任务1万亩,已落实在太平镇和福禄镇的9个村,总投资3000万元。2020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完成招标并开工,预计于2021年4月完工建设。
5.督导联动,巩固脱贫质量。再接再厉,脱贫攻坚成果全面巩固。着力巩固历年来的脱贫攻坚成果,抓好排查、监测和对标补短帮扶,圆满完成2013年精准识别以来的2591户6361名已脱贫人口巩固提升任务。攻坚克难、扶贫项目有序实施。按照年度扶贫专项实施方案,扎实推进15类扶贫专项,持续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和群众生产生活水平。精准帮扶,返贫致贫有效防止。凝聚合力,社会扶贫持续开展。第28个国际消除贫困日暨第7个“全国扶贫日”期间,组织开展了系列扶贫活动。探索试点,相对贫困破题开局。在太平镇试点探索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工作。倾情帮扶,对口援彝亮点纷呈。坚持“受扶地所需、帮扶地所能”,继续向金口河区提供人才、资金、项目支持,助力受扶地同步奔康。
6.创美推动,打造宜居乡村。扎实推进“三大革命”“五大行动”,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提升,不断建设宜居宜业幸福美丽乡村。分类建设。根据“一管二改三建四满意”的思路整体,全力推进全区“厕所革命”,2019年新改建卫生户厕7000余户,2020年已新改建卫生户厕3000余户,截至目前,全区卫生厕所普及率已达到90%,提前完成市下卫生厕所普及率的目标任务。夯实基础设施。完成城南、葫芦镇2座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运行,日处理量均为100吨,实现垃圾中转乡镇全覆盖,垃圾转运功能辐射全区各镇。实施多元处理。以乡村振兴示范镇村作为先行试点区域,设置生活垃圾分类亭、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生活垃圾四分类桶等设施,将生活垃圾分为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同时以餐厨垃圾分类、大件垃圾分类、建筑垃圾分类先行,以点带面,全面推动垃圾分类工作。突出重点治水体。通过厕污共治、就近接入污水管网等形式,深入开展农村清洁水源水体行动,采取综合措施,重点清淤治理农村分散式饮用水水源、水塘、堰渠、小溪沟、臭水沟,基本消除了农村黑臭水体。龚嘴、铜街子、沙湾、安谷4座大型水电站及小型水电站加强坝前及库区漂浮物打捞。持续保持农村水面清洁,河湖长制工作在全市作经验交流。整治发展提村貌。通过以旧改新、拆旧建新、拆除复垦等方式,完成危旧房改造提升3375户,实施集镇住房风貌提升1100户,拆除废弃房屋2800平方米,实施改厨改厕7200余户,实现变“农房”为“客房”,带动发展星级乡村农家乐30余个,建成特色民宿50余户。
7.政企带动,促农民增收。今年前三季度,沙湾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13226元,同比增速8.1%。发展支柱产业促增收。以园区建设为载体,大力发展特色支柱产业,全区发展中药材种植5.35万亩、林竹59.3万亩、茶叶种植4.72万亩、果蔬3.2万亩;以建设“全国农业产业强镇”为抓手,发展佛手柑1.6万亩、淫羊藿2000亩,打造全国最大的佛手柑和柔毛淫羊藿基地。以园区带动农民以流转土地、就业务工、入股分红等方式增加收入,今年已兑现土地租金320余万元,提供就业岗位近400个,发放务工工资近300万元,人均务工收入约7500元,与1100户种植户签订收购协议,收购佛手柑6000吨,兑现收购金1500余万元,预计带动农民人均增收400元。壮大集体经济促增收。开展集体经济“脱空工程”,制定《村级集体经济财务管理办法》,清理经营性资产5747.23万元,全部折股量化到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股分红。落实省级集体经济扶持村项目资金1500万元,通过将集体闲置资产以自营、租赁、承包、入股联营等方式综合开发利用,实现村均集体经济收入5.67万元,预计带动农民人均增收120元。落实政策扶持促增收。全面梳理落实财税金融等6个方面促进创业政策,认真落实惠企“二十条政策措施”,采取小额信贷、创业奖补、就业补助等方式鼓励境内及周边企业招工;开展春风行动6批次,举办专场招聘会4次,提供就业岗位2358个;完成农民工培训1225名,发放补贴135.79万元。带动就业务工促增收。新冠肺炎疫情暴发以来,采取“线上+线下”就业帮扶形式,利用“乐山公共招聘网”“四川农民工服务平台”等网上平台,组织开展网上培训2500人次;按待群众就业需求、技能特长精准对接企业用工、扶贫车间等岗位以及茶叶采摘等促进群众就业增收,实现区内务工6243人、区外省内2686人、省外1280人,预计带动群众人均增收3200元。
四、 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单位履行职责职能,严格按预算法及区委、区政府的要求编制预决算、按财经法规及制度使用、管理资金,成效明显,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资金使用效益合理有效,保障了财政供养人员的日常开支,资金使用无虚列支出及随意使用现象,无大额现金支付现象。
2.资金使用社会效益好。
3.根据财政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的内容要求,本单位的自查结果为“良”。
(二)存在问题。
本部门收入支出预决算差异过大,未能准确编制预算,预算编制精细化称度有待提高。
(三)改进建议。
在今后的工作一方面要严格预算编制,做到细化精确,另一方面按照“统筹兼顾、勤俭节约、量力而行、讲求绩效、收支平衡”的原则,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和实际需求安排预算。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