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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8558113/2022-00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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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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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 区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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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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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预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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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目录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二、部门概况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二)政府采购情况。(三)国有资产占有

关于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

2022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4月22日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四)目标设置情况。

十、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负责组织、指导全区的理论研究、理论学习和理论宣传工作;负责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协调新闻等部门的工作;负责从宏观上指导、协调精神产品的生产并在政治方向和方针政策方面实施领导;负责规划、部署全局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任务,确定和改进群众教育工作;在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研究提出全区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意见,规划并进行指导、检查,组织重点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指导相关部门抓好公共文化服务工作,提高全区群众文化还在参与率;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委宣传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022年重点工作任务:全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牢记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汇聚正能量,振奋精气神,围绕“3个2”工作重点,推动沙湾区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更上新台阶,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召开。

(一)突出两大重点,凝聚思想动力。突出理论武装,重点宣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党的二十大和省、市、区“三会”精神,推动党的各项决策部署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突出对外宣传,紧扣“农旅兴区、工业强区”发展主线,围绕重点项目建设、文化旅游、乡村振兴等中心工作,深度挖掘提炼总结“沙湾做法”,积极向上提供新闻素材,进一步提高沙湾新闻稿件见报、见台、见网率。

(二)抓好两项载体,彰显城市魅力。抓好“沫若文化年”活动载体,以郭沫若诞辰130周年为契机,开展郭沫若戏剧作品《屈原》《虎符》等和音乐舞台剧《少年郭沫若》展演活动,举办郭沫若诗歌奖评选、郭沫若书法作品展、郭沫若文化研讨会、书籍推荐会等,进一步弘扬沫若文化。抓好文明城市创建载体,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实施文明创建工程,深入开展“践行十爱·德耀嘉州”活动,同步建立现场督查、反馈、包片等工作制度,严格对标对表,打造硬环境,提升软实力,强化示范点位打造,为乐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沙湾力量。

(三)建好两个中心,激发工作活力。建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按照有场所、有队伍、有活动、有项目、有机制标准,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方案,确保2022年完成各中心站所建设,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建好融媒体中心,着力将“灵秀沙湾”APP打造成为沙湾区信息发布“第一窗口”,持续推动“沙湾发布”微信公众号、“灵秀沙湾”微信视频号等新媒体平台向可视化、智能化和平民化转型,塑造亲民、暖民、吸睛的特色“政务号”,进一步激发政务宣传新活力。争取成立区属国有文化传媒公司,通过市场化运作,不断完善融媒体中心造血功能,实现中心可持续发展。

二、部门概况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代管二级预算单位1个,其中事业单位1个(区融媒体中心所有经费独立核算)。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收入预算总额为527.1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5.4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27.1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7.1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08.2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8.91万元,,专项支出4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27.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宣传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7.19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减少65.45万元。主要是因为项目费用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97.44万元,占94.36%;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8万元,占2.35%;卫生健康支出3.74万元,占0.71%;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3.62万元,占2.58%;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预备费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转移性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债务发行费支出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97.4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宣传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2年预算数为40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宣传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22年预算数为0.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2022年预算数为0.26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管理费用。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9.7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2.2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其他保险费用。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2年预算数为3.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2年预算数为13.62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27.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8.2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8.9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2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5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5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本年未预算因公处境费用。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65万元,下降11.5%。主要原因是严格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公务接待减少。

2022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理论宣讲、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创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文化文艺等业务工作中产生的公务接待开支等。

3.本年未预算公务用车费用。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2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18.9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2.27万元,下降39.3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2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未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共有车辆2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2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2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宣传部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527.19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400万元,主要为党报党刊征订费项目、2022年宣传工作经费项目、媒体合作经费项目、2022年理论学习工作专项经费项目、2022年文化工作专项经费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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