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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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5日
(一)主要职能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一是负责宣传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二是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有序完成集中换届。顺利召开中共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第二次代表大会和轸溪镇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优选配强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圆满完成村(社区)“两委”换届,实现村(社区)书记、主任“一肩挑”全覆盖,整合建强 12 个党支部,实行“三个一”结对模式,即一名乡镇副职+一名包村干部结对一个党支部。
2.牢牢稳住农业基础。稳定水稻、玉米等农作物种植面积,完成大春播种 1.58 万亩,实现粮食产量 5186.84 吨;全力推进生猪稳产保供,出栏生猪 6000 余头;不断壮大集体经济,中省集体经济扶持村双山村、寨子村集体经济发展势头良好。村均集体经济收入达到 9 万元。
3.持续促进文旅融合。全面提档升级“世外花乡”,举办双山 2021 年赏樱活动,活动获得百万级别曝光率,共计接待游客 20 余万次,实现整体经济效益 100 余万元;推动双山花语村农耕文化研学基地发展,与专业研学机构合作,目前已开展 4 期研学活动。双山村入选四川省乡村旅游重点村、乐山市三个“天府旅游名村”推荐名单之一,获得 2021 年度沙湾区乡村振兴战略工作示范村称号。深挖“三峨第一寨”文化,种植 80 亩金丝皇菊,完成配套旅游设施建设;推出绿美轸溪系列专题视频,展现风景、美食、人文、民俗,目前已推出溪流瀑布、金桂飘香等七期视频,推广范围涉及学习强国、川观新闻等平台,累计播放量达 40 余万次。
4.不断美化生态环境。扎实做好各项环保工作,在沙湾区迎接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中获得先进单位称号。持续推进“五清”行动,评选最美庭院、最美村道,全面整治提升人居环境;对症下药修建过境货车洗车场、联合执法部门设置卡点24 小时执勤、在全镇工矿企业全覆盖安装监控摄像头等,缓解了大货车超限超载、抛洒滴漏等问题,同时也缓解了困扰群众多年的峨轸路扬尘问题。
5.持续巩固脱贫成果。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工作衔接,继续深入实施脱贫攻坚“对标补短”工作,积极协调境内企业提供就业岗位,引导贫困户就近务工和发展种养殖项目,实现了 75%贫困户就近务工和自主发展产业。全面推进动态监测动态帮扶,未发生“漏测失帮”情况。
6.继续增进民生福祉。创新乡村社会治理机制,开展“我和群众结亲戚”活动,镇村干部结亲群众 80 余户,坚持每月开展 1 次与结对认亲户见面交流活动,每月至少发 1 次微信(短信)或打 1 次电话,每年携家人与结对认亲户全家至少开展 1 次互动联谊活动,每年至少办一件实事,目前已为群众办实事 90 余件;举办“让爱回家,让爱成长”暑期儿童公益课,携手高校志愿者,为留守儿童开展手工、绘画、党史等课程 20 余次;积极对接区总工会、市律师协会及各界爱心人士,收到爱心捐赠资金 11 万元,建设完成沙湾区第一家儿童主题公益书屋并被乐山电视台报道,同时与公益组织狮子会对接,力求补足书屋建设的人才、关注度短板。建立政协联络站,举 办“百姓评政坝坝会”10 余次,收集解决群众诉求 400 余个;积极响应“践行十爱,德耀嘉州”号召,挖掘推荐申报做丈夫17 年拐杖的寨子村 4 组村民邓芝英为“乐山好人”。
7.扎实筑牢和谐基石。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 “森林防灭火专项整治”等行动,排查整治隐患 50 个,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对辖区 9 个地质灾害点进行摸底排查,通过上报和专家现场勘查,销号 2 个,保留 7 个;重新确定 2021年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编制印发《2021 年度轸溪镇地质灾害防御预案》,更新了“一表两卡”和“逃生路线图”并张贴到户;加强地质灾害安全知识宣传,全年组织培训会 4 次,组织观看教育片 10 场,设立警示标识牌 7 个,挂设宣传横幅 9 幅,下发宣传资料 650 余份;按期完成刘沟 1、2 组地灾隐患治理和协调工作;加强汛期监测监控,及时传达雨情信息和组织撤离转移,确保了辖区无地质灾害安全事故发生。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无纳入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1363.28万元、支出总计1363.2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06.63万元,下降22.97%,支出总计减少406.63万元,下降22.9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966.7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59.83万元,占99.29%;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90万元,占0.7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占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31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86.67万元,占82.75%;项目支出226.48万元,占17.25%;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1363.28万元、支出总计1363.28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入总计减少406.63万元,下降22.97%,支出总计减少406.63万元,下降22.9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6.2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7%。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93.78万元,下降6.70%。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项目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6.2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支出570.08万元,占43.64%;公共安全支出(类)支出28.00万元,占2.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2.71万元,占0.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44.99万元,占3.44%;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0.07万元,占1.54%;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186.19万元,占14.25%;农林水支出(类)支出404.87万元,占30.99%;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49.34万元,占3.78%。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306.25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其中: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人大事务(01)其他人大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13.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2.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301.3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3.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事业运行(50):支出决算为247.48万元,完成预算100.00%。
4.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03)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8.3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5. 公共安全支出(204)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其他公共安全支出(99):支出决算为28.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支出决算为2.71万元,完成预算100.00%。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38.0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3.04万元,完成预算100.00%。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1.64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2.26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1.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20.07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2. 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支出决算为184.93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3. 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5)城乡社区环境卫生(01):支出决算为1.26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4. 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15.44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5. 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25.25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6. 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支出决算为20.36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7. 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05):支出决算为343.81万元,完成预算100.00%。
18.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 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49.34万元,完成预算100.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86.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1.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54.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预算100.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45万元,占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45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2020年相比增加0.02万元,增长5.44%,主要变动原因是增加其他交通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0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0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0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1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4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 公务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完成预算100.00%,与2020年相比减少0.26万元,下降100.00%,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本年无接待费。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0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0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00万元。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万元。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4.87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75.13万元,增长94.21%,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紧要支出增加。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办公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集镇管理经费、公共运行维护费、网格员补助经费、安全员经费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 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2.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信访工作的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开展财政综合业务、预决算编审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财政管理工作的项目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开展其他财政事务方面专门性工作任务的项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的基本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 事业运行(项):指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的项目支出。
18.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干部教育(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干部的进修及培训支出。
19.科学技术支出(类))社会科学(款)其他社会科学支出(项):指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其他社会科学支出。
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旅游(款)群众文化(项):反映群众文化方面的支出,包括基层文化馆(站)、群众文化艺术馆支出等。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反映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养老服务、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世纪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方面的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死亡伤残抚恤等以外的其他优抚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采供血机构(项):反映卫生健康部门所属采供血机构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3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方面的支出。
3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环境卫生(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反映城乡社区道路清扫、垃圾清运与处理、公厕建设与维护、园林绿化等方面的支出。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反映用于农业事业单位方面的基本支出。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6.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支出,以及支持建立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安排的村级组织运转奖补资金。
37.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补助(项):反映各级财政对农村综合改革示范试点、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补助支出。
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的工作经费支出。
4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部门行政单位(本级)和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4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4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反映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残疾人事业(款)其他残疾人事业支出(项):指残疾人保证金的支出。
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5.农林水支出(类)扶贫(款)其他扶贫支出(项):指对其他扶贫的支出。
46.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农村危房改造(项):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农村危房改造的支出。
4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老旧小区改造(项):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老旧小区改造的支出。
4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对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其他支出。
4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50.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民兵(项):指对国防动员的民兵相关支出
5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地质灾害防治(项):指对地质灾害防治的支出。
5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对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中自然灾害救灾补助支出。
5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预测预报(项):指对地震事务中地震预测预报相关支出。
54.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生态保护(项):指对自然生态保护中生态保护相关支出。
55.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行政运行(项):指公路水路运输机构运行基本支出。
56.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还贷专项(项):指公路水路运输机构公路还贷专项支出。
57.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公路运输管理(项):指公路水路运输机构公路运输管理支出。
58.交通运输支出(类)公路水路运输(款)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项):指公路水路运输机构其他公路水路运输支出。
59.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城市公交的补贴(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中对城市公交的补贴支出。
60.交通运输支出(类)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款)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项):指成品油价格改革对交通运输的补贴中对农村道路客运的补贴支出。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有7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含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4个:便民服务中心(挂退役军人服务站、农民工服务中心牌子)、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挂国土资源所、畜牧兽医站牌子)、文化旅游服务中心、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根据轸溪镇政府主要职责,我镇机关设7个内设机构:党政办公室、党建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乡村振兴办公室(挂脱贫攻坚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规划建设管理办公室(挂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办公室牌子)、综合执法办公室(挂应急管理办公室牌子)、财政所。
(二)机构职能。
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的主要工作职能是:
1.负责宣传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落实区委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决贯彻执行。负责抓好本镇党建工作、群团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新闻宣传工作。
2.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协调好本镇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人员概况。
我镇机关行政编制23名,事业编制27名。截至2021年12月31日,行政编制在编17人,事业在编24人。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沙湾区轸溪镇收入预算总额为1313.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90.6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22.55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安排支出预算131.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70.0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8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9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93.09万元;农林水支出40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9.34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管理。
1.部门预算管理。
认真按照年初党委政府制定的有关制度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对全年全镇的财政收入与支出情况进行了全面预算,编制2021年预算1313.15万元。人代会通过预算后合理安排支出,保证了政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对绩效目标进行梳理和分析,及时上报相关报表;对项目预算提前细化,做到收支平衡。
2021年全年预算基本支出1086.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31.8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54.8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2.执行管理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每月财政通过均衡预算安排支付;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区财政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45万元。
3.综合管理情况。
我单位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我单位2021无非税收入。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按时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清查和上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预决算信息按时公开;单位工作都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二)结果应用情况。
在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上,我镇严格执行财政分类改革政策,细化镇财政预、决算,完善内部管理机制,认真管理监督专项资金收支使用,实现“两个确保”,即确保了重点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确保了全镇财政正常运转。
镇领导加强对财政预算资金的管理,机关干部都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照章办事,没有发生违反财经纪律、违反财务管理制度的情况。
我镇财政所建立了固定资产管理、现金管理、票据管理、档案管理、专项资金监管、服务承诺、计算机管理、所长首问责任等基础制度,全部公开上墙,并严格执行。在内部控制制度方面,建立了岗位责任制度、内部管理制度,建立了惠民补贴服务流程,财政补贴公开公示制度,财政收支公开和预算公开制度,坚持财政信息公开化,透明化。并建立廉政建设制度专栏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对职工的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为民服务意识,严格遵守廉政准则,做到为政清廉,秉公理财,依法办事。实行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做到不以权谋私,不搞权钱交易。
(三)自评质量
本部门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
(一)评价结论。
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我镇2021年度评价得分为96分。
轸溪镇按照预算法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在执行过程中有计划进行资金申报使用,完善资金管理及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资金安全,做到账款、账账、账实相符。支出绩效总体良好,各项目标达到了相应时期执行进度,各项目经费按预算实施,使财政收支预算执行都得了良好的制度保障和实施效果,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存在问题。
(1)部门绩效管理不够科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与产出的数量指标、质量指标缺乏对应性,关联性和可操作性不强。
(2)项目绩效目标的设定和各项指标的理解、认识不到位,导致项目绩效目标不够明确、不够细化、不够量化,缺乏可衡量性和可实现性。
(3)财政资金紧张导致项目资金支付进度滞后。如农村公共运行维护费等经费。
(三)改进建议。
一是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二是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健全单位财务管理制度体系,规范单位财务行为及单位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单位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三是进一步加强绩效评价政策学习,深入了解绩效评价各项指标含义,联系实际,提高财务人员绩效评价水平,特别是针对《预算法》、《政府会计制度》以及单位整体绩效评价自评等的学习培训。
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继续规范财务台账建设和健全内控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评价和监督检查,切实组织开展本单位资产清查工作,严格执行车辆管理制度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控制在指标数内支出,加强预算计划执行力度和规范度。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为全镇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更好地服务。
附表: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08558332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13.60 | 执行数: | 13.6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60 | 其中: 财政拨款 | 13.6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2021集镇管理工作 | 完成2021集镇管理工作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集镇管理覆盖范围 | 全覆盖 | 100.0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完成集镇管理环境整治及业态分布 | 有效 | 100.0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集镇基础设施维护效率 | 及时有效 | 100.00%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完善集镇基础设施及维修管护投入资金 | 经费13.60万元 | 经费13.60万元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整治提升集镇环境 | 有效 | 100.0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改善集镇生产生活环境 | 持续改善 | 100.00%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 | 服务对象满意 | 服务对象满意 | |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08558332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71.50 | 执行数: | 71.5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71.50 | 其中: 财政拨款 | 71.5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2021公共运行维护工作 | 完成2021公共运行维护工作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覆盖范围 | 全覆盖 | 100.0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保质保量开展基层组织活动 | 有效 | 100.0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公共基础设施的维护及卫生管理 | 按时有效 | 100.00%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年度投入村级日常办公运转费用 | 经费71.50万元 | 经费71.50万元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提升农村基层组织的服务能力 | 有效 | 100.0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和环境 | 持续改善 | 100.00%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 | 服务对象满意 | 服务对象满意 | |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08558332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0.96 | 执行数: | 0.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0.96 | 其中: 财政拨款 | 0.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在预算网格化服务管理费后,又因村建制改革,村有关只能合并调整,取消了网格化服务管理项目的预算,并对2021年已预算的网格化服务管理费进行了追减。 | 未开展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质量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时效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成本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指标1:无 | 无 | 无 | |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 |||||
主管部门及代码 | 008558332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轸溪镇人民政府 | ||
项目预算 执行情况 (万元) | 预算数: | 6.00 | 执行数: | 6.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6.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6.00 | ||
其他资金 | 0.00 | 其他资金 | 0.00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2021安全员经费支付工作 | 完成2021安全员经费支付工作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指标1:安全监管覆盖范围 | 全覆盖 | 100.00%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强化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 规范 | 100.00%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开展监督检查辖区内所有企事业安全工作 | 及时 | 100.00% | ||
成本指标 | 指标1:全年投入安全员经费 | 经费6.00万元 | 经费6.00万元 | ||
效益 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指标1:无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指标1: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 全面落实 | 100.00% | ||
生态效益 指标 | 指标1:无 | ||||
可持续影响 指标 | 指标1:无 | ||||
满意 度指标 | 满意度 指标 | 指标1:服务对象满意 | 服务对象满意 | 服务对象满意 | |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