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
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8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9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9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5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7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7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21
第四部分附件 23
第五部分附表 38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8
二、收入决算表 38
三、支出决算表 3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8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8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8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8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8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8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8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8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8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8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8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3.承担区公共资源信息平台及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咨询等服务。
4.对全区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作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资源、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以及特殊资源、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服务。
5.核查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
6.负责对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各方进行现场监管,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7.承担区委、区政府及区招监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工作开展情况:
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21年1月1日-12月31日,完成交易项目165宗,交易额75308.88万元。分别为:
1.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项目89宗,采购金额597.8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44宗,预算金额4486.38万元,采购金额3975.34万元,节约511.04万元,节约率11.39%;政府采购工程项目16宗,预算金额2972.95万元,采购金额2914.07万元,节约58.8万元,节约率1.98%。
2.国有企业采购
国有企业采购6宗,预算金额1593万元,采购金额1423.99万元,节约169.01万元,节约率10.61%。
3.国资土地产权
产权交易10宗,总成交额66397.6万元。其中:土地挂牌2宗,成交金额2550万元;特许经营项目1宗,成交金额50050万元;国有企业资产拍卖4宗,起拍价13355.5万元,成交价13442.6万元,溢价87.1万元,平均溢价率0.65%;国有资产拍卖3宗,起拍价234.21万元,成交价355万元,溢价120.79万元,平均溢价率51.57%。
(2)取得的事业成效。
1.对标对表《规范》,成功创建“示范交易中心”。
自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创建全省“示范交易中心”工作以来,中心认真对照《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进场交易规范》要求,科学制定实施方案,抓实抓细整改事项。全面完成了场地整改、区域功能布局、设施设备购置、标牌标识更新、制度上墙,优化了公共资源交易流程运行机制,规范完善各类交易操作规程和内转程序,实现“场地建设标准化、公开事项全面化、服务流程规范化、管理制度科学化”。2021年12月30日,获得省验收考评组高度评价,最终以97.5分的高分成功创建成为全省标准化规范化“示范交易中心”。
2.强化宣传,提升公共资源交易影响力。
①通过网络平台发布交易数据和工作动态。一是制作交易简报4期,为区委政府决策部署提供数据参考;编写工作信息10余篇,其中省交易中心采用2篇、市交易中心采用8篇。二是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乐山市政府采购网、乐山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共服务平台、沙湾区人民政府条上发布政府采购及产权类交易公告218条,充分确保信息公开透明、及时准确。
②通过组织重大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提升影响力。中心始终秉持“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理念为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服好务、把好关。中心成功组织了“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铜河路北段市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沙湾区司法局采购2021-2023年法律服务”等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政府采购活动,交易中心在“主动办、马上办”上赢得广泛好评,影响力得到提升。
3.创新服务举措,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
中心主动作为、拓展服务,为沙湾经济建设、旅游发展、民生事业等做好优质后勤保障,被《公共采购》杂志评为“2021年度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创新创优服务先进单位”。
①精简流程,优化营商环境
中心落实“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的服务理念,积极推行电子交易,全面推进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电子化采购,中标通知书可免费快递邮寄或在线下载,允许供应商通过邮寄和电子交易系统提交质疑材料,累计为投标人节省标书打复印、往返交通和食宿等费用约50万元。中心致力于打造公平公开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环境,为企业发展打造平等参与市场竞争的沃土,免收各类报名费、减免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大力推广电子保函。今年累计为供应商节约报名费71.01万元,减免投标保证金897.7万元,减免履约保证金386.14万元,受理担保金额135万,有效降低了企业交易成本和资金压力,
②搭建桥梁,化解沟通难题
中心秉持靠前服务意识,在全市率先开展政府采购需求论证服务,在项目实施前期通过组织采购人代表及业内专家对需求制定、技术参数和评分标准等方面的合理性、公允性进行审核论证。一年来,共成功组织需求论证项目47宗,预算金额5796.71万元,目前已形成成熟、稳定、高效的工作流程,经论证的项目无一宗因采购文件原因受到质疑投诉,保障了采购需求的规范,有效化解了业主单位、论证专家、代理机构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沟通难题,得到一致好评。
③服务国企,消除廉洁隐患
中心立足区委政府决策部署,在协助区财政局制定印发《区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工作指引》后,对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在20万以上的项目,接受委托实施采购。今年共完成国有企业采购6宗,节约率10.61%。其中,沙湾区凯晨资源有限公司采购铜街子电站库区黄厂沟(螺蛳滩)清淤疏浚物(河沙)转运服务项目,经交易中心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采购,预算金额490万元,成交金额376.6万元,节约金额113.4万元,节约率高达23.14%。此举科学地规范了国有企业采购行为,有效的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④立足本职,拓展服务范围
中心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接连拓展服务范围,不断推动单位工作创新高、出新绩。一是受理分散采购项目。集中采购机构目录以外、达到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政府采购项目,中心可接受委托按规范程序执行采购流程。今年受理分散采购项目43宗。二是专业化见证服务。中心积极为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或者法律法规规定可由采购人自行组织的采购项目,提供信息发布、专家抽取、评审场地、现场录音录像等见证服务,解决了采购人缺乏专业的设施设备和服务的难题。今年提供专业化见证服务2次。三是场地预约借用。异地或没有规范场地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代理机构可通过提前预约,借用中心场地和配套设施实施开评标活动,为交易各方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今年提供场地借用服务3次。四是与银行合作,拓展“政采贷”业务。中心大力宣传“政采货”信用融资政策,主动对接区境内业务办理银行,为供应商申请和办理提供指导和便捷服务。今年两家政府采购中标供应商已通过“政采贷”获得中国建设银行沙湾支行250万元的低息贷款,切实为我区本地中标供应商解决了资金临时周转的困境。
4.精准防控新冠肺炎疫情,有序开展交易活动。
新冠肺炎疫情阻击战打响以来,一是“守好阵地”做好单位内部防控。中心严格按照防控有关工作要求,建好体温监测、清洁消毒、人员排查等疫情防控工作台账,确保防控工作规范有序。二是“练好本领”有力保障交易活动。一方面及时掌握政策动态,强化业务知识学习,提升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水平;另一方面严把外来人员登记备案、体温监测关,安排专人定期对开评标室等公共服务场所进行消毒清洁,严格按照防控标准组织交易活动,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
5.抓实脱贫攻坚工作。
2021年,中心按照区委区政府脱贫攻坚工作要求,认真开展“回头看”“回头帮”工作。在中心领导带领下,多次深入付塘村脱贫户群众家中实地走访,详细了解贫困户家庭生产生活情况、“两不愁、三保障”、“一超、六有”情况、对帮扶干部满意度等最新情况,倾听意见建议,积极帮助联系户解决实际困难。一年来,共走访慰问贫困户70人次,送去帮扶资金和物资折合5000余元。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01.4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37万元,降低5.3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减少。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201.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1.44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201.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6.22万元,占82.52%;项目支出35.22万元,占17.4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01.4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1.37万元,降低5.34%。主要变动原因是项目数量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3万元,增加3.35%。主要变动原因是没有使用基金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1.4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61.03万元,占79.94%;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02万元,占4.97%;卫生健康支出3.93万元,占1.95%;住房保障支出26.46万元,占13.14%;节能环保支出(类)0万元,占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01.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23.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6.9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54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4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数为13.42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 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支出决算数为13.0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6.2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7.4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35.2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9万元,占97.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5万元,占2.33%。具体情况如下:
1.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完成预算90.7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4万元,降低9.3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杜绝浪费。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9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政府采购、评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5万元,完成预算62.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58万元,下降31.69%。主要原因是上级检查、兄弟单位调研减少。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6批次,31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2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对采购工作开展的调研、检查、考核及兄弟单位学习交流、调研时的餐费。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2020年减少0万元,下降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共有车辆1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0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0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同时,本部门对2021年部门整体开展绩效自评,《2021年四川省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支出(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指除已经列入相关项目以外的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以上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住房保障支出(类)城乡社区住宅(款)其他城乡社区住宅支出(项):指已列入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住宅方面的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沙湾生态环境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乐山市沙湾区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为区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内设“综合股、受理股、组织股、评审股、监督股”机构。
(二)机构职能。
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活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我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提供场所、设施和服务。
2.制定公共资源交易现场管理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并组织实施。
3.承担区公共资源信息平台及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和管理;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发布公共资源交易信息,为交易各方提供交易咨询等服务。
4.对全区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作的建设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土地和矿产资源、国有产权和国有资产交易以及特殊资源、特许经营权出(转)让等公共资源交易提供现场服务。
5.核查进场交易项目相关手续和参与交易活动各方主体资格。
6.负责对进入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交易各方进行现场监管,记录、制止和纠正违反交易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
7.承担区委、区政府及区招监委安排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1年12月31日我中心有在职人员10人,其中管理的事业人员10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资金总收入201.4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9.51万元,政府性资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 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收入10.02万元,卫生健康收入3.93万元,城乡社区收入 0万元,住房保障收入26.46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资金总支出 201.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 147.2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 54.0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12万元,资本性支出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根据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现对我单位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情况考核评分如下。
1.预算编制合理性
2021年我单位预算编制不够准确精细,经济类科目预算没有做到合理分类,自评得分8分。
2.预算执行率
2021年年初结转结余1.93万元,年初部门预算175.93万元,调增预算指标23.58万元,共计财政资金收入199.51万元。调增主要是人员变动、工资变动等。2021年财政资金支出201.44万元。执行率100%。自评得分10分。
3.三公经费控制率
我单位2021年三公经费无超预算支出,自评得分10分。
4.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我单位已按照要求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编制内控手册,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根据财务管理制度的一些变化,及时更新单位财务管理制度。自评得分4分。
5.资金使用合规性
2021年全年我中心严格执行预算资金管理,严格执行预算,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每月财政按照时间进度安排支付,在安排支出时,遵守财务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加强票据的审核、规范,改进了工作作风,避免超标准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保证常规和重点支出需要,有保有压,确保重点,统筹安排,合理支出。自评得分5分。
6.政府采购规范性
我中心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自评得分5分
7.资产管理有效性
我中心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各项资产管理工作,及时更新了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并及时落实专人负责资产报表及时上报系统,系统中有部分台帐信息不全,无使用部门、管理部门等内容。资产管理还未明细编号粘贴,在2022年单位安排专人对此项工作负责。自评得分3分。
8.绩效管理中的履职情况
主动融入和服务重大项目建设,为脱贫攻坚、疫情防控、应急抢险等重点工作的推进,在合理合规的范围内开辟绿色通道,延长服务链条。今年带领本部门干部职工成功完成交易项目165宗,交易额75308.88万元。分别为:政府采购电子化平台项目89宗,采购金额597.88万元;政府采购货物、服务项目44宗,预算金额4486.38万元,采购金额3975.34万元,节约511.04万元,节约率11.39%;政府采购工程项目16宗,预算金额2972.95万元,采购金额2914.07万元,节约58.8万元,节约率1.98%。国有企业采购6宗,预算金额1593万元,采购金额1423.99万元,节约169.01万元,节约率10.61%。产权交易10宗,总成交额66397.6万元。其中:土地挂牌2宗,成交金额2550万元;特许经营项目1宗,成交金额50050万元;国有企业资产拍卖4宗,起拍价13355.5万元,成交价13442.6万元,溢价87.1万元,平均溢价率0.65%;国有资产拍卖3宗,起拍价234.21万元,成交价355万元,溢价120.79万元,平均溢价率51.57%。一年来,中心工作在有效降低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全部履职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依程序办事,未发生任何违纪违规事件,有效降低财政支出,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自评得分47分。
(二)项目预算管理。
1.专家评审费30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专家评审劳务费费用。2021年支付17.51万元,剩余经费财政收回。
2.采购专项经费5万元,主要用于全区政府采购、招投标项目现场所需办公费开支费用。2021年支付2万元,剩余经费财政收回。
3.示范交易中心创建20万,主要用于开展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示范交易中心”创建活动。2021年未支付,剩余经费财政收回,并在2022年春节安排支付。
4.电子平台维护费5万,主要用于全区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的维护。2021年支付3.13万元,剩余经费财政收回。
(三)结果应用情况。
2021年我中心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目标任务,负责实施项目均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化解了社会矛盾,加强了政风行风建设,取得了社会群众的好评。对管理的项目评价结果均良好。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我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92分。2021年,我单位预算执行规范有序,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运行,严格按“新预算法”执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管控执行力度,增强支出的计划性和严肃性,合理调配资金,压缩“三公经费”,突出保障重点,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管理不够精细。在预算管理过程中,需加强中心内设机构的协调联动,保证预算编制的合理与精细;
2.对绩效目标动态监控重视度不够;
3.资产管理有待加强;
4.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三)改进建议。
1.财政应多组织加强政策和业务方面学习的培训,建议细化预算指标、提高预算科学性;
2.预算编制做到合理、精细;
3.加强沟通,积极汇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4.加强对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强化绩效管理;
5.资料数据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加强对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
附件2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专家评审费)
项目名称: | 专家评审费 | 年度: | 2021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 | 30 | 17.51 | 58.37%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 | 30 | 17.51 | 58.37% |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全区采购项目专家评审劳务费 | 全区采购项目专家评审劳务费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指标 | 目标值 | 业绩指标 | 完成率 |
投入与管理 | 投入管理 | 预算编制合理性 | 合理 | 100% | 100% |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58.37% | ||
预算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100%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100%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有效 | 100% | 90% |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实施管理 | 供应商资质符合程度 | 符合 | 100% | 不涉及 | |
合同管理完备性 | 完备 | 100% | 不涉及 | ||
监理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系统运维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不涉及 | ||
项目验收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政府采购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资产管理 | 不涉及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专家评审项目 | 165个项目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完成全区政府采购项目 | 规范 | 100% | 98% | |
时效指标 | 不涉及 | ||||
成本指标 | 不涉及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全区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规范 | 100% | 100% |
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完成 | 100%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政府采购项目,更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职责,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率,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规范 | 100% | 95% | |
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完成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打造公开、公正阳光政采平台 | 规范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更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职责,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率,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规范 | 100% | 100% | |
更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职责,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率,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完成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 | 100% | 95% |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采购专项经费)
项目名称: | 采购专项经费 | 年度: | 2021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2 | 4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5 | 2 | 40.00% |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全区采购项目现场会务专项费 | 完成全区采购项目专项费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指标 | 目标值 | 业绩指标 | 完成率 |
投入与管理 | 投入管理 | 预算编制合理性 | 合理 | 100% | 100% |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40.00% | ||
预算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100%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100%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有效 | 100% | 90% |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实施管理 | 供应商资质符合程度 | 符合 | 100% | 不涉及 | |
合同管理完备性 | 完备 | 100% | 不涉及 | ||
监理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系统运维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不涉及 | ||
项目验收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政府采购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资产管理 | 不涉及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区进场交易项目 | 165个项目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完成全区政府采购项目 | 规范 | 100% | 98% | |
时效指标 | 不涉及 | ||||
成本指标 | 不涉及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全区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规范 | 100% | 100% |
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完成 | 100%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政府采购项目,更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职责,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率,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规范 | 100% | 95% | |
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完成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打造公开、公正阳光政采平台 | 规范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更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职责,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率,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规范 | 100% | 100% | |
更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职责,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率,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完成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 | 100% | 95% |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电子平台维护费)
项目名称: | 电子平台维护费 | 年度: | 2021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5 | 5 | 3.13 | 62.60% |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5 | 3.13 | 62.60% |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全区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的维护 | 用于全区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的维护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指标 | 目标值 | 业绩指标 | 完成率 |
投入与管理 | 投入管理 | 预算编制合理性 | 合理 | 100% | 100% |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62.60% | ||
预算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100%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100%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有效 | 100% | 90% |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实施管理 | 供应商资质符合程度 | 符合 | 100% | 不涉及 | |
合同管理完备性 | 完备 | 100% | 不涉及 | ||
监理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系统运维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不涉及 | ||
项目验收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政府采购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资产管理 | 不涉及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区电子化交易项目 | 89个项目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完成全区政府采购项目 | 规范 | 100% | 98% | |
时效指标 | 不涉及 | ||||
成本指标 | 不涉及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全区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规范 | 100% | 100% |
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完成 | 100%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通过政府采购项目,更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职责,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率,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规范 | 100% | 95% | |
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完成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打造公开、公正阳光政采平台 | 规范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更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职责,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率,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规范 | 100% | 100% | |
更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职责,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率,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完成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 | 100% | 95% |
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示范交易中心创建)
项目名称: | 示范交易中心创建 | 年度: | 2021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 | 实施单位: | 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
项目资金(万元) | |||||
年初预算数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 | 20 | 0 | 0.00% | |
其中:财政拨款 | 20 | 20 | 0 | 0.00% | |
其他资金 | 0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用于开展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示范交易中心”创建活动。 | 2021年未支付,剩余经费财政收回,并在2022年春节安排支付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目标指标 | 目标值 | 业绩指标 | 完成率 |
投入与管理 | 投入管理 | 预算编制合理性 | 合理 | 100% | 100% |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0.00% | ||
预算资金到位率 | =100 | 100 | 100%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100% | |
财务监控有效性 | 有效 | 100% | 90% | ||
资金使用规范性 | 规范 | 100% | 100% | ||
实施管理 | 供应商资质符合程度 | 符合 | 100% | 不涉及 | |
合同管理完备性 | 完备 | 100% | 不涉及 | ||
监理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系统运维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性 | 健全 | 100% | 不涉及 | ||
项目验收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政府采购规范性 | 规范 | 100% | 不涉及 | ||
资产管理 | 不涉及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示范交易中心”创建活动 | 1个项目 | 100% | 100% |
质量指标 | 完成“示范交易中心”创建活动 | 规范 | 100% | 98% | |
时效指标 | 不涉及 | ||||
成本指标 | 不涉及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障全区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无重大违规违纪问题 | 规范 | 100% | 100% |
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完成 | 100%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规范 | 100% | 95% | |
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完成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打造公开、公正阳光政采平台 | 规范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更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职责,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率,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规范 | 100% | 100% | |
更好地履行了政府采购职责,提高了采购质量和效率,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 完成 | 100% | 10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群众满意 | 100% | 95% |
第五部分 附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