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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10月27日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8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9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21
第四部分附件………………………………………………………………………25
第五部分附表………………………………………………………………………5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4
二、收入决算表…………………………………………………………………54
三、支出决算表…………………………………………………………………5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4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沙湾区水务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水利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编制全区城乡水务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建设的水资源利用和防洪论证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全区供水规划和供水行业管理等相关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指导水系绿化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区防洪、抗旱工作,承担区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指导全区江河、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河道采砂的管理。组织编制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和制订移民区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省市移民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拟订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开展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移民工作人员政策培训。严格执行移民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沙湾区和市中区两个乡镇的灌溉、防洪、人畜饮水等公益性任务、工业用水、生态纳污等职能。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规划实施水利工程项目
完成沫溪河堤防隐患整治工程(修复50米水毁堤防,综合整治河道1.3km);完成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新建堤防4.4km,综合整治河道4.4km;完成滥田湾防洪工程整治,新建堤防1.2km。正在建设大渡河左岸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防洪工程,已完成800米混凝土挡墙浇筑、河道疏浚13.2万方。完成沙湾区沫溪河太平镇马胡埂村上游段防洪治理项目(沫溪河5期)勘察设计工作并取得批复。完成福禄镇红阳水库安全鉴定工作,并列入水库“十四五”除险加固计划。
2.认真开展水土保持工作
强化水土保持日常监管,对全区生产建设项目开展全覆盖大排查,配合区行政审批局完成审批(承诺)项目28个,严格按照要求落实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报备制度,完成自主验收报备项目15个。每月按时向区税务局推送水土保持缴费信息,完成水土保持收费约175万元。依托高标准农田项目和世界银行贷款长江上游森林生态系统恢复项目,完成治理水土流失12平方公里。
3.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城区和村镇供水监管
一是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水,用水效率不断提高,2021年用水量严格控制在市下用水总量1.12亿立方米范围内。
二是全面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协调铺设乐山第四水厂至嘉农、太平水厂供水管网11.81km,实现了乐山市第四水厂向嘉农、太平片区供水,使嘉农片区、太平片区的水量及水质得到进一步改善。督促、指导华盈水投加快新建葫芦水厂,已聘请现航天设计院根据新建水厂变更后规模初步测算投资费用及用地规模。三是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农村集中供水水质监测工作,全年农村饮水工程水质达标率达到92.31%,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9.9%,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农村水费收缴率达到98%。
4.全面推进河湖长制工作
全区625名区、镇、村、组四级河(湖)长、28个区级河(湖)长联络员单位,四级河(湖)长无死角开展巡河问河7.5万余次,发现整治河湖问题300余个;纵深开展清河、护岸、净水、保水“四项行动”、河湖“清四乱”、农村水环境治理、长江流域十年禁渔、“五清”等行动。完成区管河流余溪河开展健康评价工作,通过对水文水资源、物理结构、水质、生物、河湖管理与社会服务功能等准则层进行综合评价,认定余溪河健康状况为非常健康。
沙湾区河湖长制工作始终保持先进行列。水利部、公安部等5部委来沙湾检查督导河道采砂专项整治工作对我区充分运用河长制加强河道采砂监管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肯定;大渡河市级河长、市长陈光浩、市政协副主席肖瑶伦3次巡河调研,江西省鹰潭市人大常委会考察调研,给予了高度评价;江西省鹰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总工会主席胡高堂一行在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廖策军的陪同下,考察调研沙湾区河湖长制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5.加强河道管理
一是认真开展河道水域岸线、涉河建筑项目、河道采砂日常监管工作,开展了河道堆积物清理专项整治行动。二是保持对非法采砂的高压态势。组织砂场业主培训5次,开展河道管理法律法规宣传15次,开展明查暗访120次,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25次,协助峨边县查处非法采砂3起,对易发生非法采砂河段下河通道进行封堵,从源头上消灭非法采砂行为。今年沙湾区无非法开采河道砂石行为发生。三是按照中央省市要求对区管9条河流(溪沟)、1条堰、3座小型水库河湖岸线进行管理范围划界工作,并完成入库。四是编制完成2022年度龚嘴电站库区、铜街子电站库区采砂项目实施报告,报市水务局审查通过。五是受省、市推荐,国家五部委对我区河道采砂综合专项整治行动进行联合督导,给予了好评。
6.做好了水旱灾害防治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防汛减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实抓细了防汛减灾各项工作。一是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整治山洪沟,争取147万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资金,对全区站点进行巩固提升及群测群防体系建设。二是开展防汛减灾宣传活动15次,组织各级责任人共400多人进行防汛减灾培训,开展应急抢险演练178次,印发防汛减灾工作手册1000余份、宣传资料50000余份、制发简报13期;三是投入队伍1043组次,累计投入人员3002人次,累计排查防汛隐患点位2497处次,排查出问题295处,整改 295处。四是开展会商研判30次,启动防汛Ⅳ级应急响应一次,成功应对了“7.7”“7.14”“7.21”“8.10”“8.17”“9.3”等暴雨天气,提前转移5000多人,做到“应转必转、应转尽转”,未落下一户一人,无人员因灾伤亡、失踪,实现了安全度汛。
7.认真开展移民安置与后期扶持工作
一是完成移民后期扶持项目197个,上报2022年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年度计划。二是按月足额发放移民后期扶持补助资金,今年已发放1017.465万元。三是基本完成了沙湾电站和安谷电站移民安置资金梳理工作,正开展沙湾电站、安谷电站专业项目结算和个案项目清理。四是启动了福禄集镇农贸市场建设,目前已完成招投标工作。五是初步确定大钢劳务司安置方案,待审查后报省厅批复实施。
8.完成红猫堰干支渠17.3公里岁修清淤、工程整治、运行管理,保证了灌区两个乡镇(嘉农镇和水口镇)1.3万亩农田灌溉和除涝,保障了灌区工农业生产生活用水和防洪,促进了灌区内“三农”稳定,促进了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地区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创造好条件。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纳入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本级
沙湾区红猫堰保护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2359.36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4999.13万元,下降28.8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初结转结余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1047.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646.60万元,占3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401.36万元,占67%。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9300.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0.90万元,占6%;项目支出8719.47万元,占9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2359.36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999.13万元,下降28.8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初结转结余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9.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42%。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017.84万元,下降34.90%。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安排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安排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9.0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8.97万元,占3.11%;卫生健康支出17.07万元,占0.90%;农林水支出1780.14万元,占93.74%;住房保障支出42.82万元,占2.2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99.00,完成预算38.3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1.43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63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7.33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7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3.53万元,完成预算100%。
6.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54万元,完成预算100%。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05.16万元,完成预算100%。
8.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6.36万元,完成预算100%。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26.25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支出决算为230.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建设(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预算数为2912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按合同支付未达序时进度。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支出决算为4.08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73.65万元,完成预算100%。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支出决算为28.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05.16万元,完成预算89.1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按合同支付未达序时进度。
16.住房保障支出(类) 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2.8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0.9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06.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74.2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77万元,完成预算9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5.32万元,占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45万元,占39%。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3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减少0.20万元,下降3.62%。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5.32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防汛、水土保持、河道管理、河长制等工作的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5万元,完成预算86.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1.32万元,增长61.97%。主要原因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专家接待人次增加。
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3.4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1批次,363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45万元。
国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01.36万元。
其中:
2021年中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直发直补694.79万元;
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经费6.50万元;
农村安全饮水巩固提升工程13万元;
用于沙湾电站大坝及相关设施实施安全鉴定服务费18.40万元;
余溪河应急水源取水工作17.08万元;
太平镇罗一村引水工程38.58万元;
大渡河左岸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防洪工程(可研报告)46.28万元;
沙湾区太平镇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配套费243.72万元;
沙湾区水利行业第三方服务费6.65万元;
滥田湾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设计费、第三方检测费、青苗补偿费70.35万元;
沙湾区城乡供水安全应急抢险专项经费4.94万元;
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214.90万元;
防汛指挥中心整治费16.44万元;
2021年第二批次专项债券资金(城乡供水一体化)6000万元;
红猫堰灌区干支渠道岁修清淤及工程整治9.74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9.52万元,比2020年增加9.44万元,增长18.85%。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调入4人相应公用经费增加,及2020年度部分运行经费结转到2021年度支付。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3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台式机和空调等办公设备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经费项目等14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4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4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4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遗属抚恤费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款) 移民补助(项):指用于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安排的直接发放给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的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 指用于城乡征地补偿等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关正常运转,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经费支出。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原供排水公司人员基本养老缴费财政补贴支出。
14.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机关服务(项):指用于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5.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 水利工程建设(项):指用于堤防治理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指用于消除防汛安全隐患,确保安全度汛等防汛经费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专项支出(项):指用于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的专项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人畜饮水(项):指用于农村人畜饮水工程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用于上述水利款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21.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指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2021年水务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部门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包括: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本级;
沙湾区红猫堰保护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是区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有关水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编制全区城乡水务发展规划,组织拟订全区各类水资源规划,拟订全区供水计划和旱情紧急情况下水量调度预案,并监督实施。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利用和论证工作;发布全区水资源公报,承担实施最严格管理制度相关工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实施全区节约用水、计划用水规划和有关标准。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城乡供水规划和供水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供水企业的资质管理;负责城镇供水运营管理工作;负责自备井的管理和指导。组织建设和管理重要水利工程;负责水利基建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工作。编制水土保持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水土保持预防监督、水土流失监测和综合防治工作;指导水利绿化工作。组织指导农村小水电相关项目建设。指导全区江河、滩涂的综合治理与开发;负责河道采砂的方案编制及采砂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移民后期扶持项目规划和制订移民区经济发展规划,实施省市移民主管部门批准下达的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并督促检查其实施情况。负责移民后期扶持人口动态管理,拟订后期扶持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开展移民群众生产技能和劳动力转移培训、移民工作人员政策培训。严格执行移民项目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协调解决移民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承担沙湾区和市中区两个乡镇的灌溉、防洪、人畜饮水等公益性任务、工业用水、生态纳污等职能。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机关行政编制6名,后勤用工控制数1名,事业编制14名。现实有公务员12名,机关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12人。
沙湾区红猫堰保护服务中心事业编制7名,实有人员7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部门财政资金总收入12359.36万元,与2020年相比,减少4839.22万元,减少28.14%,主要是项目安排减少。其中本年度收入11047.97万元,上年度结转1311.4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我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本年财政资金支出9300.36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448.60万元,增长18.44%。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我部门2021年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编制口径及有关要求,依据我部门2021年工作任务测算,提前细化专项预算,按时完成了预决算编制工作、绩效目标填报等。
2.预算执行情况。实行预决算动态管理,于8月和11月对预算进度进行了统计分析,适时调整进度及指标用途调剂。强化预决算硬约束性,加大资金支付内控管理。2021年基本支出决算执行完成预算的100%;项目支出完成预算的74%,主要是部分项目处于规划和可研究报告阶段,尚未支付。
(二)项目预算管理。
防汛指挥中心整治16.44万元,专项用于沙湾区防指挥中心房屋整治,完成预算100%,确保汛期调度会商工作环境要求和全区安全度汛。
沙湾区大渡河左岸葫芦镇防洪治理工程(可研报告)25万元,完成预算87.54%,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上级资金2912万元用于工程建设未达到支付比例。
太平镇罗一村引水工程预算38.58万元,用于新建引水管道,完成预算100%,完成项目建设,并完工验收满足当地产业灌溉用水需求。
滥田湾防洪治理工程70.35万元,用于滥田湾防洪治理工程占地和青苗补偿及附着物补偿费等,完成预算100%,保护2.1km2 区内的人中2.4万余人、耕地160亩、固定产值达5亿多元。
沙湾区城乡供水安全应急抢险专项4.94万元,用于供水管网应急排除,增压泵房用电抽水,保城区居民用水,完成预算100%,保障全区人居民用水正常。
沙湾区水务局铜街子水库(大坝上游8.5km)和沙湾水库生态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题研究报告编制预算2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专项用于编制完善《沙湾区铜街子水库(大坝上游8.5km)和沙湾水库生态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题研究报告》,按程序上报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并取得批复。
沙湾区水利行业第三方服务费19.65万元,用于中阳水务资产收购法律服务费、防汛指挥中心整治审计设计费、农村巩固提升等,完成预算100%,确保工作正常进行。
沙湾区太平镇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配套243.72万元,用于综合治理沫溪河河长4.4km,其中治理沫溪河干流4.25km,支流双星沟0.15km。综合治理范围内左右岸新建堤防及护岩总长4.435km,防洪治理工程实施后,保护人口400多人,耕地630亩(田),水产养殖300亩,形成的固定资产0.55亿元,完成预算100%,保护农田及人民生命财产,净化生态环境卫生。
防汛专项经费预算4.08万元,用于防汛工作会商调度会、防汛工作督导等,完成预算100%,确保安全度汛。
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经费预算28.06万元,用于全面深化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持续提升河湖环境。河湖垃圾杂物清理、水环境突出问题整治等费用,完成预算100%,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原供排水公司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6.36万元,用于18人基本养老扣除企业负担的单位部分后由财政补贴部分6.63621万元,完成预算100%。
红猫堰灌区干支渠道岁修清淤及工程整治9.74万元,用于红猫堰灌区干支渠道岁修清淤及工程整治等,完成预算100%;
2021年山洪灾害预算147万元,用于对169个山洪灾害危险区进行分级管理,对94个危险区进行动态管理,建立危险区动态管理清单,截至2021年12月底完成工程总量81.63%,资金支付财政安排至2022年支付。
(三)结果应用情况。
1.信息公开。2021年我部门按照统一时间、统一口径,统一格式在相关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预决算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2.结果应用。将把绩效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部门预算编制工作中,开展项目预算事前绩效评估,以绩效定预算,在确保基本人员开支和正常运行支出的前提下,坚持“保重点、促发展”的原则,统筹安排水利事业发展,开展预算执行进度绩效监控,适时对绩效目标进行调整,让绩效管理贯穿于预算编制全过程。
3.整改反馈。我部门认真梳理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问题原因,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预算相关执行管理制度,提高下一年度预算编制精细化准确化,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改进预算相关管理,强化绩效评价结果运行。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1年预算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区财政局要求编制,及时报送财政,预算编制质量较高,项目支出基本做到提前细化,项目建设进程加快,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同时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压缩预算,部门三公经费压缩比例达到预期目标。部门依托内控建设,逐步建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核算,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对照部门支出绩效评价体系标准及剔除不适用指标后自评得分96分。
(二)存在问题。
部分科室和下属单位对绩效评价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绩效评价开展缺乏有力的制度保障;部门绩效评价工作尚在摸索阶段,对绩效管理工作还缺乏具体的、科学的方案和方法,导致评价内容不够全面;绩效自评、绩效管理等工作未纳入常态,绩效评价质量不高。
(三)改进建议。
1、科学规划设计, 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扎实有序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强与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的衔接,加快水利项目实施进度。
2、探索建立标准化的部门绩效目标指标体系,加大对下属单位绩效管理指导,共同提高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质量。
附件2
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罗一村引水工程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太平镇罗一村引水工程位于沙湾区太平镇罗一村,项目业主为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施工单位为四川宝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乐山市聚能水电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四川禹润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单位为成都润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总投资约144万元,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溢流坝1座,新建0.5×1.0m引水渠道长50m,新建沉砂池1座,新建DN200引水管道1192m,新建溢流渠道16m,新建DN160管道3715.8m,新建DN200冲砂管30.8m。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于2019年5月19日取得《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太平镇罗一村引水工程的批复》(乐沙府复〔2019〕55号),同意实施。于2019年8月取得区发改局立项批复,批复项目总投资144万元,资金来源为政府投资(地方资金),我局随即联系区财政局对项目纳入预算进行管理。
(二)目绩效目标。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溢流坝1座,新建0.5×1.0m引水渠道长50m,新建沉砂池1座,新建DN200引水管道
1192m,新建溢流渠道16m,新建DN160管道3715.8m,新建DN200冲砂管30.8m。计划解决罗一村310亩产业灌溉用水需求,计划工期4个月。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2021年度申请资金预算47.7656万元,项目申报内容为完成项目建设,并完工验收。申报内容和目标符合项目实际,目标设置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
项目资金为区级财政资金,按实进行配套,经竣工结算,项目经审核后总投资约117.2356万元。截至评价之时,资金已全部到位,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
项目2021年预算资金47.7656万元,2021年支付施工费30万元,支付青苗补偿3.6756万元,支付监理费1.8万元,支付设计费2.4万元,支付第三方检测费0.73万元,实际支付金额合计38.5756万元,在年初预算范围内。资金使用及支付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法合规。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在资金安全管理方面,我区严格按照《沙湾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执行,做到财政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以资金下达文件和项目批复文件为依据;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和办法,推行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责任制。制定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和《绩效目标管理办法》等考核办法,由专人进行核算和管理,做到专款专用。严格执行专项资金审批制度,从工程技术人员、项目分管领导、部门主要领导到财政部门层层把关,确保资金跟着项目走,加强对水利建设资金的检查,加大财政、审计监督力度,确保建设资金的安全和及时足额到位。项目单位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严格遵循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专人管理的原则,加强项目成本核算和资金管理,并对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承担责任。工程建设资金设立专账、专户进行管理,按工程建设进度拨款,同时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了资金专款专用。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罗一村引水项目于2019年9月25日开工,于2020年2月23日完工,于2020年7月22日进行了项目完工验收,2021年5月出具了项目结算审核报告。项目在实施时成立了项目建设领导小组,项目业主为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施工单位为四川宝飞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乐山市聚能水电工程监理有限责任公司,设计单位为四川禹润水利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第三方检测单位为成都润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参建单位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选定。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评价之日,项目已完工并经验收合格,项目质量目标完成良好;项目新建引水管道4.9km,解决了310亩产业灌溉用水需求,项目任务目标完成;项目总成本117.2356万元,未超过批复投资144万元,成本控制良好,成本目标完成。项目批复工期4个月,实际工期5个月,进度比批复工期滞后1个月,进度目标控制不足。
(二)项目效益情况。
项目区农业产业水资源匮乏,农民收益大部处于“靠天收”的状态,老百姓的收入没有保障,水资源日益紧张的矛盾,成为老百姓目前主要述求。由于地理位置及自然条件等因素的影响,项目区内人均收入较低,经济相对落后。项目解决了310亩产业灌溉用水需求,促进了沙湾区新型特色农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对发展区域经济和改善周边生态环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当地农民群众幸福感进一步提升,项目服务群众满意度达到95%。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项目因为疫情影响及项目施工环境恶劣,项目批复工期4个月,实际工期5个月,造成工期延后1个月。
(二)相关建议。
无
附件3
沙湾区太平镇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
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沙湾区太平镇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位于沙湾区太平镇马葫埂村、双星村,踏水镇(原碧山乡)柏林村,项目业主为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施工单位为四川万宝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标价1641.1375万元,监理单位为云南润滇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沫溪河河长4.4km,综合治理范围内左右岸新建堤防及护岸总长4.435km, 对沫溪河干流疏浚2.02km。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项目于2018年11月通过四川省水利厅《关于乐山市沙湾区太平镇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川水函〔2018〕1733号)取得批复,批复总投资1783.64万元(不含建设征地补偿投资),其中上级补助1185万元,其余地方配套。2020年3月19日区人民政府以(乐沙府复〔2020〕27号)同意项目组织实施,2021年申报资金2437244元,批复资金2437244元,未做预算调整。
(二)项目绩效目标。说明项目主要内容,计划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定性和定量目标)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综合治理沫溪河河长4.4km,综合治理范围内左右岸新建堤防及护岸总长4.435km, 对沫溪河干流疏浚2.02km,2021年8月主体工程完工。项目申报资金用于沙湾区太平镇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青苗及占地补偿费、项目监理费、设计费、环评费、电站停电损失费。其中计划支出青苗及占地补偿费452.81万元,监理费21.6万元,设计费69.8万元,环评费3.7万元,环评验收费3.8万元,电站停电损失费16.66万元。本期申报资金243.7244万元。
(三)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绩效的主要内容为综合治理沫溪河河长4.4公里,治理范围内新建堤防4.435公里。项目申报的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一致,申报目标合理。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说明该项目各类资金计划及截止评价时点实际到位情况,包括中央、省、市(州)、县(市、区)财政资金、项目单位自筹资金及其他渠道资金。将资金到位情况与资金计划进行比对,分析说明资金到位率、到位及时性。如有资金未到位或到位不及时等情况应说明原因。
根据川财政农(2019)184号《关于提前下达2020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沙湾区财政下达项目中央水利发展资金1185万元,其余为地方配套,按实进行配套,截至评价之时, 配套区级财政资金243.7244万元,用于支付项目占地补偿费、项目监理及设计费、环评费、电站停电损失费。申报资金到位率100%。
2.资金使用。说明截止评价时点项目资金的实际支出情况,资金开支范围、标准及支付进度等,支付依据是否合规合法,资金支付是否与预算相符,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项目区级预算资金243.7244万元,截止现在,支付青苗及占地补偿费119.5573万元,支付监理费11.6万元,支付设计费20万元,环评费3.7万元,电站停电损失费10.4万元。实际支付金额合计165.2573万元,在预算控制范围内。资金使用及支付均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合法合规。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说明项目财务管理制度建设、机构设置、会计核算及账务处理等相关情况。对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评价项目是否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等。
2021年度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比较规范。严格执行《基本建设财务规则》《四川省水利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专款专用,保证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充分发挥资金效益。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和投资计划,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支付工程款项,工程结算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没有发现扩大资金使用范围,以及截留、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情况,未在稽查、监督检查和绩效自评过程中发现问题。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说明项目组织管理架构及具体实施流程,主要包括机构设置、监管措施、执行相关管理制度(如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公示等)相关情况,其中:基建项目还应介绍基本建设程序执行情况,并对相关问题进行说明。
(1)项目法人机构和人员情况。项目按照实施方案中批复的项目业主进行组织实施,并成立领导小组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人员。沙湾区太平镇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在开工前严格按照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办理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并制定了水利工程项目管理办法,依法依规推进水利工程建设。
(2) 项目招投标。项目严格实行招投标制度,按照批复的招标方式选择施工、监理、设计单位,并按时签订了《施工合同书》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
(3)监督检查机制。项目严格执行“四制”,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压证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投标文件组织和人员到位施工,严格要求监理单位按照监理规范和合同要求认真编制监理规划,现场人员采取旁站、巡视、跟踪检测等方式严格实施监理。按照质量安全事故“四不放过”原则进行管理,杜绝偷工减料,不合格建材、设备不得进入工地。要求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规章制度等。严格执行跟踪施工,严格按照工程规范施工操作,按照技施设计文件和图纸施工,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及时变更调整设计,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工期要求完成建设任务。在狠抓工程进度的同时,扎实抓好工程质量,建立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在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始终把质量放在首位,使整个工程的施工质量和投资得到了有效监督和控制。
2.绩效管理
项目实施规范,项目单位申报资格合格、申报材料客观真实、申报项目与有关规定相符,项目单位的管理制度健全,项目填报质量有支撑附件,填报数据真实可信,绩效考评资料报送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了绩效评价工作。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包括项目完成数量、质量、时效、成本,项目资金结余情况,违规记录等情况,对照项目计划完成目标,对截止评价时点的任务量完成、质量标准、进度计划、成本控制目标的实现程度进行自评、分析、说明。
2021年度绩效目标下达情况为治理沫溪河 4.4公里,治理河长内新建堤防4.435公里,截至2021年12月底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沙湾区太平镇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数量指标已完成,完成综合治理沫溪河4.4公里,新建堤防4.435公里。项目本期总成本243.7244万元,成本控制良好,成本目标完成。项目批复总工期6个月,实际工期10个月,进度比批复工期滞后4个月,进度目标控制不足,主要是施工期间遇汛期。
(二)项目效益情况。从项目经济、社会、生态、可持续效益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方面对项目效益进行全面分析评价。
沙湾区太平镇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实施后可保护耕地0.08万亩,保护形成的固定资产0.55亿元。保护人口0.04万人,形成固定资产达到0.9亿元,GDP达0.4亿元。经调查和计算,多年平均减灾效益约为150万元。建堤后对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环境可持续发展有着重大作用。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无。
(二)相关建议。
无。
附表: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
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7-水利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6.50 | 执行数: | 6.5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6.50 | 其中: 财政拨款 | 6.5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全面深化落实湖长制工作,持续提升河湖环境 | 全面深化落实湖长制工作,持续提升河湖环境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理保护全区174条河流(溪沟)、2条堰和1座水库等水域 | 规范 | 100% | |
质量指标 | 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升 | 规范 | 100%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 | 规范 | 100% | ||
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支出规范合理 | 规范 | 100%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护改善河湖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水生态环境基础 | 规范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护改善河湖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规范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保护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 规范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改善提升河湖生态环境 | 规范 | 100%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100% | 100% | 100% | |
防汛指挥中心整治费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7-水利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6.44 | 执行数: | 16.44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6.44 | 其中: 财政拨款 | 16.44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防汛指挥中心整治,汛期调度会商,确保安全度汛 | 完成防汛指挥中心整治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防汛指挥中心整治 | 16.44万元 | 100% | |
质量指标 | 防汛指挥中心整治 | 满足工作环境要求 | 100%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调度会商、会商研判 | 确保安全度汛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调度会商人员满意度 | 95% | 100% | |
大渡河左岸乐山市沙湾区葫芦防洪工程(可研报告)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7-水利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5 | 执行数: | 2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5 | 其中: 财政拨款 | 25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 | 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取得批复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编制可研报告 | 1 | 1 | |
质量指标 | 合格 | 取得批复 | 已取得批复 | ||
时效指标 | 按时完成 | 2021年12月30日前 | 2019年11月 | ||
成本指标 | 控制在项目预算指标内 | 25万元 | 25万元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大于90% | 95% | |
太平镇罗一村引水工程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7-水利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38.58 | 执行数: | 38.58 | |
其中: 财政拨款 | 38.58 | 其中: 财政拨款 | 38.58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太平镇罗一村引水工程施工费35万元,征占地赔偿3.7656万元,完成项目建设,并完工验收 | 太平镇罗一村引水工程施工费35万元,征占地赔偿3.7656万元,完成项目建设,并完工验收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引水管道 | 4.8km | 4.8km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 | 合格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完工时间 | 2021.12 | 2020.2 | ||
成本指标 | 不超过项目预算 | 47.7 | 38.57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灌溉面积 | 310亩 | 310亩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5% | |
滥田湾沟防洪治理工程监理、设计费、第三方检测费、青苗补偿费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7-水利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70.35 | 执行数: | 70.3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70.35 | 其中: 财政拨款 | 70.35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新建堤防1.2公里,将保护2.1km2区内人口2.4万余人、耕地 160 亩,固定产值达5亿多元。 | 新建堤防1.2公里,将保护2.1km2区内人口2.4万余人、耕地 160 亩,固定产值达5亿多元。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堤防 | 1.12公里 | 1.12公里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 | 合格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完工时间 | 2021.11 | 2021.11 | ||
成本指标 | 不超过项目预算 | 83.08 | 70.3529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防洪直接、间接效益 | 年减少洪灾直接经济损失126.7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2.67万元 | 年减少洪灾直接经济损失126.7万元,间接经济损失12.67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护人口及农田 | 保护人口2.4万余人,耕地 160 亩 | 保护人口2.4万余人,耕地 160 亩 | ||
生态效益指标 | 防止沿河水土流失 | 1.42公顷 | 1.42公顷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沿河群众满意度 | 90%以上 | 95%以上 | |
沙湾区城乡供水安全应急抢险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7-水利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4.94 | 执行数: | 4.94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94 | 其中: 财政拨款 | 4.94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供水管网应急排除,增压泵房用电抽水,保城区居民用水 | 正常保障用水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城乡供水安全应急抢险规模 | 约6万居民839.5万方自来水供应,41公里33种型号管道和泵房维修及运行管理 | 100% | |
质量指标 | 管道泵房维修及运行管理及时正常 | 保障全区居民用水正常 | 100% | ||
时效指标 | |||||
成本指标 | 管道泵房维修抢险 | 抢险材料人工费7万元,劳务费3万元 | 100%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创造的经济效益 | 保城约6万居民839.5万方自来水供应,水费收益可达1435.5万元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障城乡居民正常生活 | 保城区居民正常直供水压用水,41公里33种型号管道破损可及时恢复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对城乡供水的影响 | 持续保城区居民全年用水正常,管网维修正常,泵房人员工资保障 | 100%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全区居民用水满意度 | 全区居民用水满意度 | 100% | |
沙湾区水务局铜街子水库(大坝上游8.5km)和沙湾水库生态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题研究报告编制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7-水利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00 | 执行数: | 200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00 | 其中: 财政拨款 | 200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编制完善《沙湾区铜街子水库(大坝上游8.5km)和沙湾水库生态清淤工程可行性研究及专题研究报告》,按程序上报省市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通过后,并取得批复。 | 已取得省水利厅批复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编制报告 | 1份 | 100%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 | 符合 | 100% | ||
成本指标 | 编制报告 | 200万元 | 100%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 100% | 100% | |
沙湾区水利行业第三方服务费及农村巩固提升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7-水利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19.65 | 执行数: | 19.65 | |
其中: 财政拨款 | 19.65 | 其中: 财政拨款 | 19.65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完成水利行业第三方服务工作、农村巩固提升13万元 | 完成水利行业第三方服务工作、农村巩固提升13万元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供水工程处数 | 21 | 21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 | 合格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工期 | 3个月 | 3个月 | ||
成本指标 | 造价 | 305 | 302.25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升供水人口 | 6456 | 6456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大于90% | 95% | |
沙湾区太平镇沫溪河防洪治理工程配套费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7-水利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43.72 | 执行数: | 243.72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43.72 | 其中: 财政拨款 | 243.72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综合治理沫溪河河长4.4公里 | 综合治理沫溪河河长4.4公里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新建堤防4.435公里 | 4.435km | 4.435km | |
质量指标 | 工程质量 | 合格 | 合格 | ||
时效指标 | 完工时间 | 2021.8 | 2021.8 | ||
成本指标 | 不超过项目预算 | 243.72 | 243.72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护沿河村民及农田 | 保护人口400多人,耕地630亩(田),水产养殖300亩。 | 保护人口400多人,耕地630亩(田),水产养殖300亩。 | ||
生态效益指标 | 防止沿河水土流失 | 5.29公顷 | 5.29公顷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以上 | 95%以上 | |
防汛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7-水利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4.08 | 执行数: | 4.08 |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8 | 其中: 财政拨款 | 4.08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防汛工作会商调度会、防汛工作督导、汛期值班补助等 | 防汛工作会商调度会、防汛工作督导、汛期值班补助等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
质量指标 | 防汛各项工作 | 完成 | 100% | ||
时效指标 | 完成项目时间 | 汛期5.1-9.30安全度汛 | 100% | ||
成本指标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洪涝灾害 | 最大程度减少灾害损失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100% | |
2021年河长制湖长制专项经费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7-水利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21.56 | 执行数: | 21.56 | |
其中: 财政拨款 | 21.56 | 其中: 财政拨款 | 21.56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持续改善全区河湖生态环境,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 深入实施河湖长制,持续改善全区河湖生态环境,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管理保护全区174条河流(溪沟)、2条堰和1座水库等水域 | 规范 | 100% | |
质量指标 | 河湖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提升 | 规范 | 100% | ||
时效指标 | 2021年12月31日前 | 规范 | 100% | ||
成本指标 | 资金使用支出规范合理 | 规范 | 100%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保护改善河湖环境,为经济社会发展夯实水生态环境基础 | 规范 | 100% | |
社会效益指标 | 保护改善河湖环境,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 规范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保护改善河湖生态环境,为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生态文明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 规范 | 10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改善提升河湖生态环境 | 规范 | 100%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100% | 规范 | 100% | |
原供排水公司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6.3621万元绩效目标自评
主管部门及代码 | 107-水利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水务局 | ||
项目预算 | 预算数: | 6.36 | 执行数: | 6.36 | |
其中: 财政拨款 | 6.36 | 其中: 财政拨款 | 6.36 | ||
其他资金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 |||
18人基本养老扣除企业负担的单位部分后由财政补贴部分6.63621万元 | 18人基本养老扣除企业负担的单位部分后由财政补贴部分6.63621万元 | ||||
年度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三级 指标 | 预期指标值 | 实际完成指标值 |
完成 指标 | 数量指标 | 解决原供排水公司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贴 | 18人 | 100% | |
质量指标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前 | 100% | ||
成本指标 | 财政补贴金额 | 6.3621万元 | 100% | ||
效益 | 经济效益指标 |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维护社会稳定 | 100% | ||
生态效益指标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
满意 | 满意度 指标 | 满意度 | =100 | 100% |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