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455/2023-00002
  • 主题分类:
    116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档案馆
  • 发布日期:
    2023-01-28
  • 文号:
  • 关键词:
    预算公开
  • 内容描述: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档案馆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目录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二、单位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十一、名词解释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基本职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档案馆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档案馆2021年单位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单位概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单位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党和国家有关档案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业务培训;提出鉴定、销毁档案文件的原则和标准,研究和审查有关档案保存价值、保管期限等方面的问题;调查研究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档案的保护、储存、复制、检索,提供利用和开发等具体问题;召开档案工作会议,交流业务经验。
      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一)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四川省〈档案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加大依法治档力度,积极推进档案法制建设。(二)加强档案规范化建设,按照档案工作规范化标准推进档案工作。(三)积极开展档案“双套制”移交和接收工作,对到期应进馆档案接收指导工作,加大档案接收进馆力度。(四)开展档案资源建设,以档案文化建设为引导,开展好爱教基地、档案开放查阅、档案法制宣传等工作。(五)深入开展档案信息化建设工作,做好档案数字化建设及档案网站建设、各部门数字档案室建设。(六)做好档案安全管理,完善档案库房安全体系,抓好档案保管保护工作,实施档案异地备份和档案云备份。(七)切实做好区综合档案馆搬迁工作。(八)完成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单位概况


乐山市沙湾区档案馆预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财政供养人数(即在职人数)9人,其中:参公人员7人、机关工勤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档案馆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2021年区档案馆收入预算总额为331.4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168.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31.41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31.4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01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档案馆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31.4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其中: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档案馆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档案馆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区档案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31.41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238.2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及工资晋升和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设、档案“双套制”移交和接收、2017-2020年档案数字化、档案保管保护等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4.4万元,占91.8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5万元,占3%;卫生健康支出4.05万元,占1.22%;;住房保障支出13.01万元,占3.93%;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89.4万元,主要用于:档案馆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2021年预算数为215万元,主要用于: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设、档案“双套制”移交和接收、2017-2020年档案数字化、档案保管保护等项目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48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47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7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35万元,主要用于: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3.0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档案馆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16.4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94.3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0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区档案馆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乐山市沙湾区档案馆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九、“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区档案馆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0.3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0.36万元。公务接待费0.36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61万元,下降6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用餐费等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21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区档案馆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2.09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7.46万元,增长33.77%。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区档案馆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0万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档案“双套制”移交和接收。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区档案馆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1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区档案馆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331.41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15万元,主要为档案规范化管理建设项目、档案“双套制”移交和接收项目、2017-2020年档案数字化项目、档案保管保护项目。


十一、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6.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档案事务(款)档案馆(项):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档案馆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1.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2.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3.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4.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纳入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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