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名词解释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草拟机构编制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研究拟订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改革方案,审核区级各部门“三定”规定和乡镇机构改革方案,评估改革效果;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编制总量控制和实名制管理工作。对区级机关和事业单位使用空缺编制补充人员进行核批;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审核区级各部门工作职责和内设机构的设置、调整;监督检查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规定执行情况,查处机构编制违法违纪行为;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含民办非企业)政务和公益中文域名注册管理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委编委(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1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以更精简、更高效作为改革目标,重点对机构改革之后的单位运行情况和编制使用情况进行调研,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和新矛盾,进一步激发机构活力。
2、继续做好乡镇机构改革和街道管理体制改革“后半篇”文章,建立健全镇(街道)属地事项责任清单和权责清单。
3、按省市要求稳妥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工作,同时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做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部门概况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总编制8个,在职人员总数8人,其中:行政5人,工勤人员1人,参公事业2人。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收入预算总额为124.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5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24.0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24.04万元,其中:人员支出83.8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20万元,项目经费2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24.0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机构编制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104.04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20万元,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及变化情况。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04万元,较上年预算数增加5.5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调进,造成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相应增加,以及机构改革项目经费的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89万元,占78.9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9万元,占7.81%;卫生健康支出3.75万元,占3.02%;住房保障支出12.71万元,占10.2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预算数为94.8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事务(款)其他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其他党委事务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9.23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1年预算数为0.46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1年预算数为3.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21年预算数为0.1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1年预算数为12.7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04.0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3.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0.2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规模及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
八、“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1.6万元,较上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减少0.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1.6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1.因公出国(境)经费较上年预算持平为0万元,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较上年预算减少0.78万元。
2021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主要用于开展业务活动的住宿费、用餐费等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为保障单位运行,安排的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预算为20.20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6.7万元,下降45.2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较上年预算无增减。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去年底,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共有车辆1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1年,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涉及预算安排124.04万元。其中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的预算20万元,主要为全面深化改革相关工作等项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支情况: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2.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等。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会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外,其他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行政单位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按规定缴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纳入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主要用于政府预算的编制、执行、决算、公开和总预算会计核算,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设置类、款两级,类级科目15个,款级科目60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