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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0月20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部门职责…………………………………………………………4
二、机构设置…………………………………………………………6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6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8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13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 15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16
第四部分 附件……………………………………………………………20
第五部分 附表……………………………………………………………2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2.拟定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拟定相关规范性文件。3.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防灾减灾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4.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5.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7.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各地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保障能力建设。8.按照上级相关政策和区委、区政府相关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9.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10.负责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和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及区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11.依法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市在沙湾的相关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3.承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14.拟定煤炭产业发展计划,组织实施准入条件、行业标准、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煤炭行业结构调整与产业升级,负责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与利用,推进煤炭体制改革。15.承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专项整治、安全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科技发展工作,参与煤矿事故抢险救援和调查处理。16.依法组织、指导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17.开展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18.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19.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20.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2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22.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沙湾区应急管理局下属二级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1,490.77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801.41万元,下降65.3%。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少,用于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和自然灾害补助等资金减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12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8.51万元,占96.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1.2万元,占3.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490.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7.63万元,占36.1%;项目支出953.14万元,占63.9%。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490.77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801.41万元,下降65.3%。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少,用于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和自然灾害补助等资金减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9.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2%。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597.72万元,下降29.2%。主要变动原因是年初结转和结余资金少,用于灾害防治、应急管理、应急救援和自然灾害补助等资金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49.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7.99万元,占2.6%;卫生健康支出11.22万元,占0.8%;城乡社区支出187.9万元,占13%;农林水支出16.89万元,占1.2%;住房保障支出33.28万元,占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162.28万元,占8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449.5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 支出决算为26.53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9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5.9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2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87.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支出决算为7.6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8.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支出决算为4.7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9.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47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33.2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8.68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27.35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支出决算为89.7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166.4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救援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168.6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矿山安全(款)机关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0.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支出决算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支出决算为67.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助补助(项):支出决算为55.44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支出决算为8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37.6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7.3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0.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4.83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减少101.3万元,下降87.2%。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占8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3万元,占1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9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99.37万元,下降88.5%。主要原因是2022年未新购车辆。
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9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监管、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1.9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93万元,下降50%。主要原因是减少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93万元。主要用于用于执行应急管理和安全监管公务活动时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380人次,共计支出1.93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41.2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应急管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0.27万元,比2021年增加2.31万元,增长3.4%。主要原因是2021年底新购的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产生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应急管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乐山市沙湾区应急管理局共有车辆7辆,其中:应急保障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沙湾区瓦斯监控平台和综合监管信息平台运行维护及安全应急宣传等2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组织对2个项目开展绩效自评,绩效自评表详见第四部分附件。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应急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应急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10.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管理(项):指反映森林资源核查、监测、评估、经营利用、林地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11.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林业草原防灾减灾(项):指反映用于病虫害等有害生物灾害、森林草原防火、野生动物疫病灾害等方面的支出。
12.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指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应急救援(项):指反映安全生产、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
1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8.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消防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9.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矿山安全(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2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地震事务(款)地震灾害预防(项):指反映抗震设防、震害预测、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指导地方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防治的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救灾补助(项):指反映用于应对重大自然灾害救援和受灾群众救助的支出。
23.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其他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自然灾害救灾、灾后恢复重建等方面的支出。
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款)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的支出。
2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2021年区应急管理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按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乐沙委办〔2022〕32号)文件。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区应急局部门预算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 区应急局2022年预算财政供养在职人员总数28人,其中:行政12人(含参公6人、行政工勤1人、公务员5人),事业16人。经人社局批准或同意的临聘人员14人、保洁1人,森林专职扑火队22人。实有车辆7辆。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应急管理局大力支持指导下,区应急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等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扎实抓好森林防灭火,深化应急处置能力提升行动。确保了节庆假日、建党100周年、汛期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区安全形势平稳。森林防灭火、防汛减灾、防震减灾工作创新落实工作举措,取得良好成效,受到各级领导和有关媒体肯定。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实现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应急处突妥善有序,应急抢险救灾取得良好成效。
二、部门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总体收支情况。
1.区应急局2022年部门预算总体收入总数1615.70万元。
2.区应急局2022年部门预算总体支出总数161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83.45万元,项目支出1232.25万元(含中央、省级项目资金)。
(二)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1.区应急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数1615.70万元。
2.区应急局2022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数1615.7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383.45万元,项目支出1232.25万元(含中央、省级项目资金)。
三、部门整体绩效分析
(一)部门预算项目绩效分析。
1.人员类项目绩效分析
人员类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严格执行相关政策,保障工资、待遇及时发放、足额发放,预算编制科学合理,减少结余资金。目标实现:全年已完成发放;支出控制:人员类总额支出控制在预算总额内;及时处置:100%;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100%;资金结余率:0%;无违规情况。
2.运转类项目绩效分析
运转类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保障单位日常运转,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目标实现:全年已完成发放;支出控制:运转总额支出控制在预算总额内;及时处置:100%;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100%;资金结余率:0%,无违规情况。
3.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特定项目绩效目标制定:保障民生工程的顺利开展,维持社会稳定。目标实现:全年已完成发放;支出控制:运转总额支出控制在预算总额内;及时处置:100%;执行进度:100%;预算完成情况:100%;资金结余率:0%,无违规情况。
(二)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区应急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15.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安监事业发展相关工作。其中:
基本支出预算383.45万元,是用于保障应急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预算1232.25万元,是用于保障应急局、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结果应用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绩效考核”的原则,建立专账,对专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确保其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性,没有出现超范围、挪用、占用、自行分解和擅自转拨专项资金的情况。按照区财政要求,对部门整体支出和项目支出开展了自评公开工作,对评价结果积极进行整改,不断提升预算管理水平与质量。
(四)自评质量。
对我单位 2022年度部门预算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全面综合评价。2022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为 92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部门整体绩效自评得分为92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压缩了“三公经费”的开支,节能降耗效果显著。
(二)存在问题。
1.部门应加强严格按预算执行“三公经费”;
2.因财政资金紧张,项目资金支付进度缓慢,预算执行情况未达到预期效果;
3.政府采购项目政策未全面掌握,出现预留质保金情况;
4.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三)改进建议。
1.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费用报销。对公务接待费应加强管理,节约开支;
2.加强沟通,积极汇报,加快资金拨付进度;
3.加强对项目资金全过程监管,强化绩效管理;
4.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学习。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