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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3年10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一、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
(一)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二)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和融合发展。
(三)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四)推动全区文艺事业发展,促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五)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十)统筹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一)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沙湾区人民政府签订对外合作协议;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活动。
(十二)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三)拟定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十四)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指导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承担文物进出境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十五)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纪念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装备技术提升。
(十七)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
(十八)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业余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举办区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
(十九)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指导全区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二十)推进体育文化建设,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二十一)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宣传、理论研究、技术攻关、科研成果推广和文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规划,培训文化、体育和旅游干部专业人才,建设文化、体育和旅游骨干队伍。
(二十二)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二十三)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二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狠抓文旅项目建设
一是拟定《2022年沙湾区现代旅游业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工作方案》,坚实推进旅游行业挂图作战项目建设;二是郭沫若故居国家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目前已取得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2.66亿元,沫若书法艺术馆设计、布展施工同步推进中,拟于11月16日开馆;二是美女峰项目已了结与成都环境公司的官司纠纷,已办理新的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商业街装修工程,现已基本完成外部装修,正持续跟进省厅对接工作。三是沫若戏剧文创园火车营地已完成系列手续,《机车大师课》研学课程已通过区教育局研学专家评审,已接待沙湾区、五通桥区研学学生并进行试课;人行天桥建设工程目前已完成桥梁主体吊装,预计于11月初完成,届时启动桥梁主体装修和电梯间安装工程;四是铜河银滩已完成二期部分业态和基础设施提升,新增霍比特人小屋、集装箱露台、特色景观茶室、亲子娱乐等项目业态,完成投资50万余元,持续进行业态提升;五是红房子项目已重新启动施工,目前已完成酒店装修,餐厅及厨房装修及设备安装已经全部完工,游乐园设备已安装完成,已经完成大小广场的装修改造,公共卫生间装修;六是硝斗岩RGB项目持续推进中,目前野奢营地、探天坑基础设施、飞拉达项目、矿车项目、威亚项目、咖啡厅、网红鸟巢休息区、观天坑平台等已经完善。已完成特许经营权与第三方沟通,提供项目包装和评估所需材料,目前方案初稿已出,待评估材料出来后,可走流程进行特许经营权转让。
2、高标准编制规划
一是持续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目前完成峨山研学康养片区、太平道地中药材片区和嘉农新型建材片区旅游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区级专家评审,已将成果报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查。二是持续推进《乐山市沙湾区“十四五”旅游融合发展规划(2021—2025)》规划编制工作,已对接重庆大学建筑规划研究院为规划编制辅导单位,预计于11月份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3、争创文旅品牌
一是沫若戏剧文创园正式成功创建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为我区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迈出重要的一步。二是组织各乡镇、村积极申请创建天府旅游名镇、天府旅游名村、省级乡村重点村品牌,今年轸溪镇寨子村成功创建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三是组织并指导全区各乡镇,开展沙湾区研学旅游实践基地品牌创工作建,并推荐花语村申报创建乐山市中小学生“乐游嘉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品牌,目前已参加市级研学旅行基地创建评审。
4、创新宣传营销
一是按照《2022年“佛国仙山·人间烟火”立体宣传营销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筹备并顺利完成成都站立体宣传营销活动;二是指导各乡镇开展乡村旅游品牌活动和旅游线路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按照春、夏、秋、冬四季“一月一主题,一季一活动”的要求,做好乡村旅游特色活动举办和宣传;三是开展“暖心”行动,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各节假日持续推出“暖心、暖胃、暖身”,让游客感受‘乐学沫若 戏游沙湾’的魅力”三大举措,实现了“活动天天有、服务面面俱”。2022年我区游客较2021年同期增长10.5%。
5、持续发展文体广电事业
一是继续实施公共文化设施“三馆一站”(郭沫若纪念馆、区文化馆、区沫若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免费开放,加强支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力度;二是积极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将非遗与各大节假日活动相融合,让非遗走进百姓生活,让非遗进社区、进校园,开设非遗知识讲座和体验日活动,成功申报乐山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3个;三是成功申报四川省应急广播建设项目,对上争取建设专项资金300万元,通过大力实施广播电视脱贫攻坚项目,区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达到有效提升,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8.99%,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收看电视收听广播难的问题,实现74个行政村广播室做到了制度上墙、规范运行、功能发挥、基本建成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四是完成了区级非遗项目视频拍摄,并上报成功创建市级非遗项目3个,分别是“太平豆腐干”、“一山烙画”、“雷氏骨科”。
6、丰富群众文体活动
一是沫若大舞台”基层惠民演出全年举办15场,参与群众10000余人次。其中春节期间在沫若戏剧文创园开展了文旅融合“沫若大舞台”乡镇专场演出9场,各镇(街道办)精心组织了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艺节目展演;二是进一步丰富了“沫若艺苑”艺术公益培训的课程种类和开课时间,把培训分为了春季班、暑期班、秋季班和寒假班,培训课程由原来的单一培训增加为美术、书法、声乐、街舞、中国舞、广场舞等,使免费开放项目真正惠及于民,全年共举办“沫若文苑”艺术公益培训114余场次,参与群众3000余人次。
7、加强文物保护管理
一是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厘清19处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并对接广告公司做好文物安全责任标识标牌更新工作;初拟《乐山市沙湾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细化相关镇(街道)及部门文物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成立沙湾区文物审查委员会。二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用好县级以上文物监控系统,及时修缮维护文物监控设备3处,以“互联网+”的方式提升文物安全保护力度和对文物犯罪的防范力度;配合区综合执法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做好《文物安全巡查台账》及照片整理,全年共出动6次,24人次对各级文物单位和文物点进行安全巡查,整改问题1个。
8、强化行业监管
严守安全底线思维,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文化、体育、旅游、广电领域的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文物巡查、森林防灭火宣传、文旅市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为中考和高考保驾护航、防灾减灾应急广播线路安全保障、网络视听“净屏”专项行动、体育赛事安全自查自纠、各行业场所和场馆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截至目前共计各类检查147余次、检查企业746家(次),覆盖我区所有涉旅企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规范了行业市场秩序,创造了健康、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机关运行;做好全区行业监管及文旅融合发展工作;保障全区文体设施设备及时更新及维修;推动全区文艺事业发展、传承沫若文化;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障全区广播电视节目正常运行;会计管理工作;开展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群众体育系列赛事活动;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完善全区文博系统建设工作;加强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专业人才培养;保障行业安全生产。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属于一级预算单位,除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本级)外,下属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包括: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本级)
纳入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乐山市沙湾区文物保护管理所
2.乐山市沙湾区文化馆
3.乐山市沙湾区沫若图书馆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2022年年末在职人员22人。其中:行政人员9人。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事业人员13人。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7,874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6294.94万元,增长1665.2%。主要变动原因是沙湾区新增专项债券第三批第四批、郭沫若故居国家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增加266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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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27,726.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90.92万元,占2.8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6,935.27万元,占97.1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png 图2.png]()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27,8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51.58万元,占1.62%;项目支出27,422.42万元,占98.3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png 图3.png]()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7,874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6294.94万元,增长1665.2%。主要变动原因是沙湾区新增专项债券第三批第四批、郭沫若故居国家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增加26600万元。
![图4.png 图4.png]()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26,461万元,增长1,872.68%。主要变动原因是沙湾区新增专项债券第三批第四批、郭沫若故居国家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增加26600万元。
![图5.png 图5.png]()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8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支出840.78万元,占3.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56.61万元,占0.20%;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3.89万元,占0.05%;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05.37万元,占1.10%;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7.45万元,占0.10%;其他支出(类)支出26,629.90万元,占95.54%。
![图6.png 图6.png]()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27,874万元,决算数为27,874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172.6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2.7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图书馆(04):支出决算为65.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4.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文化活动(08):支出决算为1.2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5.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群众文化(09):支出决算为119.6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6.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14):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7.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化和旅游(01)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99):支出决算为111.5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文物(02)文物保护(04):支出决算为56.1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9.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体育(03)一般行政管理事务(02):支出决算为3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0.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体育(03)体育竞赛(05):支出决算为23.4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1.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体育(03)其他体育支出(99):支出决算为2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2.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广播电视(08)其他广播电视支出(99):支出决算为217.0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3.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207)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99):支出决算为15.0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03):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23.5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6.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9.5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99):支出决算为3.7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12.51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0.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行政单位医疗(01):支出决算为4.1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1.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支出决算为8.8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2. 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9):支出决算为0.9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3. 城乡社区支出(212)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1):支出决算为305.37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4. 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保障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27.45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5. 其他支出(229)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2):支出决算为26,60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6. 其他支出(229)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60)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03):支出决算为29.90万元,完成预算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51.5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9.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4.45万元、津贴补贴27.85万元、奖金52.07万元、伙食补助费2.15万元、绩效工资92.83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55万元、职业年金缴费9.5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9.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78万元、住房公积金27.45万元、医疗费0.19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6.14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12.51万元、生活补助22.39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08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16万元。
公用经费5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1.76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04万元、水费0.01万元、电费0.60万元、邮电费2.11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7.11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0.35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29万元、公务接待费0.56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3.89万元、委托业务费2.55万元、工会经费4.53万元、福利费2.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5万元、其他交通费7.8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1万元、国内债务付息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土地补偿0万元、安置补助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万元、拆迁补偿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国家赔偿费用支出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万元、经常性赠与0万元、资本性赠与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1万元,决算为1.5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决算数较上年减少3.92万元,下降72.2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减少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95万元,占62.9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6万元,占37.09%。具体情况如下:
![图7.png 图7.png]()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5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65万元,下降63.56%。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9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6万元,完成预算100%,与2021年相比,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2.27万元,减少80.200%。主要变动原因是厉行节约,尽量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6万元。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56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56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935.2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41万元,与2021年决算数相比减少1.73万元,下降5.06%。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办公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2022年春节“暖冬行动”走访慰问、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文化惠民(援彝金口河)、2021年中央支持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沫若广场铜河艺术船及文旅资源普查(春节前急需资金)、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央资金、一般项目)、文旅大会戏剧小镇及配套活动相关经费(春节前急需资金)、第九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及嘉乐汇戏剧文化周系列活动、文旅“十四五”规划经费及天府旅游名县创建经费、大渡河骑游绿廊标识标牌、踏水社区健身中心工程、备战省十四运女子排球、参加省十四运群众组广场健身舞比赛相关经费、美女峰超级越野赛(春节前急需资金)、老体协活动经费及恒涛滑水队补助经费、购买沙湾区地面数字电视运行维护费(春节前急需资金)、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省级资金)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2021年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市级资金)广播电视户户通运行维护、沙湾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资金、广电设备采购、地面数字电视传输覆盖工程采购、广播电视直播卫星设备备机、农村广播器材、地面数字电视建设推进本地节目全覆盖项目、农家(社区)书屋补充更新及文物监控(春节前急需资金)、一中心、一基地及党史陈列厅项目(春节前急需资金)、郭沫若故居4A及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入库包装经费、沫若图书馆改建工程(一期)、郭沫若故居相关经费、第九届四川国际旅游交易博览会及嘉乐汇戏剧文化周系列活动、大渡河骑游绿廊标识标牌、踏水社区健身中心工程、2022年乐山旅游全球营销推广活动、铜河北段五人制足球场工程、沙湾老干中心门球场工程、沙湾文化艺术精品馆建设、大渡河水文化博物馆建设项目入库包装经费、美女峰项目专项法律服务、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春节期间文化活动)、沙湾区新增专项债券第三批第四批、郭沫若故居国家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21年体育彩票公益金地方分层资金(省级资金)、2020年12月至2021年3月市级体彩公益金、国家文物保护安防工程、国家文物保护消防工程(乐山郭沫若故居)、市县级野外文物保护和看管员劳务费、市县级野外文物保护和看管员劳务费、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区级配套)、(春节急需资金)2019014-文化馆设备购置(春节需资金)、2021007-2019年图书文化馆免费开放中央结算补助资金、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中央配套)、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省级配套)、文化馆免费开放资金(市级配套)、等36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46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46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0分。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
1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 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项):反映文化和旅游管理事务支出。
1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和旅游方面的支出。
1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体育竞赛(项):反映综合性运动会及单项体育比赛支出。
15.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体育(款)其他体育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体育方面的支出。
16.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广播电视(款)其他广播电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广播电视方面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 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21.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 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
23.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款)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反映用于体育事业的彩票公益金支出。
2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2022年区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以下简称区文体旅局)是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加挂乐山市沙湾区广播电视局、乐山市沙湾区文物局牌子,内设综合股、旅游股和文化体育广电股三个股室,下属二级预算单位 3 个,其中行政单位 0 个,其他事业单位 3 个,系沙湾区文化馆、沙湾区沫若图书馆、沙湾区文物保护管理所。受沙湾区政府委托,区文体旅局代管旅游景区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区文体旅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的工作职责是:
1、拟订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相关的政策措施和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
2、组织推动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旅游业、广播电视和文物工作,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广播电视体制机制改革和融合发展。
3、管理全区重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设施建设,组织全区文化体育和旅游整体形象推广,制定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推进全域旅游。
4、推动全区文艺事业发展,促进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巴蜀文化传承发展。
5、负责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6、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创新发展,推进文化体育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7、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 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8、组织实施文化体育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与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产业发展。
9、指导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发展,对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体育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10、统筹全区文化体育旅游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区性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11、负责管理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和文物对外交流与宣传推广工作,代表沙湾区人民政府签订对外合作协议;组织大型文化、体育、旅游、广播电视、文物活动。
12、实施广播电视节目评价工作,监督管理、审查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的内容及质量;指导、监督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13、拟定全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指导、监督实施行业技术标准;负责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测和安全播出的监督管理,指导、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
14、管理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利用与考古工作;组织文物资源调查;负责组织遴选、申报区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实施;协调、指导基本建设涉及文物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传工作;承担文物进出境有关工作;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文物安全工作;履行文物行政督察职责。
15、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协同相关部门负责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
16、负责推动完善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博物馆(纪念馆)建设管理和社会文物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文物和博物馆(纪念馆)领域重大科研项目、科技保护、标准化建设;推动装备技术提升。
17、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监督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推动全区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
18、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指导业余体育训练、体育竞赛和运动员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协调区级综合性运动会的竞赛工作,协调运动员社会保障工作;组织举办区级以上综合性运动会和单项体育竞赛。
19、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培育和管理体育市场,发展体育产业,监督指导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和体育竞赛表演活动;指导全区体育场馆规划建设、维修改造及开发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
20、推进体育文化建设,指导、管理体育外事有关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21、组织、指导全区文化旅游和体育宣传、理论研究、技术攻关、科研成果推广和文化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文化、体育和旅游教育,制定并组织实施人才规划,培训文化、体育和旅游干部专业人才,建设文化、体育和旅游骨干队伍。
22、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
23、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24、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5、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区旅游景区服务中心、区文物保护管理所不再承担相关管理行政职责。上述行政职责交由区文化体育旅游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26、职能转变。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引导,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体育事业、体育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用好文化创意、科技创新和社会投资等新动能,促进文化、体育和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坚持“文旅兴区、产业强区”发展主线,强化“旅游主导”地位,加快建设工旅融合示范区,创建天府旅游名县,融入乐山建设世界旅游重要目的地。
人员概况。
区文体旅局设机关行政编制 7 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机关党委书记1名,正股级3名。保留工勤编制2名。2022年实际在职人员9名,其中行政编制7名,工勤编制2名;区旅游景区服务中心设事业编制21名,2022年实际在职人员20名;区文化馆2022年无行政领导职级,设馆长1名,实际在职人员6名,其中管理岗3人,专技岗3人;沫若图书馆2022年无行政领导职级,设馆长1名,实际在职人员3人,其中管理岗3人;区文保所无行政领导职级,设所长1名,2022年实际在职人员4名,其中管理岗2名,专技岗1人,工勤1名。
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狠抓文旅项目建设
一是拟定《2022年沙湾区现代旅游业重大产业项目攻坚工作方案》,坚实推进旅游行业挂图作战项目建设;二是郭沫若故居国家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目前已取得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2.66亿元,沫若书法艺术馆设计、布展施工同步推进中,拟于11月16日开馆;二是美女峰项目已了结与成都环境公司的官司纠纷,已办理新的施工许可证和规划许可证。商业街装修工程,现已基本完成外部装修,正持续跟进省厅对接工作。三是沫若戏剧文创园火车营地已完成系列手续,《机车大师课》研学课程已通过区教育局研学专家评审,已接待沙湾区、五通桥区研学学生并进行试课;人行天桥建设工程目前已完成桥梁主体吊装,预计于11月初完成,届时启动桥梁主体装修和电梯间安装工程;四是铜河银滩已完成二期部分业态和基础设施提升,新增霍比特人小屋、集装箱露台、特色景观茶室、亲子娱乐等项目业态,完成投资50万余元,持续进行业态提升;五是红房子项目已重新启动施工,目前已完成酒店装修,餐厅及厨房装修及设备安装已经全部完工,游乐园设备已安装完成,已经完成大小广场的装修改造,公共卫生间装修;六是硝斗岩RGB项目持续推进中,目前野奢营地、探天坑基础设施、飞拉达项目、矿车项目、威亚项目、咖啡厅、网红鸟巢休息区、观天坑平台等已经完善。已完成特许经营权与第三方沟通,提供项目包装和评估所需材料,目前方案初稿已出,待评估材料出来后,可走流程进行特许经营权转让。
2、高标准编制规划
一是持续推进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目前完成峨山研学康养片区、太平道地中药材片区和嘉农新型建材片区旅游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并通过区级专家评审,已将成果报送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审查。二是持续推进《乐山市沙湾区“十四五”旅游融合发展规划(2021—2025)》规划编制工作,已对接重庆大学建筑规划研究院为规划编制辅导单位,预计于11月份完成规划编制工作。
3、争创文旅品牌
一是沫若戏剧文创园正式成功创建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为我区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和省级全域旅游示范区迈出重要的一步。二是组织各乡镇、村积极申请创建天府旅游名镇、天府旅游名村、省级乡村重点村品牌,今年轸溪镇寨子村成功创建为省级乡村旅游重点村。三是组织并指导全区各乡镇,开展沙湾区研学旅游实践基地品牌创工作建,并推荐花语村申报创建乐山市中小学生“乐游嘉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营地)品牌,目前已参加市级研学旅行基地创建评审。
4、创新宣传营销
一是按照《2022年“佛国仙山·人间烟火”立体宣传营销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筹备并顺利完成成都站立体宣传营销活动;二是指导各乡镇开展乡村旅游品牌活动和旅游线路宣传推广等相关工作,按照春、夏、秋、冬四季“一月一主题,一季一活动”的要求,做好乡村旅游特色活动举办和宣传;三是开展“暖心”行动,在“春节”“清明”“五一”“端午”“国庆”等各节假日持续推出“暖心、暖胃、暖身”,让游客感受‘乐学沫若 戏游沙湾’的魅力”三大举措,实现了“活动天天有、服务面面俱”。2022年我区游客较2021年同期增长10.5%。
5、持续发展文体广电事业
一是继续实施公共文化设施“三馆一站”(郭沫若纪念馆、区文化馆、区沫若图书馆、乡镇综合文化站)的免费开放,加强支持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力度;二是积极保护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将非遗与各大节假日活动相融合,让非遗走进百姓生活,让非遗进社区、进校园,开设非遗知识讲座和体验日活动,成功申报乐山市第六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3个;三是成功申报四川省应急广播建设项目,对上争取建设专项资金300万元,通过大力实施广播电视脱贫攻坚项目,区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制播能力达到有效提升,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达到98.99%,有效解决了农村群众收看电视收听广播难的问题,实现74个行政村广播室做到了制度上墙、规范运行、功能发挥、基本建成了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四是完成了区级非遗项目视频拍摄,并上报成功创建市级非遗项目3个,分别是“太平豆腐干”、“一山烙画”、“雷氏骨科”。
6、丰富群众文体活动
一是沫若大舞台”基层惠民演出全年举办15场,参与群众10000余人次。其中春节期间在沫若戏剧文创园开展了文旅融合“沫若大舞台”乡镇专场演出9场,各镇(街道办)精心组织了具有地方文化特色的文艺节目展演;二是进一步丰富了“沫若艺苑”艺术公益培训的课程种类和开课时间,把培训分为了春季班、暑期班、秋季班和寒假班,培训课程由原来的单一培训增加为美术、书法、声乐、街舞、中国舞、广场舞等,使免费开放项目真正惠及于民,全年共举办“沫若文苑”艺术公益培训114余场次,参与群众3000余人次。
7、加强文物保护管理
一是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厘清19处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文物安全主体责任,并对接广告公司做好文物安全责任标识标牌更新工作;初拟《乐山市沙湾区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细化相关镇(街道)及部门文物保护工作职责分工,成立沙湾区文物审查委员会。二是确保工作取得实效。用好县级以上文物监控系统,及时修缮维护文物监控设备3处,以“互联网+”的方式提升文物安全保护力度和对文物犯罪的防范力度;配合区综合执法局、消防大队等相关部门,开展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做好《文物安全巡查台账》及照片整理,全年共出动6次,24人次对各级文物单位和文物点进行安全巡查,整改问题1个。
8、强化行业监管
严守安全底线思维,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认真履行文化、体育、旅游、广电领域的监督管理职责。定期和不定期开展联合检查、疫情防控、消防安全、文物巡查、森林防灭火宣传、文旅市场专项整治百日攻坚、城区环境综合整治专项行动为中考和高考保驾护航、防灾减灾应急广播线路安全保障、网络视听“净屏”专项行动、体育赛事安全自查自纠、各行业场所和场馆建筑安全隐患排查等工作,截止目前共计各类检查147余次、检查企业746家(次),覆盖我区所有涉旅企业和文化娱乐场所。规范了行业市场秩序,创造了健康、平安、和谐的社会环境。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机关运行;做好全区行业监管及文旅融合发展工作;保障全区文体设施设备及时更新及维修;推动全区文艺事业发展、传承沫若文化;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障全区广播电视节目正常运行;会计管理工作;开展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群众体育系列赛事活动;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完善全区文博系统建设工作;加强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专业人才培养;保障行业安全生产;
14、图书馆、纪念馆服务建设工作。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2年区文体旅部门财政拨款收入为28413.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78.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6935.27万元。
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2年区文体旅部门财政拨款支出为28413.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7.34万元,项目支出27605.99万元。
部门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无
三、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1、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区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相关要求,按时完成预算编制工作,2022年部门决算填报、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区财政局的要求完成。
2、执行管理情况。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及相关工作,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每月财政通过均衡预算安排支付;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目支出用于保障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文体旅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财政相关规定,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用和公务接待经费,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
3、综合管理情况。
文体旅部门财务管理规范,严格按照《会计法》、《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依法设置会计账簿,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根据本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业务事项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
区旅游景区服务中心2022非税收入41.89万元。整个部门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政府采购目录内的货物与服务全部按要求实施了政府采购,确保了支出管理流程、审批手续的完整;按时完成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资产清查和上报;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完整;预决算信息按时公开;单位工作都依法接受财政监督。
整体绩效。
保障人员工资福利及机关运行;做好全区行业监管及文旅融合发展工作;保障全区文体设施设备及时更新及维修;推动全区文艺事业发展、传承沫若文化;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障全区广播电视节目正常运行;会计管理工作;开展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群众体育系列赛事活动;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完善全区文博系统建设工作;加强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专业人才培养;保障行业安全生产;图书馆、纪念馆服务建设工作。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包括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支出控制、及时处置、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1、整体情况
2022年,区文体旅局部门重点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如下:
区文体旅游局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大渡河骑游绿廊标识标牌及踏水社区健身中心”、“沙湾区地面数字电视运行维护费”、“沙湾文化艺术精品馆相关项目”、“老体协活动经费及恒涛滑水队补助经费”、“图书馆改建工程(一期)”、“文旅大会相关经费”、“一中心一基地、党史陈列厅经费”等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所有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所有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所有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2.100万以上项目:
项目1:2021年省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专项资金(文旅项目)—沫若戏剧文创园
项目内容:沫若戏剧小镇位于“滇川国家旅游风景道”四川首段,紧邻“大渡河国家湿地公园”。沫若戏剧小镇坚持文化自信,以活化“沫若文化”为 切入点,以“戏剧文化+亲子研学”为主题,全力打造弘扬沫若文化新阵地、儿童戏剧研学目的地、工旅融合发展示范地、滇川国家风景道 起始段新亮点.项目将完成沙湾旅游研学项目的整体提升,深入挖掘沫若故里、沫若戏剧的历史文化、延生沫若故里旅游链,拓展沙湾区 旅游范围,全面提升戏剧研学文化内容,构筑伟人故里文学文化高地,助推项目地建成集缅怀纪念,文化体验、教育培训,生态文化旅游 为一体的戏剧研学基地核心区域。
项目目标:规划设计戏剧小镇戏剧互动体验区,戏剧文化展馆,包括增设 沫若戏剧文化展示区,戏剧元素展陈区。完成景区信息化建设,打造智慧景区,打造特色音乐喷泉,设计以郭沫若为主题形象的logo1套。提升小镇住宿接待能力,打造网红民宿 3家,引入中高端酒店1家。开发沫若戏剧文创产品 200 件,设计完善沙湾土特产包装 1 套完成沙湾独有少年郭沫若戏剧编排,举办少年郭沫若戏剧演出打造沙湾独有的戏剧文化。打造国家 AAAA级旅游景区1个。打造戏剧小镇特色戏剧文化展示墙一块,特色文化广场一个完成沫若戏剧小镇沫若主题形象1套。
(3)工程进度:2020年完成大部分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戏剧展示馆馆内装修全部完毕,2021年完成深化提升改造,2022年已完成基础及配套设施建设。资金上半年投入 3600万元,下半年投入1400万元。
项目2:乐山市沙湾区应急广播系统资金项目
(1)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总投资398万元,拟分两期实施。一期投资98万元,拟建设8个镇级应急广播村村响前端设备、部分重点村广播村村响前端和传输覆盖网络,实现8个镇和重点村之间的联通;二期投资300万元,拟建设县级平台调度控制系统、媒资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基础配套设施、全覆盖74个行政村应急广播村村响前端设备、各终端设备和传输线路,与自然资源、水务、应急、卫健、住建等部门的专线互联,新建与省平台备用链路卫星通信站、工业园区、应急避难场所终端。
(2)建设工期
一期:自2022年4月1日—2022年9月30日完工并通过省级验收。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实施主体:区人民政府为应急广播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区文体旅游局为项目实施主体。
(5)执行进度:本项目2022年拨付89.4万元,拨付进度严格按照合同执行。
(三)结果应用情况。
保障了人员工资福利及机关运行;做好全区行业监管及文旅融合发展工作;保障全区文体设施设备及时更新及维修;推动全区文艺事业发展、传承沫若文化;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障全区广播电视节目正常运行;会计管理工作;开展全区文物保护工作;开展群众体育系列赛事活动;组织开展文化遗产申报、保护和管理工作;完善全区文博系统建设工作;加强全区文化、体育、旅游专业人才培养;保障行业安全生产;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2年,文体旅部门预算执行规范有序,预算资金严格按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运行,严格按“新预算法”执行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加大管控执行力度,增强支出的计划性和严肃性,合理调配资金,压缩“三公经费”,突出保障重点。
(二)存在问题。
预算调整执行、决算编制工作有待完善,上级项目进展稍缓慢,导致资金拨付缓慢,项目资金也存在跨年度支付。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完善资产管理,抓好“三公”经费控制。
3、对相关人员加强培训,特别是针对《新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郭沫若故居相关经费 |
年度: |
2022年 |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年度资金总额 |
89.3 |
89.3 |
1 |
其中:财政拨款 |
89.3 |
89.3 |
1 |
其他资金 |
|
|
#DIV/0!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乐山郭沫若故居保护维修工程间接经费,故居本体维修安全系统工程设计费,故居文化苑园林设计费,故居博物馆陈列布展工程监理费,故居西面仿古围墙工程,故居后花园复原改造工程。本年旨在完成郭沫若故居相关经费尾款支付。 |
完成了郭沫若故居相关经费89.3万元的支付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权重 (百分制) |
得分 |
扣分原因分析 |
得 分 |
100 |
100 |
|
预算执行率(10分) |
100% |
100%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质量指标 |
验收结果 |
验收合格 |
验收合格 |
40 |
40 |
|
时效指标 |
支付完成时间 |
2022年 |
2022年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沙湾区人民的生活影响 |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郭沫若故居国家4A级旅游景区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年度: |
2022年 |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年度资金总额 |
16000 |
16000 |
1 |
其中:财政拨款 |
16000 |
16000 |
1 |
其他资金 |
|
|
#DIV/0!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拟发行专项债券金额26600万元,项目资本金11400万元。 |
拟发行专项债券金额26600万元,项目资本金11400万元。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权重 (百分制) |
得分 |
扣分原因分析 |
得 分 |
100 |
100 |
|
预算执行率(10分) |
100% |
100%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行专项债金额 |
26600万元 |
尚未发行 |
30 |
30 |
|
质量指标 |
项目资本金 |
11400万元 |
11400万元 |
20 |
2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2年 |
2022年 |
10 |
1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沙湾区旅游业的影响影响 |
促进沙湾区文化旅游发展 |
促进沙湾区文化旅游发展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 |
年度: |
2022年 |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年度资金总额 |
50 |
50 |
1 |
其中:财政拨款 |
50 |
50 |
1 |
其他资金 |
|
|
#DIV/0!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建设福禄镇多功能运动场经费50万元,以及其他体育设施设备补助。 |
省级体育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建设福禄镇多功能运动场经费50万元,以及其他体育设施设备补助。我单位已将指标划转给福禄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权重 (百分制) |
得分 |
扣分原因分析 |
得 分 |
100 |
100 |
|
预算执行率(10分) |
100% |
100%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补助体育运动场数量 |
1个 |
1个 |
40 |
4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2年 |
2022年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推动群众体育发展 |
推动群众体育发展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5% |
10 |
10 |
|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沙湾区新增专项债券第三批第四批 |
年度: |
2022年 |
主管部门: |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项目资金(万元)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年度资金总额 |
10600 |
10600 |
1 |
其中:财政拨款 |
10600 |
10600 |
1 |
其他资金 |
|
|
#DIV/0!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拟发行专项债券金额26600万元,项目资本金11400万元。 |
目前已完成项目库的包装入库,待发行专项债。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权重 (百分制) |
得分 |
扣分原因分析 |
得 分 |
100 |
100 |
|
预算执行率(10分) |
100% |
100% |
10 |
10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发行专项债金额 |
26600万元 |
待发行 |
40 |
40 |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2年 |
2022年 |
20 |
20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对沙湾区旅游业的影响影响 |
促进沙湾区文化旅游发展 |
促进沙湾区文化旅游发展 |
20 |
2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10 |
10 |
|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
区级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项目名称: |
沙湾区应急广播系统建设资金 |
年度: |
2022年 |
|
主管部门: |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实施单位: |
乐山市沙湾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
|
项目资金(万元) |
|
|
全年预算数 |
全年执行数 |
预算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300 |
89.4 |
0.298 |
|
其中:财政拨款 |
300 |
89.4 |
0.298 |
|
其他资金 |
|
|
|
|
年度总体目标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项目总投资398万元,拟分两期实施。一期投资98万元,拟建设8个镇级应急广播村村响前端设备、部分重点村广播村村响前端和传输覆盖网络,实现8个镇和重点村之间的联通;二期投资300万元,拟建设县级平台调度控制系统、媒资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基础配套设施、全覆盖74个行政村应急广播村村响前端设备、各终端设备和传输线路,与自然资源、水务、应急、卫健、住建等部门的专线互联,新建与省平台备用链路卫星通信站、工业园区、应急避难场所终端。 |
完成了应急广播系统建设工作,建设县级平台调度控制系统、媒资管理系统、信息安全系统、基础配套设施、全覆盖74个行政村应急广播村村响前端设备、各终端设备和传输线路,与自然资源、水务、应急、卫健、住建等部门的专线互联,新建与省平台备用链路卫星通信站、工业园区、应急避难场所终端。已支付30%预付款89.4万元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分值/权重 (百分制) |
得分 |
扣分原因分析 |
|
得 分 |
92.98 |
92.98 |
按合同约定,先预付30%工程款 |
|
预算执行率(10分) |
100% |
29.80% |
2.98 |
2.98 |
按合同约定,先预付30%工程款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项目投入金额 |
300万元 |
300万元 |
30 |
30 |
|
|
数量指标 |
拟建设镇级应急广播村村响前端设备个数 |
8个 |
8个 |
30 |
30 |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向城乡居民提供灾害预警应急广播和政务信息发布、政策宣讲服务 |
好 |
好 |
20 |
2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人民群众满意度 |
≥95% |
≥95% |
10 |
10 |
|
|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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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