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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8558252/2023-0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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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267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公安分局
  • 发布日期:
    2023-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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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部门决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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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度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部门决算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27日第一部分部门概况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部门预算公开



2022年度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部门决算


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附件2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区政府以及上级公安部门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组织领导、检查、监督全区公安工作,组织指导公安宣传工作。


2.组织、协调和处置全区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3.搜集、掌握、处理影响和危害国家安全、社会政治稳定、社会治安方面的情报信息,开展侦察、控制、打击处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情报的收集、研判和应用;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制定对策。


4.组织、指导全区公安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侦办全区刑事犯罪案件、国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及经济犯罪案件。


5.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全区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骚乱和群体性突发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实施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全区治安保卫工作。


6.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负责全区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沙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7.组织指导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对易燃易爆物品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监督;开展重大灾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消防队伍建设。


8.组织实施全区互联网安全监督管理,打击网络违法犯罪活动,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9.防范、处置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10.负责对全区的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11.指导监督全区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监管教育工作;负责对区看守所、治安拘留所进行直接管理。


12.负责全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党和国家领导人及重要来宾来沙湾期间的安全警卫工作。


13.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全区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14.制定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和经费等警备保障计划、制度;分配管理装备物资;指导、监督、管理全区公安机关财务工作和审计工作。


15.分析全区公安队伍状况,组织和指导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和民警教育训练;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


16.按规定权限对干部进行监督;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协助纪检监察部门查办民警违法违纪案件;对中心工作、重大部署的贯彻落实进行督察;维护民警合法权益;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纪检监察和警务督察工作。


17.负责和指导全区的禁毒、缉毒工作,承担区政府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8.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特种行业等;管理集会、旅行、示威活动,承担区政府实有人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19.办理全区的公安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案件。


20.依法监督管理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和业务培训;指导保安等群众性组织开展治安防范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派出所建设;组织开展群防群治工作。


21.指导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交通警察大队做好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22.管理指导区境内森林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23.指挥辖区内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


24.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5.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在市局党委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主线,以“磐石”系列、“百日行动”等行动为重要抓手,主动作为、全警攻坚,护航去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7385.88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6.12万元,下降0.2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



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_01.jpg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6750.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87.68万元,占99.0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3.06万元,占0.9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2.收入决算结构图_01.jpg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738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3.99万元,占78.85%;项目支出1561.89万元,占21.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3.支出决算结构图_01.jpg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7385.88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6.12万元,下降0.2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


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_01.jpg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2.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6.12万元,下降0.22%。主要变动原因是人员减少。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_01.jpg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22.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76万元,占0.13%;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6542.30万元,占89.34%;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5.33万元,占4.72%;卫生健康支出123.88万元,占1.69%;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301.55万元,占4.12%;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_01.jpg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为7322.8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7322.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全年预算为9.76万元,支出决算为9.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有预算才有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  全年预算为5043.46万元,支出决算为5043.4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有预算才有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全年预算为1330.49万元,支出决算为1330.4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有预算才有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  全年预算为168.35万元,支出决算为168.3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有预算才有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全年预算为0.69万元,支出决算为0.6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有预算才有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 全年预算为6.63万元,支出决算为6.6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有预算才有支出。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全年预算为261.57万元,支出决算为261.5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有预算才有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全年预算为34.37万元,支出决算为34.3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有预算才有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全年预算为42.07万元,支出决算为42.0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有预算才有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 全年预算为123.88万元,支出决算为123.8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有预算才有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  住房公积金(项): 全年预算为301.55万元,支出决算为301.5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决算数等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预算法》有预算才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823.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00.8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86.81万元、津贴补贴1398.36万元、奖金1066.83万元、伙食补助费216.82万元、绩效工资0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61.58万元、职业年金缴费34.3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23.88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2.07万元、住房公积金301.55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795.71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0万元、生活补助53.19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11.64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6万元。


公用经费623.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9万元、印刷费0万元、咨询费0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8.99万元、电费92.22万元、邮电费52.81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48.7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9.35万元、租赁费3.9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5.12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专用材料费2.31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68.51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37.53万元、福利费32.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89.87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0.05万元、国内债务付息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9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1.45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土地补偿0万元、安置补助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万元、拆迁补偿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国家赔偿费用支出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万元、经常性赠与0万元、资本性赠与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143.54万元,增长/下降-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无接待费支出,执法执勤用车未纳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_01.jpg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143.29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执法执勤用车未纳入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5辆,其中:轿车23辆、越野车2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大中型载客汽车1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巡逻、办案等公安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减少0.25万元,增长/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本年未产生公务接待支出。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63.06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2年,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3.11万元,比2021年增加112.96万元,增长22.1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部分基本支出结转到本年度。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共有车辆35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7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一标三实人员工资”、“看护人员工资”、“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项目”、“感知源建设工作”、“全球眼视频监控业务”、“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在押人员生活费”等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估,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相关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8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从自评情况看,本部门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基本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真实、准确,各项支出绩效良好,综合自评得分为93.77分。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指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十、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十一、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十二、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映各级公安机关用于非涉密的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行维护相关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指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十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十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八、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九、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指反映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二十、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四、“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2022年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为一级预算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设18个内设机构,9个派出机构,1个派驻机构。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是全区公安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依法承担全区维护国家安全、刑事侦查、治安管理、出入境管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公共信息网络安全、防范处置邪教组织、应对恐怖活动等指导、监督、组织、协调、处置职责。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局实际人数218人,其中:在职196人,聘用人员22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在市公安局和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紧扣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主线,以“磐石”系列、“百日行动”等行动为重要抓手,主动作为、全警攻坚,护航全区社会高质量发展。


1.统筹推进,安保维稳夺取全胜;


2.置顶站位,政治安全更加牢固;


3.主动进攻,社会大局平稳可控;


4.夯基固本,强基工程快速推进;


5.全力攻坚,绩效评估强力推进;


6.从严管理,铁军锻造持续发力。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始终按照保基本、保运转的理念进行编制,同时用严格执行有预算才有支出的政策,落实预算绩效和预算编制同步进行,预算编制准确率达到预期目标。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提前预计,确保机构运行和重大项目实施。加强重点经费的管理,严格执行采购工作相关要求,从严控制资金支付。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2年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收入预算总额7385.8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738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3.99万元,项目支出1561.89万元。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公安机关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三)部门财政资金结转结余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2022年财政结转结余资金0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2022年度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行政运行经费管理,项目资金管理。一是按照“总量控制、计划管理”的原则严控行政经费,压缩公务开支,严格控制“三公”经费,严格地执行部门财务管理、车辆、资产管理制度,保障资金的规范性使用,严格按照经济科目使用财政资金,支出总额控制在预算范围以内。二是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坚持集体决策,工作中突出重点,高标准规划、精细设计。三是完善内控制度,强化管理,同时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和制约。四是坚持厉行节约,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十项规定有关要求。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包括项目绩效目标制定、目标实现、支出控制、及时处置、执行进度、预算完成情况、资金结余率(低效无效率)和违规记录等情况。


1.整体情况


(1)绩效目标制定:扎实做好2022年预算编制工作。一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全省财政工作会议决策部署。二是严格按照区财政局预算编制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区政府关于“厉行节约”的指示要求,扎实做好预算工作,确保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三是加强支出进度管理,完善预算动态监控,提前预计,在完成一般性支出压缩的情况下,确保机构运行和重大项目实施。


(2)目标实现: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看护人员工资”、“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项目”、“感知源建设工作”、“搬迁新办公楼设备购置项目”、“公安指挥系统建设”、“全球眼视频监控业务”、“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在押人员生活费”等项目开展了预算绩效评估,对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相关项目开展绩效监控。本部门按要求对2022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高效,进度执行规范。财政支出既保障本部门机关正常运转,又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财政支出绩效良好。从评价情况来看确保了财政资金支出的均衡平稳,科学合理。同时,利用有限的资金,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把资金用好、用活。


(3)支出控制:一是进一步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加强支出业务审核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二是开展预算执行中期评估及预算绩效中期自查,并根据自查结果对预算进行调整,进一步规范和促进预算执行进度,提高绩效管理水平。


(4)及时处置:按照区级绩效监控工作要求,对部门项目执行进度、实施情况、绩效实现程度、存在问题进行及时处置。


(5)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预算完成情况:2022年部门收入预算安排总额7385.88万元,其中:当年预算安排6750.74万元,上年结转635.14万元。2022年部门支出总额7385.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23.99万元,项目支出1561.89万元。


(7)资金结余率:0%。


(8)违规记录:无违规记录。


2.100万以上项目:


项目1: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项目基本情况:沙湾区公安分局执法执勤车辆因使用年限较久,损坏严重,已无法保障正常工作开展,为有效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警务用车正常出勤使用。


项目完成情况:购置的11台执法执勤用车总金额不得超过198万,每辆价格控制在18万元以内、排量在1.8升(含)以下。执法执勤车辆购置工作,充分保障了基层所队的工作需求,也保障了出警民警的人身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打击违法犯罪的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效益情况:执法执勤车辆运行正常,办案效率得到提升,办案人员满意度高。


项目2:感知源建设工作。


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集立体治安防控、人员管控为一体的全域智慧公安建设,为全区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服务。


项目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相关政策规定,项目的立项审批、采购方式、合同签订、完工验收、资金拨付等资料完整,且未发现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预期产出和效果能满足需求。


效益情况:该项目运行正常,在预防犯罪中的警示威慑作用,社会面控制中的精确打击作用,侦查破案中的分析取证作用,有效缓解警力不足,提升办案效率,办案人员满意度高。


项目3:公安指挥系统建设。


项目基本情况:公安指挥系统建设,指挥大厅及会议室建设配套设施及改造工程,实现指挥、服务、监督三位一体实战化指挥格局。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项目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相关政策规定,项目的立项审批、采购方式、合同签订、完工验收、资金拨付等资料完整,且未发现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预期产出和效果能满足需求。


效益情况:该项目运行正常,在预防犯罪中的警示威慑作用,社会面控制中的精确打击作用,侦查破案中的分析取证作用,有效缓解警力不足,提升办案效率,办案人员满意度高。


项目4:全球眼视频监控业务。


项目基本情况:全球眼视频监控业务,高清视频监控建设,保证全年平台在线率100%,前端点位每月平均在线率90%以上,全年在线率95%以上。


项目完成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了相关政策规定,项目的立项审批、采购方式、合同签订、完工验收、资金拨付等资料完整,且未发现不符合政策要求的情况,预期产出和效果能满足需求。


效益情况:该项目运行正常,在预防犯罪中的警示威慑作用,社会面控制中的精确打击作用,侦查破案中的分析取证作用,有效缓解警力不足,提升办案效率,办案人员满意度高。


项目5: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项目基本情况:按照川财行【2021】194号文件通知,2022年中央下达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652.50万元,下达率100%。


项目完成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524.82万元,使用率80.44%。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效益情况:经过项目实施,区公安分局在全省社会化综合评价满意度测评中取得全省第3名的成绩,极大的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为沙湾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三)结果应用情况。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完成2022年度工作任务和重点工作计划任务目标,通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进一步加强部门管理,规范资金管理,强化资金使用效益意识,提升资金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科学编制经费预算并严格执行,2022年在预算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信息公开、绩效评价及依法接受监督等方面加强自身管理,定岗定责,强化责任意识和纪律意识,财务工作有序进行,保障年度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绩效考核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按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指标体系对照打分得出结果为93.77分。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从自评情况来看,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财政支出对保障机关正常运行,保障重点项目实施,财政支出绩效良好。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年初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所有资金使用严格按审批程序办理、操作规范,会计核算结果真实、准确,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各项制度执行。


(二)存在问题。


 1.需要加强资金使用管理,熟悉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熟悉财政对经济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大对经费支出的监督和控制。


2.预算编制精确度方面有待进一步提高。综合全年整体支出和预算编制情况,在预算科目编制上存在部分细微偏差,导致不能达到100%支出。


3.部分项目资金支付滞后,进一步加强预计分析,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适时把握执行进度,确保项目按时实施。


4.内控制度需进一步完善,随着资金管理改革的进一步推进,部门内部机构进行了相应的优化,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等制度,但仍需进一步强化财务约束监督机制。


(三)改进建议。


1.按照预算规定的项目和用途严格财务审核,经费支出严格按照预算规定项目的财务支出内容进行财务核算,在预算金额内严格控制费用的支出,加快支付进度。


2.强化学习和统计,提升预算编制能力和水平。加强对相关财经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对各部门相关经费支出的统计和汇总,提升预算编制的精确性。进一步加强预计分析,加快资金使用进度,适时把握执行进度,对确因项目变动,不能支付的资金,提早谋划,及时调整。同时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交流,学习经验,提升水平。


3.增强财务人员工作责任感,激发工作热情,多思考,多探索,多讨论,从要我学,要我做,转变为我要做。


附表: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看护人员工资


年度:


2022


主管部门: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76.51


76.51


1


其中:财政拨款


76.51


76.51


1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12名看护队员的工资,社会保险缴费,医疗保险缴费,失业保险缴费等支出。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10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聘用看护队员10人


10人


10人


10


10




质量指标


聘用考核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工资及时发放


及时发放


及时发放


20


20




成本指标


工资及社会保障缴费


≤84万元


76.51万元


20


2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维护沙湾社会秩序稳定,为当地民众服务


社会稳定


社会稳定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人员满意度


≥95%


≥95%


20


2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采购执法执勤车辆项目


年度:


2022


主管部门: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97


197


1


其中:财政拨款


197


197


1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沙湾公安局采购警用车辆:执行紧急出警任务,对违法人员给予心理震慑,减少违法犯罪行为事件的发生,对治安防控、监督监查、巡逻普查、现场执勤、维稳处突等警务活动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10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政府采购率


100%


100%


10


10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数量


11台


11台


10


10




质量指标


设备故障率


≤5%


≤5%


10


10




质量指标


 
设备质量合格率


100%


100%


10


10




质量指标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成本指标


采购成本


197万元


197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


100%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


正常使用


正常使用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100%


100%


10


1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感知源建设工作


年度:


2022


主管部门: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19.56


119.56


1


其中:财政拨款


119.56


119.56


1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感知源建设工作,建设集立体治安防控、人员管控为一体的全域智慧公安建设,为全区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服务。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10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系统开发数量


1个


1个


10


10




数量指标


 
硬件采购(维护)数量


1个


1个


10


10




质量指标


系统故障率


≤5%


≤5%


10


10




质量指标


系统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


≤5分钟


≤5分钟


10


10




时效指标


系统故障修复处理时间


≤1小时


≤1小时


10


10




成本指标


投入资金


119.56万元


119.56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系统正常使用年限


正常使用


正常使用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95%


≥95%


10


1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搬迁新办公楼设备购置项目


年度:


2022


主管部门: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72.42


72.42


1


其中:财政拨款


72.42


72.42


1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沙湾公安局新修业务大楼搬迁:建设健身房、心理辅导室,购置办公家具等,改善民辅警办公条件。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10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数量


2套


2套


10


10




数量指标


政府采购率


100%


100%


10


10




质量指标


设备故障率


≤5%


≤5%


10


10




质量指标


设备质量合格率


100%


100%


10


10




质量指标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采购成本


72.42万元


72.42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


100%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


正常使用


正常使用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95%


≥95%


10


1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公安指挥系统建设


年度:


2022


主管部门: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65.09


165.09


1


其中:财政拨款


165.09


165.09


1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公安指挥系统建设,指挥大厅及会议室建设配套设施及改造工程,实现指挥、服务、监督三位一体实战化指挥格局。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10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政府采购率


100%


100%


10


10




数量指标


购置设备数量


4套


4套


10


10




质量指标


设备故障率


≤5%


≤5%


10


10




质量指标


设备质量合格率


100%


100%


10


10




质量指标


安装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成本指标


设备购置成本


165.09万元


165.09万元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


100%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


正常使用


正常使用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95%


≥95%


10


1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全球眼视频监控业务


年度:


2022


主管部门: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117.98


117.98


1


其中:财政拨款


117.98


117.98


1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全球眼视频监控业务,高清视频监控建设,保证全年平台在线率100%,前端点位每月平均在线率90%以上,全年在线率95%以上。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10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硬件采购(维护)数量


1项


1项


10


10




质量指标


系统故障率


≤5%


≤5%


10


10




质量指标


系统验收合格率


100%


100%


10


10




时效指标


系统故障修复处理时间


≤2小时


≤2小时


10


10




时效指标


系统运行维护响应时间


≤60分钟


≤60分钟


10


10




成本指标


年度维护成本增长率


≤5%


≤5%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设备利用率


100%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设备使用年限内正常使用


正常使用


正常使用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使用人员满意度


≥95%


≥95%


10


1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中央和省级转移支付资金


年度:


2022


主管部门: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652.5


524.82


0.80


其中:财政拨款


652.5


524.82


0.80


其他资金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投入,是基层公安机关的办案经费有了保障,有效弥补了办案业务经费的不足,缓解了公安机关长期以来办案业务经费紧张的局面,保证了执法办案的需求,为公安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经费保障。


已完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98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80%


10


8


未执行完毕。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出警率


100%


100%


10


10




数量指标


110电话一次接通率


100%


100%


10


10




数量指标


 
重点人口管控率


100%


100%


5


5




数量指标


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管控率


100%


100%


5


5




质量指标


重大安保任务无差错率


无差错


无差错


5


5




时效指标


资金2022年到位


到位


已到位


5


5




成本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违法犯罪分子检出率


100%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群体性事件成功处置率


100%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枪爆案件破案率


100%


10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涉稳舆情处置率


100%


10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健全性


健全


健全


5


5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人员满意度


≥95%


≥95%


5


5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部门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2年度)


项目名称:


看守所经费-在押人员生活费


年度:


2022


主管部门: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实施单位:


乐山市沙湾区看守所


项目资金(万元)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预算执行率


年度资金总额


50.23


50.23


1


其中:财政拨款


50.23


50.23


1


其他资金


0


0


0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看守所作为全市过渡隔离所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现疫情防控零感染、监所安全零事故的目标,保障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保护被羁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看守所作为全市过渡隔离所,圆满完成了上级部门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实现了监所疫情防控零感染、保证了监所安全零事故目标,确保了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和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分值/权重
(百分制)


得分


扣分原因分析


   


100


100



预算执行率(10分)


100%


100%


10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关押量800人左右


10%


10%


10


10



质量指标


保证在押人员生活质量


10%


10%


10


10



时效指标


确保专项经费及时保障


10%


10%


10


10



成本指标


看守所专项经费财政划拨50.23万元


10%


10%


10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本项目无经济效益指标


10%


10%


10


10



社会效益指标


维护社会稳定,确保诉讼正常进行


10%


10%


10


10



生态效益指标


本项目无生态效益指标


10%


10%


10


10



可持续影响指标


本项目无可持续影响指标


10%


10%


10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满意度


10%


10%


10


10



说明:1.预算执行率得分=全年执行数/全年预算数*10分;
      2.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一共90分,对应的是一体化系统中单位编制的项目绩效目标。




                                   


附件2


2022年公安专项资金绩效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按照川财行【2021】194号文件通知,2022年中央下达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652.50万元,下达率100%。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按照川财行【2021】194号文件通知,2022年中央下达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652.50万元,其中办案经费250万元,装备经费286万元,业务经费116.50万元。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维护社会稳定,紧扣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工作主线,以“磐石”系列,“百日行动”等行动为中央抓手,主动作为,全警攻坚,护航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加强情报信息汇总研判,积极预防配合相关单位,依法及时果断处置各类群体(突发)性事件;打击违法犯罪,加大对严重暴力犯罪的打击力度;强化社会治安治理。维护全区治安大局平稳,严格公共娱乐场所和特种行业的治安管理,规范旅店、网吧、废旧收购业的管理;加大对中心城区、矿山等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的整治力度。


3.评价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三)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组织相关人员按照项目绩效管理办法,对照财政政策事前绩效评估指标体系,对项目资金使用是否规范,是否取得实效,取得了什么效果,是否向一线倾斜等各方面的内容进行一一考核,最终自评得分79分。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区财政按照川财行【2021】194号文件通知,及时给区公安分局下达2022年中央下达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652.50万元,到位率100%。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


按照川财行【2021】194号文件通知,2022年中央下达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652.50万元,其中办案经费250万元,装备经费286万元,业务经费116.50万元。


2.资金到位。截至2022年12月31日,县财政按照川财行【2021】194号文件通知,区财政及时下达给区公安局2022年中央转移支付资金652.50万元,其中办案经费250万元,装备经费286万元,业务经费116.50万元,下达率100%.


3.资金使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524.82万元,使用率80.44%。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区公安分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由区公安分局警务保障室负责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进行审核,由督查大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二)项目管理情况。分局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上严格按照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使用管理,未发生违规使用资金情况。


(三)项目监管情况。督查大队全年对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督查4次,每月初对上月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全年未发生违规使用中央转移支付资金情况。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使用524.82万元,使用率80.44%。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等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效益情况。


经过项目实施,区公安分局在全省社会化综合评价满意度测评中取得全省第3名的成绩,极大的提高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为沙湾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项目资金使用合理,取得了预期绩效,总体绩效评价好。


(二)存在的问题。


无。


(三)相关建议。


 


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出决算表


四、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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