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公开时间:2023年10月26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扶贫开发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3、拟定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4、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5、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6、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7、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8、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9、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10、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11、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12、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13、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14、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15、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16、负责扶贫开发策宣传,协调和指导全区新村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科技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17、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改革工作。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推进体系构建新格局。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三级书记一起抓。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坚持每季度听取“三农”工作汇报,及时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区委农村工作会、领导小组会、专题会等12次,研究部署“三农”工作,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以“四个优先”夯实沙湾“三农”工作基础,做到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区委分管或负责“三农”工作领导增加至3名,镇级“一办一站一中心”实现全覆盖并满编运行,实施“头雁提能”工程,村级党组织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达100%;要素配置优先满足,安排乡村振兴建设用地指标约占国土空间建设用地总指标10%,乡村产业发展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占比达12.8%,有效保障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优先保障,一般公共预算中乡村振兴财政支出占比达13.75%,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公共服务优先安排,推进水、电、气、路、讯等83个基础设施项目和19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提升教育、医疗、文体、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2、精准扶贫实现新成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三保障”、饮水安全和兜底保障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全区脱贫户2523户6000人、监测户110户263人未发生“漏测失帮”和规模性返贫。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100人,实现帮扶全覆盖。实施“短平快”产业扶持政策,通过技能培训、岗位推送等方式,帮助2501名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2022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28万元,增幅14.4%。制定《对口帮扶工作方案》,选派25人组成帮扶工作队,落实对口帮扶资金442万元,助推金口河区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和民生改善。
3、产业振兴激发新活力。保障粮食安全,建好“天府粮仓”,加快建设“粮药”“粮蔬”现代农业园区。落实“菜篮子”工程,引进新希望4300头奶牛生态观光牧场项目,粮食、生猪、大豆等均超额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创立川佛手等“产业博士工作站”4个和李天来院士专家团队工作站,实现药、茶、林、果产业智力支撑全覆盖。实施“12522”园区建设规划,出台20条园区建设扶持办法,整合各类资金3.9亿元投入园区建设,创建省级四星级园区1个、市级园区2个。
4、生态振兴展现新气象。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抓手,全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发动农民群众开展“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卫生厕所普及率96.2%,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100%,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村占比70%。累计清理河道农村垃圾8150余吨、沟渠290余公里、农村道路480公里、涵洞120个,建成特色街区9个、“最美村道”72条、“美丽庭院”1100余户。河(湖)长制工作连续四年获全市考评优秀,大渡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试点建设验收。
5、锐意改革开创新局面。把做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先手棋,完成2个镇级片区规划和13个专项规划编制。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深化村级集体经济“20强联盟”作用,完成近三年中省扶持项目综合评估,评选推广村级集体经济对外招商项目10个,74个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同比增长20%。落实农民增收书记区长责任制,强化联农带农,入社农户1.6万户,带动率40%。
6、政策保障带动新发展。统筹调度安排惠农资金,加大金融和保险服务支持乡村振兴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凡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均已足额兑付。8镇1街道均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所有村(社区)实现帮办、代办服务。推出“红色金融”五条措施,通过组织共建、信贷支持等方式,签订政银《共同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为乡村振兴综合授信20亿元,为中药材产业龙头企业授信5000万元,为92个村(社区)授信5500万元,扶持村最高可贷款200万元,有效防止资金“卡脖子”。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属于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0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总编制54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工勤编制0名,事业编制40名。2022年年末在职人员总数54名,其中:行政编制14名,工勤0名,参公事业编制2名,非参公事业编制38名。离休0名。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3,302.52万元。与2021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728.41万元,下降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收、支总计存在3320.34万元结转资金。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收入合计11,29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197.13万元,占81.4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095.69万元,占18.5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本年支出合计13,302.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40.87万元,占10.08%;项目支出11,961.64万元,占82.9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3,302.52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728.41万元,下降22%。主要变动原因是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存在3320.34万元结转资金。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06.8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4.25%。与2021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77.68万元,下降1.56%。主要变动原因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项目支出减少。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02.5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163.82万元,占1.23;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27.47万元,占0.21%;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305.54万元,占2.30%;农林水支出(类)支出10,931.72万元,占82.18%;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83.82万元,占0.63%;其他支出(类)支出1,790.15万元,占13.46%;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占0%;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全年预算数 306.86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06.8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行政单位离退休(01):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 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03):支出决算为5.6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支出决算为69.7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支出决算为18.6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抚恤(08)死亡抚恤(01):支出决算为49.9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9):支出决算为19.4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7城乡社区支出(21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 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01):支出决算为292.7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8.城乡社区支出(212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08)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04):支出决算为12.7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行政运行(01):支出决算为586.2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事业运行(04):支出决算为440.7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1.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06):支出决算为102.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2.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病虫害控制(08):支出决算为144.99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3.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产品质量安全(09):支出决算为199.5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4.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11):支出决算为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5.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生产发展(22):支出决算为1,608.6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6.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合作经济(24):支出决算为14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7.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村社会事业(26):支出决算为127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8.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35):支出决算为12.3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19.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农田建设(53):支出决算为19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0.农林水支出(213)农业农村(01)其他农业农村支出(99):支出决算为1,860.1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1.农林水支出(213)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05) 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设(99):支出决算为3,947.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2.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06):支出决算为68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3.农林水支出(213)农村综合改革(07)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99):支出决算为6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4.农林水支出(213)普惠金融发展支出(08)农业保险保费补贴(03):支出决算为643.5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5.农林水支出(213)目标价格补贴(09)其他目标价格补贴(99):支出决算为145.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6.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支出决算为83.8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7.其他支出(229)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04)其他地方自行试点项目收益专项债券收入安排的支出(02):支出决算为1,790.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数100%,与全年预算数持平。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0.8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7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87.37万元、津贴补贴88.27万元、奖金117.56万元、伙食补助费0万元、绩效工资281.2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69.7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8.60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7.4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0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9.41万元、住房公积金83.82万元、医疗费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38万元、离休费0万元、退休费0万元、退职(役)费0万元、抚恤金49.92万元、生活补助57.12万元、救济费0万元、医疗费补助0万元、助学金0万元、奖励金0.08万元、个人农业生产补贴0万元、代缴社会保险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7.04万元。
公用经费167.9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2.19万元、印刷费10.01万元、咨询费3.53万元、手续费0万元、水费0.34万元、电费4.80万元、邮电费8.36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6.5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1.54万元、租赁费0万元、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0.12万元、公务接待费9.24万元、专用材料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专用燃料费0万元、劳务费0.85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工会经费16.21万元、福利费7.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34万元、其他交通费19.3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9.96万元、国内债务付息0万元、国外债务付息0万元、房屋建筑物构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专用设备购置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0万元、大型修缮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物资储备0万元、土地补偿0万元、安置补助0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0万元、拆迁补偿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文物和陈列品购置0万元、无形资产购置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万元、国家赔偿费用支出0万元、对民间非营利组织和群众性自治组织补贴0万元、经常性赠与0万元、资本性赠与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6.58万元,支出决算为16.58万元,完成预算100%,较上年增加6.93万元,增长71.83%。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业务工作繁忙,公务用车频繁以及公务接待批次增加。
2022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7.34万元,占44.2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9.24万元,占55.73%。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21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7.34万元,完成预算100%,与2021相比,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2021年增加2.11万元,增长40.45%,主要原因是2022年业务工作繁忙,公务用车频繁。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7.34万元,主要用于办公出行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24万元,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1年增加4.82万元,增长108.91%。主要原因是2022年公务接待批次增加。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9.24万元。国内公务接待53批次,962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9.24万元。
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95.69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7.90万元,比2021年增加34.39万元,增长25.75%。主要原因是2022年办公费开支增加。
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办公使用,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在2022年度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项目、区级财政扶持村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配套资金120万)、高标准农田债务前期包装项目、施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改造工程造价及设计、勘察设计造价、第三方质量检测、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项目、太平镇农业产业强镇建设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补助项目、2019年厕所革命项目、疫苗经费项目、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采购农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仪器设备、耗材及药品项目、2020年动防补助项目、2021年非洲猪瘟防控项目、2019年恢复生猪生产落实养殖补偿项目、2021年农产品质量监测第三方检测服务、2020年农产品质量监测第三方检测服务、沙湾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检测站仪器设备(第二次)采购项目、产业规划项目、2018年沙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程项目、产业规划项目、2018年沙湾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划定工程项目、园区专项规划项目、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乐市财政农(2022)4号)、实际种粮一次性补贴(第二批)77万(乐市财政农〔2022〕39号)、农机购置补贴、用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绿色发展与技术服务(指导性)之(基层农技推广体系)、用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指导性)之(家庭农场《含家庭牧场》、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用于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指导性)之(高素质农民培育)、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170万(乐市财政农〔2022〕20号)、用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稳定实施直接补贴政策(约束性)之(耕地地力保护)、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机购置补贴(乐市财政农〔2022〕2号)、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指导性)、用于提高生猪出栏率,促进回复生猪生产能力、2022年中央财政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第三批)87万元(乐市财政农〔2022〕66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项目、用于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经营方式创新(指导性)之(农民合作社《含奶农合作社》)、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合作社)项目、2022年中央财政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安排的支出预算(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项目、2020年耕地质量评价项目、2020年耕地质量监测项目、市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20万(乐市财政农〔2022〕45号)、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2019))、用于耕地质量监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中央))、2022年区级配套厕所资金、用于强制免疫(指导性)省级、区扶贫“两会”社会帮扶工作运行补助资金项目、省级现代农业园区培育工程(现代农业园区:川猪)、用于2021年省级财政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先进镇奖补500万乐市财政农〔2022〕24号、2022年中央财政动物防疫资金(乐市财政农【2022】12号)、撂荒地整治补助、用于支持踏水镇修复灾毁农田、用于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无害化处理)、用于强制免疫(指导性)中央、农质检测站改造工程项目、气象信息服务费用、厕所革命105.24(乐市财政农〔2022〕31号)、用于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强制免疫)、先进村奖补120万乐市财政农〔2022〕24号、用于农业公共安全与生态资源保护利用工程(动物疫病防疫)、用于乡村振兴先进县、乡、村奖补、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1620万元(乐市财政农〔2022〕24号)、用于支持精制川茶产业发展(三峨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和玉芽茶叶有限责任公司各7万元)、用于乡村振兴农业产业发展贷款风险补偿、用于水产品质量安全抽检、高标准农田建设施工(2019)、用于2021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省级))、2020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合作社)项目、市级衔接资金园区奖励资金150万(乐市财政农〔2022〕36号)、中央第二批衔接资金66万(乐市财政农〔2022〕27号)、市级衔接资金39万元(乐市财政农【2022】44号)、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用于支持开展种粮大户补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乐市财政农〔2021〕85号)、2020市区扶贫资金项目、2021区级衔接资金项目、中央衔接资金55万、市级衔接资金50万元(乐市财政农【2022】73号)、2019年乡村振兴示范村奖补、乐市财政金[2022]13号、省级第二批衔接资金60万(乐市财政农〔2022〕27号)、市级衔接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激励奖补资金140万(乐市财政农〔2022〕25号)、乐山市沙湾区对口帮扶金口河区工作队2022年工作经费、市级衔接资金建制乡镇建设管理服务提升行动奖励100万(乐市财政农〔2022〕41号)、村集体经济400万(乐市财政农【2022】23号)、市级村集体经济资金40万(乐市财政农〔2022〕43号)、村集体经济240万(乐市财政农【2022】23号)、2018年“四好村”奖补项目、用于中央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用于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农业政策性保险(区级)、提前下达2022年稻谷目标价格补贴、2021年第二批次专项债券资金 (高标准农田)、沙湾区新增专项债券第四批、农业政策性保险区级承担保费项目等101个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0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0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
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以及资本资产、债券资金等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形成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报告,其中,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部门整体(含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88分,绩效自评综述: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已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绩效自评报告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项):反映各类离退休人员管理机构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 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 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 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 迁补偿费支出。
1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村供水保障、村庄公共设施建设和管护以及与农业农村直接相关的以工代赈等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事业运行(项): 事业运行反映用于农垦方面的支出,包括农垦机构的基本支出,垦区中小学、公检法、公共卫生防疫等人员经费及专项业务补助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 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的 技术试验示范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病虫害控制(项):反映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 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 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法制建设、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 讼等方面的支出。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反映用于农业农村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 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与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农业生产发展(项):反映用于耕地地力保护、适度规模经营、农机购置补贴、优 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畜牧水产发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等 方面支出。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农村合作经济(项):反映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新型农业 经营主体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以及土地承包管理、宅 基地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农村社会事业(项):反映用于农村社会事业发展的支出。。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反映用于耕地质量保护、草原草场利用,渔业水域资源环境保护,农业品种改良提升,以及农业生物资源调研收集、鉴定 评价、保存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 农田建设(项):反映用于农田建设和田间水利相关工程建设的支出。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农村(款)其他农业农村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业农村方面的支出。
30.农林水支出(类)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款)其他巩固脱贫衔接乡村振兴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 振兴有效衔接方面的支出。
31.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项):反映农村税费改革后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支出。
32.农林水支出(类)农村综合改革(款)其他农村综合改革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33.农林水支出(类)普惠金融发展支出(款)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反映对农民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投保农业保险给予的补贴。
34.农林水支出(类)目标价格补贴(款) 其他目标价格补贴(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农产品目标价格补贴支出。
3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8.“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022年区级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报告范围包括机关和下属单位)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是一级预算单位,内设综合股、农村改革股、产业发展股、乡村建设股、乡村振兴股。直属单位分别是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沙湾区农村能源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区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二)机构职能和人员概况。
沙湾区农业农村局属于政府职能部门,其主要的职责是:
1、统筹研究和组织实施全区“三农”、扶贫开发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组织起草“三农”、扶贫开发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牵头组织改善全区农村人居环境。3、拟定深化全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措施。4、指导全区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工作。5、负责全区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6、负责制定全区农业机械化、智能化、数字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7、负责全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8、组织开展全区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9、负责全区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10、负责全区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11、负责全区农业投资管理。12、负责全区农田建设管理。13、制定全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14、指导全区农业农村人才工作。15、牵头开展全区农业对外合作工作。16、负责扶贫开发策宣传,协调和指导全区新村扶贫、产业扶贫、劳务扶贫、科技扶贫、和社会扶贫工作,组织扶贫开发对外合作及外资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与实施。17、按省市统一部署稳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改革工作。18、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19、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员概况
2022年初在职人数56人,其中:行政编制19人,参公事业编制3人,非参公事业编制34人;2022年末在职人数54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参公事业编制2人,非参公事业编制38人。
(三)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1、推进体系构建新格局。坚持一把手亲自抓,三级书记一起抓。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坚持每季度听取“三农”工作汇报,及时组织学习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召开区委农村工作会、领导小组会、专题会等12次,研究部署“三农”工作,推动目标任务落地见效。以“四个优先”夯实沙湾“三农”工作基础,做到干部配备上优先考虑,区委分管或负责“三农”工作领导增加至3名,镇级“一办一站一中心”实现全覆盖并满编运行,实施“头雁提能”工程,村级党组织书记大专及以上学历达100%;要素配置优先满足,安排乡村振兴建设用地指标约占国土空间建设用地总指标10%,乡村产业发展项目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占比达12.8%,有效保障乡村振兴项目建设;财政资金优先保障,一般公共预算中乡村振兴财政支出占比达13.75%,同比增长1个百分点;公共服务优先安排,推进水、电、气、路、讯等83个基础设施项目和19项民生实事项目建设,提升教育、医疗、文体、养老等公共服务供给质量。
2、精准扶贫实现新成效。严格落实“四个不摘”,健全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三保障”、饮水安全和兜底保障政策保持总体稳定,全区脱贫户2523户6000人、监测户110户263人未发生“漏测失帮”和规模性返贫。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100人,实现帮扶全覆盖。实施“短平快”产业扶持政策,通过技能培训、岗位推送等方式,帮助2501名脱贫劳动力外出务工就业。2022年脱贫人口人均纯收入1.28万元,增幅14.4%。制定《对口帮扶工作方案》,选派25人组成帮扶工作队,落实对口帮扶资金442万元,助推金口河区产业发展、人才培养和民生改善。
3、产业振兴激发新活力。保障粮食安全,建好“天府粮仓”,加快建设“粮药”“粮蔬”现代农业园区。落实“菜篮子”工程,引进新希望4300头奶牛生态观光牧场项目,粮食、生猪、大豆等均超额完成省市下达任务。创立川佛手等“产业博士工作站”4个和李天来院士专家团队工作站,实现药、茶、林、果产业智力支撑全覆盖。实施“12522”园区建设规划,出台20条园区建设扶持办法,整合各类资金3.9亿元投入园区建设,创建省级四星级园区1个、市级园区2个。
4、生态振兴展现新气象。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为抓手,全域开展村庄清洁行动,重点发动农民群众开展“三清一改”(清理农村生活垃圾、清理村内塘沟、清理畜禽养殖粪污等农业生产废弃物,改变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卫生厕所普及率96.2%,生活垃圾收转运处置体系覆盖率100%,生活污水有效治理的村占比70%。累计清理河道农村垃圾8150余吨、沟渠290余公里、农村道路480公里、涵洞120个,建成特色街区9个、“最美村道”72条、“美丽庭院”1100余户。河(湖)长制工作连续四年获全市考评优秀,大渡河国家湿地公园通过国家试点建设验收。
5、锐意改革开创新局面。把做深做实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作为推进乡村振兴的先手棋,完成2个镇级片区规划和13个专项规划编制。贯彻落实《四川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条例》,深化村级集体经济“20强联盟”作用,完成近三年中省扶持项目综合评估,评选推广村级集体经济对外招商项目10个,74个村村均集体经济收入同比增长20%。落实农民增收书记区长责任制,强化联农带农,入社农户1.6万户,带动率40%。
6、政策保障带动新发展。统筹调度安排惠农资金,加大金融和保险服务支持乡村振兴力度。严格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等惠农政策,凡符合条件的补贴资金均已足额兑付。8镇1街道均设置便民服务窗口,所有村(社区)实现帮办、代办服务。推出“红色金融”五条措施,通过组织共建、信贷支持等方式,签订政银《共同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合作协议》,为乡村振兴综合授信20亿元,为中药材产业龙头企业授信5000万元,为92个村(社区)授信5500万元,扶持村最高可贷款200万元,有效防止资金“卡脖子”。
(四)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部门职责履行结果。此项指标主要考察是否履行法定职责,完成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已依法履行了法定职责,全面完成了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和重大工作任务。
(2)重点项目绩效评价结果。此项指标主要考察被评价单位实施重大项目的经济、社会效益。
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制定的相关的各项效益指标均完成。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沙湾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反映,2022年总收入合计3223.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005.18万元,占比93.21%;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18.79万元,占比6.79%。上年结转2127.57万元。
沙湾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反映,2022年总收入合计11292.8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197.14万元,占比81.44%;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2095.69万元,占比18.56%。年初结转结余资金2009.70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沙湾区农业农村局部门预算反映,2022年总支出合计5351.5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3.12万元,占比2.30%;卫生健康支出28.18万元,占比0.53%;城乡社区支出218.79万元,占比4.09%;农林水支出2768.56万元,占比51.73%;社会保障支出85.32万元,占比1.59%;其他支出2127.57万元,占比39.76%。
从支出性质上:基本支出872.9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24.25万元,公用经费148.72万元;项目支出4478.57万元。
沙湾区农业农村局部门决算反映,2022年总支出合计13302.5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3.82万元,占比1.23%;卫生健康支出27.47万元,占比0.21%;城乡社区支出305.54万元,占比2.30%;农林水支出10931.72万元,占比82.18%;社会保障支出83.82万元,占比0.63%;其他支出1790.15万元,占比13.46%。
从支出性质上:基本支出1340.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72.97万元,公用经费167.90万元;项目支出11961.64万元。
三、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整体履职绩效分析。
(二)特定目标类项目绩效分析。
目标管理分析
目标制定,目标实现。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组织对本部门绩效目标开展内部审核,项目绩效目标要素齐全、目标细化量化与预算安排相匹配并集体决策。
目标完成率100%。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项目申报的数量指标均完成。
年初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偏差较大。形成主要原因为: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乐市财政农〔2021〕85号)1659.25万元、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1452.29万元、农业生产发展资金--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乐市财政农(2022)4号)1092.12万元等项目年初未预算。
动态调整分析
支出控制较到位。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办公费与印刷费的实际支出均未超过年初预算,整体支出未超出年初预算,无偏差。
处置及时。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单位预算进行动态调整,严格按照预算追加流程,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部门绩效监控调整取消额为0万元,结余注销额为0万元,部门对预算资金及时清收,绩效运行进度较可控。
过程执行进度较好。根据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数据筛选分析,2022年预算执行进度情况较好。
完成结果分析
预算完成情况较好。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度项目年初预算为4478.57万元,调整后预算支出总额为11961.64万元,部门支出预算执行总额为11961.64万元,部门预算执行率为100.00%。
存在预算管理违规记录。2022年乐山市沙湾区农业农村局不存在违规记录。
100万以上项目:
项目1: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全年预算数200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验收中,暂未支付。
项目2: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100万(乐市财政农〔2022〕29号)全年预算数100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验收中,暂未支付。
项目3:2022年省级财政农田建设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资金-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全年预算数195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验收中,暂未支付。
项目4:稻谷目标价格补贴全年预算数145.8613万元,全年执行数145.827444万元,部分失败农户因账户问题未按时兑付。
项目5:2022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全年预算数170万元,全年执行数169.9957万元,部分失败农户因账户问题未按时兑付。
项目6:农业政策性保险中央、省级财政第二批保费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数188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暂未执行。
项目7:中央省级财政农业保险保费补贴项目全年预算数199万元,全年执行数84.247288万元,未完全执行。
项目8: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全年预算数1092.12万元,全年执行数1092.107万元,部分农户因账号原因导致未按时兑付。
项目9:农业生产救灾资金全年预算数120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因任务下达偏迟,故未执行。
项目10: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年预算数400万元,全年执行数400万元,完全执行。从经济效益指标来看,农业投资周期长,部分集体经济组织处于发展期,需要连续投入资金,积极协调相关政策加快助农增收。
项目11: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年预算数240万元,全年执行数240万元,完全执行。从经济效益指标来看,农业投资周期长,部分集体经济组织处于发展期,需要连续投入资金,积极协调相关政策加快助农增收。
项目12:2022年农村综合改革转移支付项目(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全年预算数120万元,全年执行数120万元,完全执行。从经济效益指标来看,农业投资周期长,部分集体经济组织处于发展期,需要连续投入资金,积极协调相关政策加快助农增收。
项目13:沙湾区新增专项债券第四批全年预算数5000万元,全年执行数829.723万元。从数量指标看,园区配套公路目标值13公里,已完成7.9公里,进度未达到,预计2023年6月底完成;从质量指标看,钢结构厂房目标值5000平方米,目前完成1500平方米,进度未达到,预计2023年6月底完成;从时效指标来看,目标值为2022年12月31日,目前未完成,预计要2023年6月30日完成,因此项目执行率为16.59%。
项目14:乐山市沙湾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项目(二期)全年预算数5000万元,全年执行数0万元,项目暂未开工。
项目15:区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1501万元,全年执行数1452.29万元,项目未完成结算评审,故未完全支付。
项目16: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1774万元,全年执行数1659.25万元,项目工程未完成结算评审,故未完全支付。
项目17: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场镇建设管理服务提升)项目全年预算数100万元,全年执行数100万元。
项目18: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全年执行数124.30万元,项目工程未完成结算评审,故未完全支付。
项目19: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全年预算数105.24万元,全年执行数105.24万元,从时效指标来看,部分镇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经过督查过于次年1月才完成建设并验收。
项目20:2022年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全年预算数127万元,全年执行数127万元,从时效指标来看,部分镇未能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建设,经过督查过于次年1月才完成建设并验收。
项目21:2022年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园区全年预算数1000万元,全年执行数222.82万元,部分完工项目未能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故未完全执行。
项目22: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示范村奖补项目全年预算数120万元,全年执行数63万元,部分完工项目未能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故未完全执行。
项目23:省级财政乡村振兴转移支付资金-先进镇奖补项目全年预算数500万元,全年执行数309万元,部分完工项目未能及时兑现奖补资金,故未完全执行。
项目24:市级衔接资金乡村振兴先进县、先进乡镇、示范村激励奖补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140万元,全年执行数140万元,从时效指标来看,要求时间内建设标准未达到相关要求,经整改后次年3月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三)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规范财务行为,保障了我局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1.部门自评质量。我局高度重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认真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自评,自评准确率较高。
2.绩效目标公开和评价结果公开情况。我局整体绩效目标和各专项绩效目标都按照财政要求及时进行公开,但2022年部门决算暂未公开,因此我单位2022年绩效暂未公开。
3.自评结果整改情况。我局将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发现问题、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质量。
4.结果应用反馈情况。我局按要求及时向区财政局反馈绩效自评结果以及结果应用情况。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通过绩效评价,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机关行政运行控制严格,行政成本大幅度下降。专项资金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资金管理程序、坚持科学的测算和分配方法,按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了项目资金的分配和使用管理,保证了资金安全,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同时,因资金到位及时,乡村振兴等工作及时实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综合评价为良好,自评分88分。
(三)存在问题。
预算调整执行、决算编制工作有待完善,上级项目进展稍缓慢,导致资金拨付缓慢,项目资金也存在跨年度支付。
(四)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的、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尽量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加强内部预算编制的审核和预算控制指标的下达。
2、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
3、贯彻执行厉行节约和反对铺张浪费的文件精神,严格按照新《预算法》的相关要求,科学合理编制部门预算,加强部门预算和绩效执行管理,强化部门预算执行,根据工作进度有计划安排的申请拨付项目经费,做好部门绩效运行监控,增强预算约束力,建立健全单位内控管理制度,积极开展预算绩效相关业务培训,提升财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力求有效控制行政支出,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