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预算再次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关于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预算再次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
2023年12月12日在乐山市沙湾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
第二十次会议上
区财政局局长 杨 军
区人大常委会: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就乐山市沙湾区2023年预算再次调整方案(草案)情况报告如下,请审查。
一、一般公共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28243万元,具体调整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调增17000万元,调入资金减少13057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4300万元(其中: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0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用于存量债务化解2240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209757万元调整为238000万元。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调增28243万元,具体调整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量资金对应安排支出项目3943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资金对应安排相应支出项目24300万元。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209757万元调整为23800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实现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增25280万元,具体调整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土地出让价款收入调减17000万元,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流转收入调增16580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25700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转贷收入用于存量债务化解27600万元,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调整为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900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由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168508万元调整为193788万元。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增25280万元,具体调整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对应调增12637万元,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转贷收入资金对应安排相应支出项目25700万元,调出资金减少13057万元。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由区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批准的168508万元调整为193788万元。政府性基金收支实现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整方案(草案)
2023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和支出均无调整。
附件:
1.2023年沙湾区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调整预算表
2.2023年沙湾区预算调整项目表(一般公共预算)
3.2023年沙湾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明细表
4.2023年沙湾区预算调整项目表(政府性基金)
5.2023年沙湾区政府采购预算调剂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