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人事招考政策和《乐山市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乐山市关于加强引进优秀高校毕业生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岗位
四川省乐山沫若中学高中语文教师1名、乐山市沙湾区财政评审中心统计人员1名(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二)学历及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相符。
(三)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公务员体检标准。
(四)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年龄不超过35岁(即198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下同)。
2.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3.海外留学回国人员必须具有国家教育部认可的相应学历学位。
4.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时间截止到2019年7月31日。
(五)凡在学校或工作期间受过处分,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
三、引进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间:2019年8月22日—2019年8月29日,每个工作日9∶00-12:00,13:30—17∶30。
3.报名地点: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乐山市沙湾区德胜大道45号)
4.报名资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2)《乐山市沙湾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见附件2)
(二)资格审查
乐山市沙湾区人才工作股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通知初审合格人员参加考核。
(三)考核
考核方式主要采取面谈、笔试等方式进行,必要时进行综合能力测试。
(四)体检
考核结束后,按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入闱体检人员,在指定的国家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统一组织体检。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进行公示。
(五)考察
根据考核、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员名单。考察的主要内容为本人德能勤绩廉以及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信和职位的匹配情况。对考察中发现有不适宜从事该职位工作的,取消其资格,不予引进。
(六)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后,对拟引进的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无异议的,报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签订引进人才合同、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报考人员填写的个人信息和提交的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四、政策待遇
(一)本次公开引进人员为编制内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二)引进人才最低服务年限:在本区的服务年限不低于5年;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三)其他人才相关待遇按照《乐山市沙湾区优秀人才特殊支持办法(试行)》执行。
五、组织管理
本次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工作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组织实施,同级纪检监察部门进行监督。
六、咨询与解释
本公告及报考相关要求条件由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人才工作股):0833-3436330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33-3432456
附件1:乐山市沙湾区2019年高层次人才引进岗位和条件一览表
附件2:乐山市沙湾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中共乐山市沙湾区委组织部 乐山市沙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