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新审核2013-2017年入住大钢公租房承租户中(低保家庭)的情况公示

信息来源: 沙湾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发布时间:2021-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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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13-2017年分配入住大钢公租房承租户的租赁合同即将到期。根据相关文件要求,该批大钢公租房承租户中的低保家庭依然符合公租房保障范围。结合各社区的摸底情况,下列72户低保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继续租住资格,现予以公示。本次公示期为7日,期满后未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将正式通知该批住户到住建局住保股提交资料,续签租赁合同,并完成缴纳相应的租金和物管费。凡对下列公示人员租住资格有异议的,欢迎举报。


举报电话:3441762(区纪委)     传真:3444130

       3440526(区住保中心)  传真:3441641


2013-2017年入住大钢公租房名单(低保家庭).doc

乐山市沙湾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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