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4个部分。报告电子版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3-344209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8年,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突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确保公共资源交易运行公开透明、公正高效、规范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府公开工作深化开展。一年来,我中心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257条,其中: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开12条,向省政府采购网、市政府采购网、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市政府网站、沙湾新闻网累计报送采购及工作动态信息共245条,内容涉及2018年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情况、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工作动态等多个方面。
(二)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乐山市政府采购网、沙湾区政府网站、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开,本着“制度性和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及时对社会公布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信息、领导信息、工作动态、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等信息,方便群众网上查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提供咨询事项,未产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布。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四、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一是公开的信息还不够全面。工作动态方面的信息还没有完全及时公开。二是现有兼职人员信息管理与维护的知识与能力及经验有待提高。为此,我中心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
一是加大信息公开工作力度,提高时效性;及时收集、梳理整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我中心各阶段的各项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等信息,让民众及时知道相关信息。二是具体工作人员要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提高其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加强政务活动宣传,使更多的群众掌握获取信息的正确方法和有效途径,加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参与,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乐山市沙湾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9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