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723241481/2019-00001
  • 主题分类:
    218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商务和经济合作局
  • 发布日期:
    2019-02-12
  • 文号:
  • 关键词:
    信息公开
  • 内容描述:
    乐山市沙湾区商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乐山市沙湾区商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4个部分。报告电子版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

区商务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山市沙湾区商务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乐山市沙湾区商务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4个部分。报告电子版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wa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商务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3-3433029)。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突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公正高效、规范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发展。一年来,我局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共计39条,其中,在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公开信息4条。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涉及财政预算、财政决算、计划总结、工作职责、工作动态等多个方面。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函件、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与我局有关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四、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是公开信息还不够全面。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务活动宣传,加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和参与,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乐山市沙湾区商务局

  2019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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