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
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乐山市公安局沙湾区分局2018 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关于做好 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和公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4 个部分。报告电子版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shawa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公安分局指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33-3441461)。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2018年,我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拓展公开范围和内容,突出重点,加大公开力度,确保政府权力运行公开透明、公正高效、规范有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深化发展。一年来,分局依法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901条,其中: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shawan.gov.cn)公开5条,在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公开896条,内容涉及政策文件、为民服务、工作动态、财政等多个方面。
(二)公开形式
一是政府网站。切实抓好了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单独设立了“政务公开栏”,本着“制度性和政策性内容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动态性工作及时公开”的原则,及时向社会公布不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信息、领导信息、机构概况、政府工作动态、人事信息、财政预决算等信息,方便群众网上查询。
二是政务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代办点)。
分局根据工作实际完善编制和更新《办事指南》,充分发挥“便民服务热线电话”作用,方便群众办事。今年,分局共受理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5230件,办结5230件,按时办结率100%,承诺件办理提速50%,群众满意率100%。区政务服务中心无超期办件和办理投诉。
三是“区长热线”。认真做好了区长热线接听和跟踪办理工作,做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一年来,“区长热线”受理有效件1件(包括直接来电、市上转办件及“区长热线”反映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完毕。
四是新闻发布。保持并继续做好了政务信息的公开发布,进一步提高了信息公开质量,扩大了信息公开影响力。一年来,在政府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等媒体上公开政务信息896条。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全年未收到当面、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其他形式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政策规定不宜公开的上行公文、衔接单项工作罕见、涉密事项以及其他不宜公开的事项,不予公开。
三、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涉及沙湾区公安分局的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事)件。
四、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还存在着工作主动性不够、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不强等问题影响政务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为此,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积极改进。一是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工作的考核考评机制,加强监督和考核。二是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群众密切关注的信息做到及时更新。三是加强政务活动宣传,使更多的群众掌握获取信息的正确方法和有效途径,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