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现向社会公开《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打算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部分。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 月31 日,报告电子版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沙湾区电子政务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833-3440408)。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区严格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加大公开力度,增强公开实效,强化政策解读回应,着力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并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服务政府、透明政府、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切实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我区各镇(街道)、各部门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4431条,通过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公开政府信息3279条,通过便民服务大厅查阅点、单位公示公告栏、电视、报刊及其他形式累计公开政府信息8千余条。

(一)建立完善工作机制
1.强化组织领导。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对政府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由区政府常务副区长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对领导小组成员及时进行了调整。
2.压实工作责任。全面贯彻落实《乐山市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办法》《乐山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法》《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办法》《乐山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等信息公开6个管理办法。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全年目标绩效考核,明确考核细则,由区电子政务中心具体负责指导和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要求各乡镇(街道)、部门报送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设置情况,明确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3.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根据《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汇编》,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照行政权力清单,完成我区26个基层政务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向基层延伸,加快服务型政府建设。
(二)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
1.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制定印发了《沙湾区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财政预决算、政府集中采购、人事招考、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方面信息公示,全年在网站发布财政预决算信息122条、人事招考类信息63条,政府集中采购信息377条,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类信息179条。
2.强化热点、舆情信息公开。加强对疫情防控、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脱贫攻坚等信息公开,在网站发布疫情防控相关信息483条、环保类信息169条、脱贫攻坚类信息258条。主动回应公众关注的疫情防控、“8.18”洪灾、企业复工复产等热点问题。
(三)规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1.规范政府门户网站建设。2020年,我区围绕将区政府门户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首选平台的工作目标;按照省市要求,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及时更新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新增“不动产登记信息”“审批事项公示”“卫生扶贫”等栏目,主动连通四川省“一体化”服务、“心连心”、信息中国(四川乐山)、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等行业信息公开平台。
2.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加强对各单位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渠道的管理,建立了“政务新媒体矩阵”,将我区政务新媒体平台纳入统一监管,规范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管理,全年组织抽查政务新媒体33次,摸排问题107个,督促整改到位106个,1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注销政务新媒体“僵尸”账号6个,确保我区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3.扩展线下信息公开渠道建设。在区行政审批局服务大厅建立公共查阅点,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办事大厅建立信息公开查阅点,各镇(街道办事处)建立了便民服务中心,同时加强了对微信公众号、新浪微博等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渠道的管理,将政务新媒体运营工作纳入了信息公开绩效考核。
(四)加强政民互动
1.积极回复留言。今年,我区政府网站共收到网友留言164条,回复164条,回复率100%,及时有效的回复了网友留言。
2.主动回应热点,对群众关心的疫情防控、企业复工复产、“8.18”洪灾等问题主动回应11次,发布信息共计170余条。
3.依法处理依申请公开信息。全年,我区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信息4件,办结3件,结转下年办理1件。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3起(复议结果维持3起);引发行政诉讼2起(结果维持1起,正在审理1起)。
(五)加强学习培训
1.强化《条例》学习。组织全区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分别在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上集体学习《条例》;并组织全区各单位具体工作人员开展《条例》集中学习1次。
2.强化业务培训。全年组织全区各部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3次,培训人数230余人。对依申请公开办理、基层试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等问题组织召开专题工作会议7次,切实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1 | 1 | 28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行政权力认领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办理数量) |
行政许可 | 249 | 0 | 6584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461 | 减57 | 18525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行政权力认领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办理数量) |
行政处罚 | 4286 | 减49 | 1581 |
行政强制 | 186 | 减9 | 817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行政权力认领数量) | 本年增/减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30 | 9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政府集中采购 | 103 | 11125.59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 | 0 | 0 | 0 | 0 | 0 | 4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 | 0 | 0 | 0 | 0 | 0 | 1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总计 | 3 | 0 | 0 | 0 | 0 | 0 | 3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 | 0 | 0 | 0 | 0 | 0 | 1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3 | 0 | 0 | 0 | 3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1 | 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2020年,我区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着很多不足,一是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意识还需加强,公开深度不够,离“应公开、尽公开、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目标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审核把关不严,公开的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错敏字”的现象时有发生。三是政策文件解读不到位,目前我区政策解读多数来自于上级的政策解读,未能有效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对政策文件进行解读,解读形式单一,不能通俗易懂,可读性不强。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是压实工作责任。明确区级、部门、科室、具体经办人职责,逐级压实人员责任,由区电子政务中心结合沙湾实际情况,负责指导、督促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落实,强化监督管理,促进各单位自觉、主动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国家、省、市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落实到位,行成长效工作机制;二是强化政策解读。坚持"应解读、尽解读"、"谁起草、谁解读"的工作原则,推进我区政策发布和解读工作,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推进政策落实。三是强化业务培训。加强对各级人员的信息公开专业技能培训,适应新时代、新形势下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收集、汇总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个案问题,要举一反三,避免类似情况发生,对普通存在的问题要召开主题会议研究,切实解决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乐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开展的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中,我区共收到2条建议意见,分别为:一是少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政绩工程,多为市民做些实实在在的事情;二是应加强民生方面的信息公开。针对上述两条建议意见,我区照单全部接受,下一步,我区将进一步加强政策类信息的发布和解读,以群众需求为导向,不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积极主动公开人民群众热点关注类信息;同时,不断强化扶贫领域、教育信息、人事、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六稳六保、安全生产等重大民生信息公开工作,以行业主管部门为牵头单位、其他部门配合,积极主动深化民生类信息公开工作。真正做到“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信息公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