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260/2022-00001
  • 主题分类:
    135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司法局
  • 发布日期:
    2022-01-13
  • 文号:
  • 关键词:
    年度报告
  • 内容描述:
    一、总体情况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市司法局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等内容8条,通过“法治沙湾”微信公众号转发、推送、发布司法行政有关工作动态391条,

区司法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认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区人民政府相关要求进行编制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2021年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市司法局网站、省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财务预决算以及司法行政工作动态等内容8条通过“法治沙湾”微信公众号转发、推送、发布司法行政有关工作动态391条,通过四川法制网等其他网站推送发布工作动态等内容16期/条/篇。无依申请公开和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的复议、诉讼和申述情况。

  一是按照执法监督职能,于20211213日发出通知,要求全区各执法部门及时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备案统计工作。按照乐山市司法局《关于做好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情况公示备案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负责公示和报备本机关实施行政执法情况,各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本机关门户网站或者本地党政网站建立行政执法公示专栏,对2021年度本机关实施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情况进行公示。现我局已按规定及时将我区《2021年度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情况统计表》报送市司法局备案。

  二是2021年,我局未制定规章、规范性文件,无相关制度信息需公开,也未实施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事业性收费等行为,无相关信息需公开。开展政府集中采购项目1项,即通过公开招标完成2021-2023律师法律服务采购,采购金额为三年共计153.6万元,并对该采购服务划分综合管理包、金融国资与市场服务包、自然资源与城市建设包等6个包,相关采购信息已按照采购程序及流程在“乐山市政府采购网”进行公示。

  三是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及市级相关要求,我区2021年行政应诉案件信息应通过司法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系统进行录入。我局现已按要求完成我区2021年行政应诉、复议案件信息录入工作。区政府2021年收到行政复议案件共11件,行政诉讼案件3件,各部门2021年进行行政诉讼应诉5件。

  四是按照《四川省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实施方案》规定,自2021年7月1日起,全省实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除垂直管理部门外的其他所有部门不再有行政复议职责,由本级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同级司法局具体履行政府行政复议职责。我局现已牵头完成我区行政复议改革工作,实现由区政府集中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我局作为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以区人民政府名义依法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五是根据《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规定,每年4月1日之前,地方各级政府和县级以上政府部门的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除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应当通过报刊、网站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接受人民群众监督。我局已牵头完成沙湾区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年度报告的撰写,并经区十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该报告已于2022年1月6日在沙湾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六是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制定机关应当对规范性文件实施动态管理,根据清理结果对规范性文件文本和目录及时作出调整,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向社会公布。我局按照《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和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府办函〔2021〕10号)要求,牵头组织各部门(单位)对2020年12月31日以前,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定和发布的113个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应予修改3件,应予废止9件,宣布失效85件。现清理结果已经2021年9月30日区九届人民政府第12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布。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


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要求进行。但也有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公开信息内容不够丰富工作细化不够。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加大对信息公开人员的业务培训,认真梳理司法行政重点领域,针对公众关心内容,加大主动公开范围和力度,全面、准确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持续、高效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报告上报的信息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报告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shawan.gov.cn)全文公开。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833-3441359)。


乐山市沙湾区司法局

2022年1月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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