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
沙湾区林业服务中心决算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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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6年 10 月29 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单位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附表
部分 单位概况
单位职责
主要负责推进全区林竹产业带和产业基地建设,特色经济林、森林康养和生态旅游产业发展,推进林业绿色产业发展,为国有林场、自然保护地管理、林业科技实验示范、科学研究、教学实训提供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为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野生动物保护救护、野生动植物检疫、疫源疫病监测、森林防火预警监测及林木种子种苗质量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与服务保障,协助做好全区集体林权改革及全区森林、湿地资源、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等工作,进一步提升林业服务水平,增强林业项目谋划包装和推进能力,为全区林业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新动能。
(二)2025年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5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区林业服务中心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市林业局和区自然资源局党组决策部署,以建设“天府森林四库”为总抓手,以纵深推进林长制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总牵引,持续推进沙湾林业高质量发展。
(一)、“天府森林四库”建设全面推进。一是林药产业提质扩面。充分挖掘“范店黄连”地理标志品牌潜力,发展以黄连、黄柏、黄精为核心的林药产业,全区林药种植面积达2万余亩,沙湾镇先锋村成功创建为“天府森林粮库”现代产业基地,轸溪镇金牛村、沙湾镇五七村大力发展林下药材种植。二是竹产业发展加快。持续扩大巨黄竹、冷箭竹竹林面积,牛石镇成功创建为省级现代竹产业基地,全区现代竹产业基地面积达到2.1万亩。三是林草碳汇取得突破。积极开展开发碳汇项目,正在开展1.5万余亩林地现勘和分户,预计产生经济价值300万元。全年实现林业产业总产值19亿元,同比增加18.75%。
(二)、科学绿化示范建设成效显著。一是营林造林有序推进。林质量提升0.9万亩,义务植树2000余株。二是强化古树名木保护力度。加强《古树名木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对沫若故居晚樱名木等3株古树名木实施抢救复壮,常态化开展古树名木补充调查,目前已认定古树名木23株,其中一级古树2株,二级古树7株,三级古树13株,名木1株,名木认定实现乐山名木零的突破。三是国储林建设稳步推进。持续推动沙湾区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建立健全“区级统筹、部门联动、乡镇落实、企业实施”协同机制,完成2024年度项目验收上图,2025年累计完成营造林建设任务10000亩,同比增长400%。
(三)、资源保护管理有序有力。一是林长制作用充分发挥。召开全区林长制全体会议,设立林长241人,累计开展巡林1771人次、解决问题1370个,完成督查考核反馈问题整改16项。二是管理制度不断健全。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规定和林地用途管制,全年使用采伐限额751.72公顷,规范大渡河湿地公园准入相关程序,制定《沙湾区陆生野生动物致害补偿实施细则》。三是森林督查强力推进。下发《关于开展非法使用林地、违法采伐林木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严厉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全年移交涉林案件5起,面积1.9142公顷,现已查处完毕
(四)、稳经济促发展能力不断彰显。一是要素保障有力有效。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对X025康养走廊、三河九岛、大渡河旅游航道等一批重点项目建设占用林地的支持,组织开展福谭路、福华技改搬迁等项目涉及大渡河国家湿地公园准入论证,稳步推进福华工业固废、沫鑫沙场环保整改问题销号工作。全年申报永久占用林地1262亩,临时占用林地278亩。二是林业投资规模持续扩大。共争取中省项目7个,到位资金2150万元,成功发行林下经济专项债项目,储备中央预算内和专项债项目6个,投资金额2.13亿元。协调推进全域森林、美女峰国家森林公园、林业生态等专项债项目申报与建设。三是林业安全生产整体可控。持续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建立健全与应急、公安等部门的森林防灭火信息沟通和联巡联治机制,制定《沙湾区涉林安全生产工作集中整治方案》、《沙湾区木材加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强化行业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治,全年未发生行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改革和创新强劲有力。一是基层能力不断提升。整合优化现有林业系统人员结构,组建区级林业工作总站,恢复镇一级林业站机构编制共8个。聚焦林木采伐、审批流程、产业发展等林业知识短板,承办全市林业基层能力提升培训班,进一步提升林业系统能力水平。二是国有林场深化改革有序推进。开展国有林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建设,完成《沙湾区国有林场深化改革实施方案》编制,探索“一场一业”林下经济发展模式,积极推动林场转型发展,促进现代化林场建设。
(六)、自身建设进一步强化。一是班子队伍建设全面加强。坚持党建引领,严格落实“三重一大”报请局党组研究制度,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累计查摆并推动整改问题6个。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与培养,提升年轻干部在项目建设、制度改革等方面的攻坚克难能力。目前人才引进2人,高级职称2人,中级职称5人。二是行风政风持续转变。
二、机构设置
沙湾区林业技术服务中心属于乐山市沙湾区自然资源局部门下属的二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1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
纳入2025年度单位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
1. 乐山市沙湾区林业服务中心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674.36万元。与2024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674.36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单位为本年新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1674.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4.36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1674.3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8.21万元,占28.94%;项目支出1576.15万元,占71.0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均为1674.36万元。与
2024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计各增加1674.36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单位为本年新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4.36万,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4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674.36万元,增长100%。主要变动原因是我单位为本年新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74.3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54万元,占0.63%;卫生健康支出3.02万元,占0.18%;农林水支出1589.69万元,占94.9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2.3万元,占3.72%;住房保障支出8.81万元,占0.53%。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全年预算为10.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0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全年预算为0.5万元,支出决算为0.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全年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3.02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4.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 全年预算为12.48万元,支出决算为12.4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5.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 全年预算为1320万元,支出决算为132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 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全年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7.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 全年预算为23.15万元,支出决算为23.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8.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 全年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5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9.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 全年预算为181.06万元,支出决算为181.06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为0.45万元,支出决算为0.4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1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全年预算为61.85万元,支出决算为61.8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6.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全年预算为8.81万元,支出决算为8.8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8.2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5.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9.36万元、津贴补贴3.05万元、绩效工资30.1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04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0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5万元、住房公积金8.81万元、生活补助0.44万元、奖励金0.01万元。
公用经费12.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4.31万元、电费0.59万元、邮电费0.85万元、差旅费0.72万元、公务接待费0.71万元、劳务费1.06万元、工会经费0.84万元、福利费0.84万元、其他交通费2.2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67万元。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0.71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71万元,增长100%。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本年新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1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24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度增加/减少0万元。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71万元,支出决算为0.7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4年度增加0.7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本年新成立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1万元。主要用于省级监测采砂现场复核竹产业基地和“天府森林粮库”基地工作等项目发生的业务活动开支费用。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0人次,共计支出0.71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与2024年度相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沙湾区林业服务中心属于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沙湾区林业服务中心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沙湾区林业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十一、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二、节能环保支出(类)森林保护修复(款)森林管护出(项):反映专项用于森林管护所发生的各项补助支出
十三、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事业机构(项)指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十四、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森林资源培育(项)反映育苗(种)、造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义务植树以及生物质能源建设等方面的支出。
十五、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动植物保护(项):
反映动植物资源生存环境调查、监测、保护管理、野外放(回)归、巡护、野生动植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濒危野生动植物拯救、繁育及进出口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六、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防沙治沙(项):反映荒漠化和沙化土地普查、监测、防治及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十七、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产业化管理(项):反映产业化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八、农林水支出(类)林业和草原(款)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林业和草原方面的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
(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十一、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二十二、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十三、“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二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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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三、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