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申请公开
除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以向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条第二款规定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为有利于人民群众方便快捷获取政府信息,根据沙湾区人民政府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职责分工,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统一由沙湾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涉及沙湾区人民政府有关专项业务的政府信息,请直接向沙湾区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申请。
(一)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在受理点获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也可在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shaw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栏目下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复制有效),向制作政府信息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
目前,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受理申请人的当面申请和信函、传真申请,暂不受理通过电报、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采用信函方式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请在信封正面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由于网络传输、软件格式及硬件故障等原因,可能导致您提交的申请未能传输至受理机关或受理机关的答复未能及时送达您,若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个工作日后仍未收到答复,请及时与我们联系(联系电话:0833-3440408)。
(二)《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填写要求
1.请勿修改表格栏目,并逐项填写;手填表格,须字迹清楚、工整,不得涂改。
2.准确、如实填写申请人姓名或机构名称、联系方式等。
3.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尽量详细、明确的描述申请获取信息,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受理机构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5.每份申请表限填一项申请内容。
(三)受理流程
(四)受理点地址及联系方式
行政机关 |
受理地址 |
办公时间 |
联系电话 |
传真号码 |
区政府办公室 |
沙湾区德胜大道95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0408 |
0833-3442609 |
区发改局 |
沙湾区德胜大道95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771 |
0833-3441771 |
区经信局 |
沙湾区余溪路142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660 |
0833-3441660 |
区教育局 |
沙湾区铜河路651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661 |
0833-3441661 |
沙湾公安分局 |
沙湾区嘉农镇沫东坝村5组 18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461 |
0833-3434900 |
区民政局 |
沙湾区龚电大道110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972 |
0833-3447512 |
区司法局 |
沙湾区沫若大道北段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359 |
0833-3433892 |
区财政局 |
沙湾区劲松大道90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7217 |
0833-3441071 |
区人社局 |
沙湾区铜河路中段158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271 |
0833-3441271 |
区自然资源局 |
沙湾镇龚电大道2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521 |
0833—3441521 |
区卫生健康局 |
沙湾区沙湾镇德胜大道95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372 |
0833-3441371 |
区住建局 |
沙湾区沫若大道中段2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073 |
0833-3433158 |
区交运局 |
沙湾区铜河路南段547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31000 |
0833—3444410 |
区水务局 |
沙湾区铜河中路123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361 |
0833-3441360 |
区农业农村局 |
沙湾区沙湾镇茶溪路13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210 |
0833-5202300 |
区文体旅局 |
沙湾区德胜大道95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3312 |
0833-3443312 |
区应急管理局 |
沙湾区福田路13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9545 |
0833-3449545 |
区审计局 |
沙湾区德胜大道95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981 |
- |
区市场监管局 |
沙湾区沫若大道南段142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3586 |
- |
区统计局 |
沙湾区德胜大道95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904 |
0833-3441904 |
区信访局 |
沙湾区德胜大道95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33358 |
0833-3433359 |
区医保局 |
沙湾区沙湾镇玉龙街701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273 |
- |
沙湾生态环境局 |
沙湾区铜河路中段50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3611 |
0833-3443611 |
区综合执法局 |
乐山市沙湾区韩王路88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2516862 |
0833-2516862 |
区行政审批局 |
沙湾区沙湾镇玉龙街720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5109 |
0833-3445109 |
区商务局 |
沙湾区铜河路中段123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33029 |
0833-3442228 |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
沙湾区玉龙街606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6181 |
- |
区新区开发办 |
沙湾区铜河路中段103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2521149 |
- |
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乐山市沙湾区龚电大道16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2091 |
0833-3442091 |
沙湾镇 |
沙湾区沙湾镇茶溪路126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441961 |
0833-3441961 |
嘉农镇 |
沙湾区嘉农镇人民政府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681159 |
0833—3681159 |
福禄镇 |
沙湾区福禄镇福兴路70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661254 |
0833-3661982 |
太平镇 |
沙湾区太平镇人民政府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652323 |
0833—3651052 |
轸溪镇 |
沙湾区轸溪乡轸星路37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620172 |
0833—3620171 |
牛石镇 |
沙湾区牛石镇人民政府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560175 |
0833-3560555 |
葫芦镇 |
沙湾区葫芦镇龙泉街55号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620423 |
0833-3620423 |
踏水镇 |
沙湾区踏水镇人民政府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350069 |
0833-350069 |
铜河街道办事处 |
沙湾区沫江办事处 |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30 |
0833-2527001 |
0833-3441961 |
注:1、办公时间不含节假日、公休日,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2、未尽事宜请联系0833—3441782(区政府值班室)。
(五)收费标准
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收费标准参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标准执行。
(六)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提供委托代理证明材料。
2.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未按要求提供有关身份证明材料的申请,行政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行政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行政机关可以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对申请理由不合理的,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
4.申请人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形式进行信访、投诉、举报等活动,行政机关将告知申请人不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并告知通过相应渠道提出。
5.申请人提出的申请内容为要求提供政府公报、报刊、书籍等公开出版物的,行政机关将告知获取的途径。
6.按照申请人要求的形式提供政府信息,可能危及政府信息载体安全或者公开成本过高的,行政机关将通过电子数据以及其他适当形式提供,或者安排申请人查阅、抄录相关政府信息
三、监督举报
申请人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通讯地址:乐山市沙湾区德胜大道95号
邮编:614900
(二)沙湾区司法局
通讯地址:沙湾区沫若大道北段
邮编:614900
(三)沙湾区人民法院
通讯地址:沙湾区劲松大道152号
邮编:614900
附件:信息公开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