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比选2026年乐山市沙湾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技术服务机构的公告

信息来源: 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 发布时间: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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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开展好2026年节能降碳工作,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推动能耗双控逐步转向碳排放双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节能监察办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31号)相关规定,我局拟面向社会公开比选2026年乐山市沙湾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技术服务机构,欢迎具备相关专业技术能力的机构积极参与。

一、项目名称和预算资金

1.项目名称:乐山市沙湾区2026年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审技术服务。

2.预算资金:单个项目的最高限价为1.8万元(含税,此价格包含服务过程中所发生一切费用),最终总价依据项目数量计算得出。

二、项目服务内容:进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报告内容的评审工作,审查通过后提供节能审查意见一份。

三、比选方式和服务期限

1.比选方式:采用比选方式,按照“同标准价格最低”的原则选择供应商;若报价相同,则综合按照企业资质级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数量等进行排序。

2.服务期限: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约计14个月。

四、报名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恪守行业规范和职业道德,积极参与和接受行业自律管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有固定营业场所,具备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信(需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且专业范围应包含“节能”),2023年以来开展过一个类似业绩。

3.参与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址“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将取消其参选资格。

4.通过此次比选的中选单位在服务期间不得承担乐山市沙湾区内的节能报告编制(出具承诺函)。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时间及需要提交的资料

1.时间:2025年10月23日起,截止到2025年10月29日下午5点。

2.需要提交的资料:营业执照(副本)、工程咨询单位资信证书(副本)、技术人员材料(高级职称人员名单、职称证书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2023年以来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报价单、承诺函。

以上材料请密封好并加盖本单位鲜章,报名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报送我局(邮寄或现场报送均可)。报名单位对所提供文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将取消报名资格。

六、联系方式

1.联系人:黄女士0833-2527312

2.地点:乐山市沙湾区玉龙街720号政务服务大厅4号窗口。

乐山市沙湾区行政审批局

2025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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