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115582421723
法定代表人: 刘霞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铜河路南段8号
违法事实:2018年6月28日乐山市沙湾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对在线监控设备校验频次不满足需求,无法保证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
违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