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金福纸品有限责任公司行政处罚案件情况

信息来源: 沙湾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9-28
【字体:  】
分享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11694827618T

    法定代表人: 张彬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沙湾儿村8组

    违法事实:2018年4月18日, 乐山市沙湾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沙湾区福禄镇黄泥坡村1组的堆场内堆放有废渣,废渣堆场未进行密闭,部分废渣高度高于围墙高度,较大面积废渣未进行覆盖。

    违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对该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玖万元(小写90000.00元)的罚款。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