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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1111694827618T 法定代表人: 张彬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福禄镇沙湾儿村8组 违法事实:2018年4月18日, 乐山市沙湾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沙湾区福禄镇黄泥坡村1组的堆场内堆放有废渣,废渣堆场未进行密闭,部分废渣高度高于围墙高度,较大面积废渣未进行覆盖。 违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 处罚决定:对该违法行为处以人民币玖万元(小写90000.00元)的罚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