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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乐山不锈钢产业园区一般固废贮存场及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9月17日-2018年9月21日(共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833-3445390、3449045(区政务中心·环保窗口) 传 真:0833-3445390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沙湾镇铜河路中段50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建设项目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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