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008558033/2022-00029
  • 主题分类:
    164,202
  • 发布机构:
    来源: 区政府办
  • 发布日期:
    2022-03-09
  • 文号:
    乐沙府办发〔2022〕2号
  • 关键词:
    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
  • 内容描述: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乐山市沙湾区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21年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2021年版)》要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并主动接收社会监督。二、列入《目录(2021年版)》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区政务服务大厅、分中心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程度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

关于印发乐山市沙湾区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铜河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

《乐山市沙湾区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以下简称《目录(2021年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录(2021年版)》要通过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政务服务大厅向社会公开,并主动接收社会监督。

二、列入《目录(2021年版)》中依申请办理的公共服务事项,除涉密事项外,原则上必须纳入区政务服务大厅、分中心和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办理,最大程度优化服务流程,缩短办理时限,降低办事成本,纵深推进“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

三、《目录(2021年版)》中的公共服务事项按法律法规有取消、变更、新增的,按国家和省、市调整要求执行。

乐山市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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