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沙湾区城区标定地价成果》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 沙湾区 发布时间:2021-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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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1月11日,沙湾区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公布乐山市沙湾区城区标定地价成果的通知》(乐沙府函〔2021〕11号),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对《通知》解读如下。

一、《通知》编制的背景

标定地价是我国公示地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具体直观并且能及时准确反映地价变化情况等特点。2020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制定与发布制度,逐步形成与市场价格挂钩动态调整机制。”我区组织开展了沙湾区城区标定地价制定工作。

二、《通知》编制的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修改)。

(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0〕23号)。

(三)《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部署开展2019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办函〔2019〕34号)。

(四)《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部署开展2020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川自然资函〔2020〕414号)。

三、《通知》编制的目的意义

(一)精确公示地价,合理配置城市土地资源,增强群众对土地资产价值的认识。标定地价为城市内具体区域具体地块价格,形象直观,具体明确,便于人们认识、了解和比较,起到精确公示作用。

(二)规范地产交易主体行为,引导地产市场有序地运行。标定地价公布后,地产交易主体自己就能够进行标准地与待交易地产之间的比较,并粗略地确定出待交易地产的交易底价,这样能有效地规范地产市场,使政府的地价政策得到具体落实。

(三)评估宗地地价。标定地价成果可作为参考和数据来源直接应用于土地评估。

(四)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促进城市土地合理利用。不同区域和地段的土地得到最优化、合理利用,从而通过经济手段调节用地结构和布局,达到城市土地资源配置和土地利用结构逐渐趋于合理的目的。

三、《通知》编制的主要内容

《通知》内容共二部分,主要内容如下:第一部分,乐山市沙湾区城区标定地价成果公示信息表。第二部分,乐山市沙湾区标定区域及标准宗地布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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