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号码: 511111600028802
法定代表人: 李立均
地 址:乐山市沙湾区谭坝乡沫江村一组
违法事实:2018年6月25日乐山市沙湾区环境保护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堆放在沙谭路施工场地内的沙石未采取有效的密闭、围挡以及覆盖等防尘措施。
违反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项。